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新媒体优秀案例_政务新媒体经验交流材料_优质政务新媒体典型经验

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以更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成为新时代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孜孜追求。

今年以来,红桥区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开展“十项行动”,打造京津冀同城商务区。现将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季度的相关工作优秀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以此促进全区营商环境的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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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红桥分局

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以雷霆手段彰显公安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与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公安红桥分局持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红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线上、线下等重点侵权犯罪,以“昆仑”“剑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提升辖区内涉及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实施“线上+线下”、“传统+科技”、“脚板+键盘”双轮驱动式的一体化案件研判机制,激活数据资源,深化情报导侦和智慧导侦,时刻保持严打高压震慑态势。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工作。针对辖区内注册成立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驰名知名商标的企业、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老字号”企业、各行业领军型企业和“孵化器”型企业,以及在我区注册的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拥有知识产权的相关企业,建立红桥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名录,全面掌握辖区内重点企业的工商注册情况和经营情况。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警种联动的协作优势,充分运用基层派出所属地管辖的优势,确保摸排关注企业资料准确和做好后期扶持、服务。

三是完善服务企业机制。通过签订警企备忘录,实施一企一策,进一步畅通公安机关与企业的沟通联络,深入企业了解发展运营中遇到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被侵害情况,帮助企业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及时发现企业运营中存在的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方面被侵害的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大力推进“送法上门”零距离企业普法活动,紧密结合辖区内重点保护企业实际情况,围绕企业关注的知识产权方面受到侵害时维权举报、企业急需的法务指导、打假支持等方面内容开展普法培训,有效促进我区知识产权领域实现“预防、打击、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四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畅通与区行政执法部门联络渠道,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在重要时段和节点,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五是完善宣传工作机制。配合区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政策,及时报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教育群众,警示社会,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印发资料、图片展览、宣讲案例等形式,共同组织开展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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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抢先抓早 复工复产——区人社局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全力解决辖区企业“招工难”、居民“就业难”问题,助力企业抢先抓早复工复产,人社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努力确保企业用工平稳,为红桥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保障。一是精准锁定目标定位,摸清企业用工需求。为全面了解掌握了企业缺工情况,区人社局针对辖区内企业规模在50人以上的企业,通过入企和电话询访等方式进行地毯式摸排,详细统计了企业全年和一季度用工需求量,并建立了红桥区重点用工服务企业名录,配置了企业服务专员,为用工服务和宣传工作做好有力铺垫。二是搭建对接服务平台,促进人岗精准匹配。区人社局抢抓一季度招工黄金期,结合市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安排,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1场,涵盖互联网、铁路、物流等多个行业领域的497家企业参加,提供新媒体、销售等各类就业岗位3538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904人,满足了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不同人群的就业需求。三是注重人社政策宣传,打通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方面通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大我区一季度系列招聘活动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另一方面,以举办线下招聘会为契机,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台,为企业全面讲解就业见习、创业房租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发放就业创业指南、红桥政策一览等宣传品600余份,最大程度让求职者和企业知晓、掌握、用好各项惠民惠企政策。四是引进社会专业力量,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区人社局进一步拓展就业公共服务渠道,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与专业机构合作,通过“直播带岗”等创新招聘对接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促进人岗精准匹配对接,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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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智能互动 办问协同——区税务局积极构筑纳税服务新桥梁

红桥区税务局积极成立“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通过“智能互动”“精准推送”“办问协同”等功能提供线上深度咨询辅导,解决开票用票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功能多样、互动高效的办税体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明确职责快响应。从年前筹划组建征纳互动中心开始,区税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靠前指挥,明确各部门责任。结合征纳互动服务预估业务量,第一税务所迅速挑选人员,组建由一名管理人员以及四名坐席人员参与的专业化团队。积极安装配套硬件设备,构建运行环境,完成网络环境的调试和线上模拟互动,确保征纳互动中心的稳定运行。二是精准服务不掉线。制定并细化征纳互动中心管理举措,定期归纳总结数字电票开票热点问题,并安排师资人员开展培训。同时通过测试的方式检测培训效果,全力保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过硬,服务精准高效。三是线上辅导精准快捷。上线初期线上智能应答次数达百余次,纳税人留言回复率100%。在纳税人提问后,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人员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接通,并给予准确的解答,目前人工互动成功率达100%。有力推进了智慧税务建设,推动了征纳互动向便利化、智慧化方向发展。四是专业团队有力支撑。抽调业务骨干力量,建立了一支业务水平过硬的专业化运营团队。运营团队深入贯彻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纳税人提供准确高效的答复,帮助纳税人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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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加强采购管理 减轻企业负担——区财政局加强保障金日常监管

