黔东南府办函〔2020〕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推进生态渔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黔东南州推进生态渔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渔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农村产业革命,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根据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函〔2019〕47号)精神,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立足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融合旅游、文化、休闲、生态等新业态,创新机制体制,塑造品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构建兴渔富民的产业平台,实现生态渔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和修复,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守好生态底线,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制度,发挥水产养殖的生态属性。
2.坚持产业理念,创新发展。按照“产业集群、技术集成、要素集聚、资金集合、效益集显”的发展思路,打破地域限制,通过招商引进国内水产龙头企业整体开发养殖水域,建设高起点、高规格的精品生态渔业生产基地。
3.坚持品牌战略,提升效益。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实施品牌战略,打造“黔东南稻花鱼”“清水江有机鱼”等生态鱼名片,提升渔业经济效益。
4.坚持保障民生,融合发展。切实保护农民权益,落实利渔、惠渔政策,保持农民持续增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发展度假旅游和休闲渔业,做到第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渔业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水产品产量增加,市场繁荣;布局更加合理,管理体系规范健全;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实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统筹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确保优质水产品市场的有效供给。到2022年,全州生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24万吨,年均增长率6%。加强品牌建设,打造“苗侗山珍”的“黔东南稻花鱼”“清水江有机鱼”等生态鱼品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2.阶段性目标
2020年,全州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56万吨。稻田养鱼面积达到116万亩,其中稻渔综合种养推广面积100万亩;探索开展库区大水面生态养殖12万亩;循环水养殖池面积6200平方米;冷水鱼产量达到726吨。
2021年,全州水产品产量达到5.89万吨。稻田养鱼面积达到120万亩,其中稻渔综合种养推广面积110万亩;开展库区大水面生态养殖14万亩;循环水养殖池面积7500平方米;冷水鱼产量达到860吨。
2022年,全州水产品产量达到6.24万吨。稻田养鱼规模稳定在120万亩,其中稻渔综合种养推广面积110万亩;开展库区大水面生态养殖19万亩;循环水养殖池面积8500平方米;冷水鱼产量达到1075吨。
二、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保护与发展的目标,充分发挥我州资源优势,打造“稻+”“库湖生态渔业”“冷水鱼养殖”“循环水养殖”等精品产业。
(一)稻渔综合种养提升行动。充分运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提升稻米和稻鱼品质及产业化经营水平,建立稻田物质良性循环系统,增加生态湿地面积,提高水体涵养,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以“种稻为主、种养结合、稳粮增效”原则,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稻鱼、稻鳅、稻鳖、稻虾、稻蟹、稻鱼鸭共生”等“稻+”生态种养模式,大幅度提高稻田综合效益。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等条件,以黎平县、锦屏县、榕江县、从江县、天柱县、黄平县、三穗县、丹寨县和凯里市为重点,辐射带动全州建设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实现“一水双收”“一田多用”。着力打造示范亮点,增强稻田综合种养在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综合效益,探索多种渔业发展模式,增强产业连片带动助力脱贫效应。实施稻田增收计划,稻田养殖规模逐步达到120万亩,辐射带动农户4.5万户以上。其中,稻鱼养殖模式100万亩,稻鱼鸭共生种养模式16万亩,稻虾养殖模式2万亩,稻蛙养殖模式0.5万亩,稻鳖养殖模式0.5万亩,稻蟹养殖模式0.5万亩,稻鳅养殖模式0.5万亩。(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务局、州扶贫办、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库湖生态渔业升级行动。库区渔业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保护、适度渔业,科学评估水体环境承载力、生态养殖容量和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通过建立新型生态渔业生产基地,集成库湖增殖生产模式和配套技术,引进实力雄厚和有养殖经验企业,打破区域界限,“整州推进”发展湖库生态渔业养殖,带动和鼓励周边农户参与入股分红,从而达到稳定渔业生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渔业发展的目标。坚持试点先行,以清水江干流三板溪、白市电站库区的锦屏县、剑河县和天柱县为重点,在全州宜渔大水面建设以放流滤食性鱼为主、土著鱼为辅的生态渔场,形成水质良好和生态渔业发展的双赢格局;以台江县岩寨水库、施秉县观音岩水库为重点,引导国有平台公司进行开发利用,探索中小型水库生态渔业发展模式。2020年,全州大水面增殖面积12万亩,水域内生态鱼年捕捞量1800吨,探索中小型水库生态渔业发展,完成2座中小型水库渔业转型试点2021年,全州大水面增殖面积14万亩,水域内生态鱼年捕捞量2100吨,探索中小型水库生态渔业发展,完成5座中小型水库渔业转型试点2022年,全州开展大水面生态养殖面积达19万亩,水域内生态鱼年捕捞量2850吨,探索中小型水库生态渔业发展,完成8座中小型水库渔业转型试点,带动农户2万户以上。(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开投集团、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扶贫办、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冷水鱼产业提速行动。加快推进冷水鱼养殖产业化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重点在岑巩县、台江县、榕江县、凯里市、镇远县、黎平县、天柱县和黄平县等冷水资源优势区域建设高标准冷流水养殖示范基地。到2022年,全州冷水鱼养殖面积达到4.56万平方米、产量1075吨,带动农户2000户以上。同时,重点在岑巩县、镇远县打造2个年产鲟鱼200吨以上的健康养殖示范场。(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务局、州扶贫办、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高效循环水养殖等现代设施渔业拓展行动。以三穗县、台江县、丹寨县、凯里市和黄平县等县(市)为重点,全面实施池塘标准化和养殖设施设备提升拓展工程,加强与贵州丰瑞月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合作,引进推广陆基循环水生态养殖系统,提高养殖水平和产出能力,主要养殖鲤鱼、草鱼、鲈鱼、鮰鱼等优良品种。合理布局利用水面,配套建设养殖池、粪便残饵收集、养殖尾水净化处理等设施,实现养殖尾水全面治理和循环利用。到2022年,养殖面积达到8500平方米,带动农户1800户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务局、州扶贫办、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水产苗种繁育体系扩展行动。强化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确保水产苗种供应。一是支持贵州民投集团,按照国家级水产良种场标准在三穗县瓦寨镇建设工厂化鱼苗繁育基地,开展特种鱼类及四大家鱼的繁育研发,形成辐射带动。基地用地面积265亩,新建标准化繁育厂房2400平方米、亲本池30余亩,设计年繁育鱼苗10亿尾以上。二是寻求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知名苗种繁育企业在鲟鱼等苗种繁育方面的合作,以填补我州冷水鱼苗种繁殖上的空白,突破苗种制约瓶颈,就地满足全州冷水鱼苗种生产需求。三是对现有水产苗种场进行改扩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苗种生产能力,构建鱼苗繁育的供给体系,实现鱼苗基地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的突破。到2022年,全州水产苗种自给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投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务局、州扶贫办、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产业融合发展行动。