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雁林,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负责人魏宏安,陕西省发改委农村经济处处长孙越鑫出席,介绍落实生态修复新格局、绘就美丽陕西新画卷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李惠: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雁林先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负责人魏宏安先生,省发改委农村经济处处长孙越鑫先生,请他们围绕落实生态修复新格局、绘就美丽陕西新画卷这一主题,介绍有关情况,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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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首先请王雁林副厅长介绍情况。

王雁林: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节点、全国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两屏三带一区多点”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正在奋力抓住“一带一路”、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努力谱写新时代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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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是我国的“中央水塔”,黄土高原是黄河安澜的重要生态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陕西的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科学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依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和《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部门编制了《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修复规划》)。

《修复规划》是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是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现的重要依据。《修复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近期,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向陕西省反馈的督察报告指出了生态修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将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坚决落实督察整改责任,落实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下面我将向大家介绍我省的生态修复格局及推进情况。

一、紧盯问题,明确目标,构建修复格局。

陕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存在着:生态环境较脆弱、局地水土流失较严重、水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农田生态功能退化、城市生态品质较低等生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修复理念上,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在修复思路上,坚持问题导向、源头管控、系统修复;在修复原则上,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施策,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生态惠民;在修复策略上,坚持要素布局系统性、区域流域生态整体性、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性。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营造记得住乡愁的农业空间,打造契合山水、紧凑集约的城镇空间,构建通山达水的蓝绿人文和生态廊道,实现“深绿秦巴、浅绿高原、生态黄河、宜居家园、锦绣陕西”的生态修复目标。为此构建起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屏障、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屏障、长城沿线防风固沙带、关中平原生态质量提升带、汉丹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带和“四横三纵”生态廊道组成的“两屏三带多级廊道、六区六策十三项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

二、筑牢两屏,提升三带,贯通多级廊道。

“两屏”指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屏障和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屏障。在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屏障,加强植被保护与修复、增强水土保持功能;在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屏障,推进秦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水源涵养功能,有效保护秦巴山区生态环境,筑牢两屏。

“三带”指长城沿线防风固沙带、关中平原生态质量提升带、汉丹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带。在长城沿线防风固沙带,做好防护林建设与草原保护,提升防风固沙能力;在关中平原生态质量提升带,做好城市生态建设,打造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的绿色通道;在汉丹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带,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和水环境综合治理,保障陕西省和南水北调工程的水生态和水安全。

“多级廊道”指“四横三纵”生态连通廊道,我们识别出陕西主要生态廊道架构为“四横三纵”,其中一级生态廊道共31条,串联重要生态空间,沟通重要流域与主干水系;二级生态廊道共16条,连通重要生态节点,缓解局地生态冲突;三级生态廊道25条,连接全域生态节点。以上三级廊道共同构筑起通山达水的蓝绿生态廊道体系,对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起到连通作用,形成覆盖陕西省全域的多级廊道网格布局。

三、划分六区、执行六策、实施十三项目。

“六区六策”指按照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突出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通性,将我省划分为六大生态修复分区,形成支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的主体单元,并提出相应的修复策略。

陕北风沙草滩生态脆弱区,涉及榆林市的5个县(市、区),采用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修复相结合方式,实施荒漠化治理、湿地与林草生态系统保护;建立以灌草相结合的带、片、网防风固沙阻沙体系,增强区域防风固沙能力;抓好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封沙育林(草);加强土地退化治理、土壤盐碱化治理,防止植被退化和地下水位下降;控制土地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模式,合理开发水资源,加强对水、土、植被和矿产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对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的保护修复,建设生态廊道。

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区,涉及榆林市、延安市、铜川市的17个县(市、区)。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治理,全面提升区内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能力;在水源涵养区实施封山禁牧,恢复退化植被;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修建拦沙工程,建设新型淤地坝;梁峁地带修建水平沟、鱼鳞坑等整地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植被;开展坡改梯和坡面水系整治,固沟保塬,土地综合整治措施,全面治理区域水土流失。

黄河渭河沿线生态保护区,涉及榆林市、延安市、渭南市、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的40个县(市、区)。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提高植被生长率,实行保育保护措施,维护自然生态景观,保护河滩和湖滨带植被;对沿黄矿山实施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加快闭坑矿山、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复垦,对采空区地面塌陷、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进行有效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实施渭河水生态修复,渭河生态区建设提质升级;修复湿地,限制河道及沿岸开发,控制各类开发建设工程,农村段河道尽可能退耕还林、还草、还河;合理拓展城市生态廊道,促进区域生态品质提升与协同发展。