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红桥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的日常管理,对保证金收取、缴纳、退还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严控保证金收取种类。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天津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保证金一律不得收取。鼓励对中小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二是明确保证金收取要求。提示采购人要建立保证金管理台账,定期核对清理,妥善保管和退换保证金。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和退还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委托代理协议中,对保证金收取、退还和违约责任等作出具体约定,防止保证金挪用、损失或保证金缴纳信息泄露等风险的发生。三是优化保证金缴纳方式。政府采购项目收取保证金,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规定,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对保证金收取依据、比例、提交方式等内容予以明确,采购文件中未明确收取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同时,应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作为保证金。四是细化缴纳比例和时限要求。要求投标(响应)保证金约定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且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采购文件未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将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条件。五是规范保证金退还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依法依规明确保证金退还的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并加强保证金退还管理,规范保证金退还流程,不得延迟退付保证金,不得以履约保证金的名义占压或变相占压供应商合同尾款。六是规范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处理。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和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的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确认相关情况,并按照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等规定上缴采购人同级国库,不得擅自扣留、退还。

通过保证金管理的系列举措,能够有效缓解企业资金难题,切实为企业减轻资金负担。下一步,红桥区财政局将加强制度约束,让保证金管理工作落实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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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国资委

以招商促营商 以服务助发展——区政府国资委全面落实招商引资工作

红桥区政府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按照“人人都是招商大使、人人都有招商责任、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制定“四个一”工作思路,持续走访服务企业,营造良好环境,全力贯彻落实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一是强化服务理念,主动问需企业。坚持“服务企业、服务企业家”,将“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照《红桥区2023年处级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台账》,定期联系服务天津陆家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中星隆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津酒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宣传惠企政策,问需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用好“政企服务平台”,解答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等相关政策,及时跟进企业家诉求落实进度,得到企业满意和好评。落实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对政策制定、推动落实、组织领导、事项承接、为企服务等方面进行梳理整改,填报《营商环境对照整改问题统计表》,推动营商环境实现整体性、根本性提升。

二是深入重点税源企业,强化帮扶力度。为落实市、区税源建设工作专班部署要求,结合区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处级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区政府国资委党委书记宋文莲带队深入对口联系企业天津市津酒酒类销售有限公司(津酒集团)走访服务,与津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春文等进行了座谈。座谈中,津酒集团就企业党建、发展历史、混改现状以及企业面临周边环境影响、生产条件制约和由于疫情导致的用工人员调动缺少、物流不通畅、上游生产原材料和包装供应链、中游产品储存限制和下游市场销售环境的大冲击造成的企业经营困难、税源下降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区政府国资委结合工作职责对企业长远规划提出了建议,并表示将对企业今后在发展、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将给予全力帮助。

三是落实招商引资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区政府国资委组建各企业成立招商队伍,将招商任务指标列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督促出资和管理单位依托自有经营性房产,以承接非首都功能推荐企业、消费帮扶联系企业、行业领域服务企业、重点领域领军企业为招商引资目标,主动联系走访,落实“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建立友好关系,积极促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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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政企校”合作 “产学研”结合——区人社局推进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

红桥区人社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工作安排,推进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坚持项目建设和人才服务同步推进,依托第32届天津运河桃花文化商贸旅游节宣传契机,在河北工业大学举行了红桥区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企业沙龙暨产学研究合作对接会。为打好人才机制创新、精准引育、平台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构建政企校三方合作打造产学研组合拳,构筑“近悦远来”人才生态。

红桥区的发展,离不开高层次人才的有力支撑,离不开科技创新的强力驱动,离不开产学研合作的深度融合,努力推进发挥好各方面优势,努力实现产学研合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水平。具体实施措施如下:

一是推动体制机制再创新。健全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作运行机制,拓宽沟通渠道,加强日常联系,实现零距离接触。鼓励建立多形式的合作关系,组织推动产学研结合从双向对接向多边拓展,从企业合作向全产业链拓展,从产品创新向领域集成拓展,大力推动在发展战略询问、研究机构共建、紧缺人才培育等方面深层次合作。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着力做好产业联盟的组织工作,持续推进科技项目的“揭榜挂帅”,鼓励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之间联合参与创新活动,使联盟成为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自我运行、自我完善、不断进步的创新组织模式。

二是推动服务保障再完善。进一步理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利益分配和风险控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创造、共享和保护机制,让知识产权作为产学研结合、产业链贯通的联合创新、共享成果的纽带,保障知识和技术的有序转移和扩散,催生经济效益。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共担机制,拓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风险资金,有效应对成果转化风险、创新失败风险,提升创新容错率。

三是推动牵引举措再优化。用好支持产学研结合的各项政策,坚持以科技自立自强为引领打造创新链,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产业链,以金融为纽带优化资金链,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人才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通过开展“专家人才进百企”活动,打造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专家协同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主动探究托付研发、联合开发、科技入股、订单培育、智力引进等校企合作模式,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充分释放产学研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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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