与文化旅游业相结合,按照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建立我州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促进渔业产业链向产前、产后延伸,提高渔业附加值和整体效益。围绕大水面生态渔业主产区,在库区的柳川、南寨、南加、河口、平略、远口和白市等乡镇打造集捕捞、垂钓、餐饮和休闲观光旅游于一体的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推动相关产业集群发展;围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布局,发展体验型休闲渔业,在从江县和三穗县创建“稻鱼鸭主题餐厅”和“稻鱼鸭科技示范园”,做大做强产业,扩大黔东南稻花鱼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围绕冷水鱼产业,打造集冷水鱼餐饮、垂钓、休闲观光旅游等于一体的休闲度假区。(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扶贫办、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品牌建设及营销体系建设行动。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创建打造地区优势品牌,依托我州“苗侗山珍”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全面实施有机、绿色、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做好相关产品产地认证认定工作,打造“清水江有机鱼”“黔东南稻花鱼”等品牌,做大做强“凯里酸汤鱼”产业。积极开辟市场,拓展销售渠道,强化宣传和推介,通过自媒体、贵州电子商务云、农经网及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线上平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多方式全方位宣传营销生态鱼产品,树立品牌形象。同时,积极寻求与国内水产冷链配送龙头企业广东“何氏水产”等企业的合作,以对接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打开线下销售渠道,逐步建立起满足消费市场需求的立体销售网络。(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扶贫办、州投促局、州开投集团、州融媒体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席机制。按照农村产业革命州领导领衔推进制度,建立常态化协调联席机制,定期研究生态渔业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和各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产业统筹推进。二是统一制定并完善生态渔业相关生产技术标准,指导生态渔业生产,提升全域渔业发展质量。三是加强生态渔业生产相关数据资料的调度督促,形成上下齐抓,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扶贫办、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府引导,出台扶持政策,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建设。保护拥有水面使用权者的权益。水面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企业在水域的水面使用权应以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为准,明确管理权属和使用范围,给予经营政策与法律保障。休闲渔业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纳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状况良好、资源优势明显的休闲渔业项目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
各县(市)要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积极引导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促进渔业产业快速发展和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充分整合自然水域资源有偿使用资金(水面水产养殖租赁费等),重点用于设立生态渔业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投向主要为公益性、基础性、示范性项目和政策性产业引导扶持奖励。如:水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等基础设施,渔业增殖放流以及珍稀、濒危土著鱼类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培训,扶持农民发展渔业生产提供贷款贴息等。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生态渔业,由市场引导投资方向,企业自主决定投资事项,尊重农民的投资意愿,谁投资谁受益。(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发展生态渔业。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开发我州生态渔业产业,条件适宜时,州级成立国有渔业平台公司,通过招商引进国内具有实力的水产龙头企业作为战略投资伙伴,合作开发。积极鼓励多种经济成分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渔业生产、水产品加工和流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执行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投资开发生态渔业,有关部门要在企业注册、建设用地(水域)审批、建立基地、信息共享等方面,为外来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服务,确保项目投资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投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水产科技服务与模式创新,加强渔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与水产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合作,不断引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新技术。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水产科研单位要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养殖尾水处理、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土著经济鱼类繁殖育苗、设施渔业苗种培育、江河湖库鱼类捕捞、水产品精深加工等技术开展研究,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制定符合黔东南州实际的生态养殖技术规范,为我州生态渔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建立创新驱动发展机制。按照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原则,建立多种形式的运营发展机制。建立“龙头企业+国有平台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协会+基地+农户”等产业化发展模式。鼓励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协会及股份合作制联合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生产企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在渔业产业化中的获利水平。指导现有水产养殖专业协会的规范运作,去松散型为紧密型利益联结体。深入探索渔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有效运作形式,发挥桥梁、纽带和服务作用,有效衔接小生产与大市场。(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督导评价机制。狠抓督导落实,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和动态评估机制,通过召开观摩会、专题调度会等及时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查抓好目标责任的跟踪督办和过程评价,强化运行监测,确保工作推进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委督查督办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扶贫办、州生态环境局、州投促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开投集团、州融媒体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1.黔东南州2020—2022年水产品总产量推进计划任务分解表
2.黔东南州2020—2022年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推进计划任务分解表
3.黔东南州2020—2022年湖库生态养殖推进计划任务分解表
4.黔东南州2020—2022年循环水及冷水鱼生态养殖推进任务分解表
黔东南府办函〔2020〕7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