渭北矿山集中开采治理区,范围涉及咸阳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的20个县(市、区)。重点实施水源涵养工程,强化复绿复垦等治理措施;通过农业和工程措施建设农业节水示范项目,严格管控取用地下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治沟造地、天然林保护等系列工程;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秦岭生物多样性及水源涵养区,范围涉及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渭南市的39个县(市、区)。保护森林原生生态系统,加大森林抚育,恢复植被和自然生境,加强退化生态系统恢复;新建和扩建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保护区,构建秦巴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的保护地体系;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动物栖息地及生态系统;加强区域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荒山荒坡补种人工林、水保林;构建生态廊道,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实施水资源优化调配及水生态治理工程;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统筹协调保护地管理,形成有效的自然保护网络管理体系。

巴山生物多样性及水源涵养区,范围涉及汉中市和安康市的16个县(市、区)。重点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将湿地、草地、林地等作为生态修复主要对象,通过重点实施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水源涵养工程,增强汉江等干支流生态补水能力。

“十三项目”指9个国家重点项目、4类省级重点项目,合称“十三项目”。

9个国家重点项目包括:

1.秦岭北麓(中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范围:宝鸡市凤县、眉县等14县(市、区),实施期限:2021-2030年。

2.秦岭南麓(中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范围:安康市汉滨区、汉阴县等17个县(市、区),实施期限:2021-2030年。

3.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重点项目,范围:安康市平利县、镇坪县等7个县(区),实施期限:2021-2030年。

4.陕北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范围:延安市安塞区、宝塔区等20个县(市、区),实施期限:2021-2035年。

5.渭北地区固沟保塬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范围:铜川市王益区、耀州区等22个县(市、区),实施期限:2021-2035年。

6.晋陕蒙交界区(陕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范围:神木市、榆林市榆阳区等4个县(市、区),实施期限2021-2030年。

7.秦岭(中段)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范围:汉中市洋县、勉县等6个县,实施期限2021-2025年。

8.泾河(陕西)、渭河平原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范围:韩城市、咸阳市彬州市等6个县(市),实施期限2021-2030年。

9.渭河南岸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范围:商洛市洛南县、渭南市潼关县等4个县(市、区),实施期限2021-2025年。

4类省级重点项目包括:

1.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项目,优先在重点区域内设置项目,原则上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在同一个县域内的,项目范围不得重叠,实施期限:2021-2035年;

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优先在重点区域内设置项目,原则上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在同一个县域内的,项目范围不得重叠,实施期限:2021-2035年;

3.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范围:优先在秦岭等重点区域内设置项目,原则上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在同一个县域内的,项目范围不得重叠,实施期限:2021-2030年;

4.关中城市群生态修复项目,范围: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5个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及商洛市的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柞水县,实施期限:2021-2035年。

女士们,先生们!

陕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蓝图已绘就,在“两屏三带多级廊道、六区六策十三项目”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之下,我们将积极推动全省各级规划编制,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分阶段制定目标任务,分省市县不同层次划出重点区域、设定重点项目、排定落实时序,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持续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努力绘就美丽陕西新画卷,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李惠:

谢谢王雁林副厅长的介绍。下面欢迎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请开始提问。

陕西广播电视台提问:

您好,我是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我省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具体成效?

魏宏安:

首先我介绍我省做的工作,主要有三个大的方面:

第一、坚持规划引领明确修复路径。

一是落实规划任务。落实确定的黄河流域“四区四策”,布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我们还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全面摸清黄河流域矿山地质环境底数,计划今年6月底完成初步技术成果。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印发了《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协调会议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力量打好组合拳;

三是创新工作理念。在黄河最大支流渭河流域,选取典型点位开展修复试点,推动工作理念创新。其中,渭南市合阳县整合政策和项目资金,采用“生态修复+现代农业+文旅”模式,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恢复耕地,植入绿色高效农业,最大限度发挥矿山生态修复的经济效益,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变成惠民工程;宝鸡市凤翔区将渭河流域采砂场进行综合治理后恢复为耕地,交由村民管护使用,种植莲藕和红薯等经济作物,很好地落实了管护责任,最大程度发挥了矿山废弃地综合治理的经济效益。

第二、坚持项目引领抓好修复工作。

一是逐年安排治理任务。从2020年开始,全省在榆林、延安、渭南、咸阳、韩城等5市7县开展黄河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修复面积560公顷。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等4市2区开展渭河平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总面积967.93公顷。2021年的项目有16个,面积1011.75公顷,正在实施之中;2022年项目12个,面积488.91公顷,已经开始组织招标等工作。

二是合理确定治理措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黄河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废弃矿山分类施策,对确有必要的,按照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地形地貌重塑等治理措施实施生态修复。

三是足额保障治理资金。近年来全省修复项目共计投资5.3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2.08亿元,省级资金3.24亿元。