红桥法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以来,红桥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举措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以更优质司法服务助力中心城区更新提升,切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打造全新体系。着力建设“3+N”巡回司法服务体系。即巡回审判、巡回法庭、法官工作站同步推进,街道、社区、行业等主体联动共建,9名干警、6个业务庭对口包保全区9个街道,深入辖区园区、企业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5次,为企业答疑解惑。

二是强化巡回审判。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就地释明等“四个就地”方式”,使社区巡回审判成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目前,已开展巡回法庭5次,百余名群众及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积极营造安商、稳商良好环境。

三是形成解纷合力。强化公调、检调、诉调、访调无缝对接,实现纠纷梯次过滤和互动解决,在区工商联挂牌成立“杨立明法官工作室”,协同化解商事纠纷,接待企业咨询31人次,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供引导。

四是增强线上服务。畅通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渠道,贯彻落实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将353件金融案件委托第三方平台进行诉前调解,成功化解案件314件,调解率达到89%,进一步提升涉企业纠纷的化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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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中心

“潮汐”窗口暖人心,来早来晚一样办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解决企业和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未办成”,下班时间“无处办”等问题,红桥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打造“潮汐窗口”模式,根据业务办理情况,随时调度调整窗口人员,提供人性化、有温度的“延时服务”,给办事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一、时间延长,确保服务“不打烊”。为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方便咨询办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办理条件尚未办结的业务,临近或者到达下班时间,必须延时办理完毕。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提供延时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业务顺延到下午或第二天。实实在在用时用心做到主动服务“不打烊”,为企业群众提供放心、暖心、安心的办事体验。

二、能力提升,确保办事“不跑单”。聚焦“按时服务”向“按需服务”转变,通过班前会开展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提升交流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整体业务能力,打破“各管一摊”的限制,实现一岗多责、一人多岗,多措并举培养打造一支“业务全科”队伍,为“延时服务”夯实队伍基础,确保办事“不跑单”。

三、周密服务,确保办事满意度。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延时服务工作,对企业群众提前做好业务了解和办理准备,并就服务事项进行安排,以周到细致的服务不断提升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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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

创新为企服务,提升统计品质——区统计局在工作中进一步创新举措

区统计局聚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不断创新各项为企服务工作举措,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夯实为企服务工作基础,提升统计服务品质。

一是优化为企培训服务。以训促实,以训提质,制定切实可行、实用有效的年定报培训,今年以来,区统计局已开展两轮次线下集中培训,多轮次的线上培训,同时向所有调查单位发放包含培训视频课件的光盘辅导包;针对未参加培训的企业要求各街道统计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辅导培训,区街两级共同联动,确保所有四上单位全覆盖、无死角接受业务培训服务。下阶段,区统计局将梳理重点易错问题,协同街道统计人员进一步开展统计培训服务,通过集中培训、电话沟通、网络远程指导、实地上门服务等方式,有效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依托线上渠道,做好警示提醒服务。在每月网报开网前,区统计局通过微信、QQ、电话等通讯手段提前与调查对象沟通联系,并制作报表提示函,通过对开关网时间、重点易错指标解读、填报口径、报表注意事项等内容提前提示预警服务,督促各调查对象把好数据入口关,完善报表工作流程,熟知各项指标含义,及时填报统计台账,将数据风险防范关卡前移,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进一步降低企业数据差错风险。

三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解答服务。加大问题梳理研判,协同市局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企业培训、核查过程中的问题,结合日常工作中出现的企业填报过程中存有疑问的共性化和个性化问题,制定各专业统计指标问题清单,共同研究,制定解答方案,解决企业填报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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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

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区税务局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今年是税务部门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10年,按照市税务局统一部署,红桥区税务局分两批推出6大类42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力。

“线上指导”助推智能办税提速

为及时响应纳税人办税需求,更加高效准确地解决纳税人的个性化问题,红桥区税务局成立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由业务骨干通过文字回复、视频对话、屏幕共享等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线上“陪伴式”辅导和精准服务,同时,相关业务负责人定期归纳总结热点问题,组织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更加精准高效。

“规范热线”助力诉求响应提质

为提升“非接触式”办税质效,红桥区税务局在统一全局热线沟通话术的基础上,专门选派3名业务骨干成立“小呼中心”,专职负责热线咨询,全力提升热线服务质量。同时,为有效分流人工咨询压力,缩短咨询等待时间,区税务局28个部门配备电话交换机设备,通过增加电话语音导航,智能引导纳税人缴费人进行涉税咨询,大力增强咨询体验感。

“团队宣传”助阵精细服务提档

为提供更好的宣传服务,区税务局选派视频制作、文字写作经验丰富的青年干部,组成“税法宣传服务队”,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依托新媒体平台推出图文、动漫、短视频原创作品,打造税宣工作亮点品牌。

“成立税法宣传队是落实新时期税收宣传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法宣传队将充分发挥作用,推出丰富的宣传产品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红桥区税务局将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创新税费服务方式,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将便民春风送到千企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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