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要求把粮食安全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地位。但是根据浙江乡村振兴的实际情况,位于粮食生产功能区或者土地主要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农村,即“粮食生产型乡村”,其共同富裕的路径仍然难言清晰。

一、“粮食生产型乡村”的发展困境

对比相对偏远的山区海岛26县能够种植高利润经济作物或者发展生态价值转化的旅游产业,“粮食生产型乡村”受到的发展制约可以说更为严苛。

一是“没资金”。严格推进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治理之后,乡村产业锁定在粮食种植业,存在农户收益不高、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双低”问题,缺乏共同富裕的初始资源和动能。

二是“没用地”。省内农村普遍存在建设用地供应紧张问题,粮食种植业要配套生产、管理及采购加工用房等功能用地,必然进一步压缩原有的用地指标。

三是“没风景”。部分山区能够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而“粮食生产型乡村”往往处于地段较好的平原,以种植水稻、小麦、玉米的农田为主,景观风貌上同质、单调且缺乏互动性,很难发展承接城市需求发展休闲文旅、亲子度假等富民展业。

综上,在浙江省高质量城镇化的“拉动”和乡村自身制约因素“推出”双向影响下,“粮食生产型乡村”长期面临空心化、老龄化、内生力薄弱等问题。

二、余杭永安村“田长制+共享农业”的共富实践

杭州余杭永安村发展了“田长制+共享农业”模式,为破解“粮食生产型乡村”的共同富裕提供了有益探索。典型的“粮食生产型乡村”,永安村区域面积7.092平方公里,共有基本农田5259亩,97%的土地属于永久农田保护范畴,无法投入商业或工业用途,决定了永安村的初始发展要素只能是农田。

2015年,余杭区在余杭街道永安村进行“田长制”试点,将耕地纳入网格化管理,设立镇、村、网格田长,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成为余杭“田长制”的起源。历经8年的发展,“田长制”已经构建了分层责任制度、激励相容制度、监管考核制度、自主治理制度“四位一体”的制度格局。全区层面建立“镇总田长+村级田长+网格田长”的三级工作格局,探索建立块块农田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并通过赋权承包户为“田长”和协管员,引入社会监督力量,为乡村自主治理赋能,构建“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全民耕保格局。

“田长制”改变了永安村耕地低、小、散的局面,为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种植奠定了基础。2018年永安村开启土地集中流转,将村民的土地统一流转至村集体再发包给专业大户,按照标准规模种植,实现粮食生产全部机械化,有效增加了土地产出收益。村民每亩土地租金由流转前点状租赁收益的800多元提高至集中流转后的1400多元,大幅提高了村民收入和流转意愿,有效推进强村富民。

此外,永安村借助余杭区乡村经理人政策引入专职经理人刘松,大力发展共享农业、订单农业。以共享菜园为例,消费者可以花1380元在永安村认养一块15平方米的菜地自行耕种,最多可收获两季八种蔬菜。针对企业用户推出的共享农场,8万元一年可认养10亩耕地,并提供商务、团建、福利相关的农文旅服务。此外,永安村从各类稻米产业衍生出米糕、米酒、粽子、青团等土特产,举办了环保创意秀、草垛和迷宫乐园、稻田音乐会、百米长桌宴等活动,为更多村民提供了增收渠道。永安村还与周边溪塔村等8个村“抱团”发展,培育并派驻“乡村造梦师”,探索以稻为核、一村一品的共同富裕道路。

2018年,永安村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56.85万元,村民人均收入34786元。2022年,通过成功的乡村经营,永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上升到505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达60922元,粮食生产面积在5550亩以上。

三、余杭永安村实践的总结和思考

余杭区推进 “田长制”为“粮食生产型乡村”开辟了致富道路。但是仅仅依靠“田长制”并不能充分带动“粮食生产型乡村”的共同富裕。通过“田长制”促成土地集约化、生产规模化,从而培育适度规模化的家庭农场或中坚农户,提升种粮收益+规模化补贴的两方面收入,是增加农户种植意愿、遏制“非粮化”的普遍对策。这种模式虽然符合现实条件,但也制约了“粮食生产型乡村”能容纳的就业人数和产业类型,不利于乡村年人开展家庭种植和年轻人回乡创业就业。永安村的实践表明,“田长制”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是发展共享农业的基础,而共享农业扩展的文旅业态和销售渠道是内外资源相互赋能后的叠加呈现——这是刘松及团队作为外生资源融入乡村后与内生资源整合利用的成果。

因此,“田长制”仅仅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粮食生产型乡村”的共同富裕需要更多内生动力的加持和推动,而这种动力最终来自于城市。

在城乡统筹、要素流通的一体化格局下,新生的城市需求对乡村未被充分利用的内生资源赋予了稀缺性,乡村通过内生资源的赋能和外生资源的招引,才能够有效形成资源的整合积累,以市场经济解决广大乡村的资源薄弱问题,这就是永安村模式成立的实质——这种城乡要素共享共富的格局如何更广泛、更充分的实现,为后续研究指明了方向。

审核:蔡峻

本文为余杭区社科联2023年度常规资助课题《余杭区“田长制”推进乡村共同富裕的治理逻辑研究》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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