第三、坚持保护优先推进一体化修复。

陕西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一是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筑牢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在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水土保持功能,黄土高原丘陵区与毛乌素沙地过渡区建设完善毛乌素沙区生态防护体系,陕北黄土高塬沟壑区推进“固沟保塬”,构建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

二是推进砒砂岩和盐碱地综合治理,增强长城沿线土地防风固沙功能。针对榆林北部黄河西岸沿线土地沙化、水土流失严重、泥沙粗沙入黄量大等生态问题,采取封山禁牧、林草地改良、水土保持等措施,因地制宜采取人工治理与自然恢复有机结合的方式,增强防风固沙功能。

三是改善河湖湿地水系生态,保障黄河流域水安全。组织实施渭河、延河、无定河及红碱淖等重点河湖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区域生态补水工程,加强河湖生态修复,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安全。

其次,我介绍一下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已完成的项目的成效。近年来,我们已经实施完成了不少项目,在此就以渭河平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为例介绍一下情况,该项目投资20086万元,治理图斑261个,治理面积967.93公顷,治理完成后,恢复湿地291.81公顷、恢复林地72.51公顷、草地43.92公顷。生态状况改善明显,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全部得到消除、废弃物得到清理、视觉污染基本不存在、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项目实施后复垦的耕地377.41公顷,年增加农民收近2000万元。区域治理后不仅提高土地利用率、利于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而且促进当地社会经济整体良性循环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经实地在该区域问卷调查,群众对复垦效果基本满意,满意率在85%以上。

李惠:

请继续提问。

群众新闻网提问:

您好,我是群众新闻网记者。刚才发布辞中提到,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修复规划》,请问省发改委在推动《规划》顺利实施方面将有哪些举措?

孙越鑫:

《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是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0-2035年)》《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具体举措,规划根据我省实际,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要求,明确了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实施好规划,对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绘就美丽陕西新画卷意义重大。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推动规划实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坚持系统治理,是我省首次为推动森林、草原、荒漠、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出台的专项规划。规划提出的任务和绝大多数重大工程,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实施好规划,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省级统筹协调、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层面建立生态修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级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负责全省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负总责,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逐项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节点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资金投入,是推动规划落实的关键举措。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投资。结合中央投资支持方向,积极谋划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争取中央投资71.7亿元用于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预计可争取中央投资在300亿元以上。二是加大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据事权与支出责任,将生态修复重点项目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统筹使用各方面资金,集中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预计投入45亿元以上。三是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引导各地按照专项债券项目支持方向积极策划项目,争取更多地方专项债用于生态修复项目建设。

三是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生态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推动,要加快建立市场化多元投入长效机制,研究和推动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激活市场潜力,推进形成生态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主体治理模式。发挥各地首创精神,用好用活财政、金融、土地、资源等各项政策,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争取在投融资机制、建管模式上有所创新,在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上有所突破,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积极性。

四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是关键。要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点带面推进规划实施。省级相关部门将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指导各市县谋划本地区重点生态修复项目,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优先将条件成熟的重点项目列入省级层面统筹推进。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强化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支撑规划顺利实施。

李惠:

再提一个问题。

陕西农村报提问:

您好,我是陕西农村报记者。在秦岭保护方面省自然资源厅都做了哪些工作?后续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魏宏安:

秦岭区域的工作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推进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退出矿业权生态修复。对涉及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169个退出矿业权,我厅组织秦岭6市开展涉秦岭保护区退出矿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排查,建立了台账,我们编制了《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退出矿业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指导秦岭6市人民政府也分别编制了市级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退出矿业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目前各市正在按照方案实施恢复治理任务,计划今年内完成主要治理任务,明年完成收尾工作。

二是推进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秦岭区域仍存在不少历史遗留矿山需要治理,从2019年开始,我们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项目滚动实施工作思路,持续做好秦岭矿山生态修复。我们与省财政厅联合设立了秦岭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扎实推进秦岭地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2018年以来,中、省级财政累计投资2.925亿元,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74个,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面积523.39公顷(折合7850.85亩)。其中2020年以来投资1.275亿元,实施治理项目19个,治理面积264.51公顷(折合3967.65亩)。

三是持续加强秦岭区域存留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我们要求区域内存留矿山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时以《两案》为抓手,督促企业落实《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履行治理责任。2018年以来,秦岭地区存留生产矿山累计投入资金66100万元,完成恢复治理面积1204公顷。

秦岭保护作为“国之大者”,自然资源部门今后还有很多具体工作要做,主要包括:一是落实《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确定的有关项目,布局秦岭区域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并努力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二是积极推进已经下达的省级财政治理项目;三是扎实推动企业做好退出矿业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并做好日常监管;四是持续抓好生产矿山的监管,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治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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