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称“王” 传奇 榴莲在广州, 过去很少见到, 现在几乎一年四季都在上市。 特别是夏秋, 水果档的榴莲堆得地雷阵似的, 不惧它的浊臭而能领略个中滋味的人, 也越来越多。榴莲原产马来半岛和婆罗洲, 现以马来西亚和泰国出产最多, 被誉为热带地区的“水果之王” ,地位与广东的荔枝相仿。 然而榴莲作为果王, 除了像荔枝那样得益于品味佳、 产量大, 还与它许多神话般的个性有关。榴莲给人的第一感觉是香臭难辨。 乍闻有点馥郁, 再嗅便近乎恶浊; 天气清朗时还不致招人讨厌, 遇上炎热天气和淫雨, 那股顽固的闷浊会压得人透不过气。 因为这种怪味, 榴莲向来被国际航班飞机所拒绝, 笔者在新加坡旅游时, 看到旅店餐厅门前的水果店, 也没有它的立足之地。 可见, 讨厌它的人不在少数。不过, 喜爱它的人也同样很多, 那味儿滑过齿颊, 便有一股异香, 把鼻子和舌头都诱得兴奋起来。 挖出它的肉瓣与鸡肉一起煲汤, 那股特别的浓香, 连惧怕榴莲的人喝了也会回味无穷。 有趣的是, 榴莲气味的浓重持久, 刺壳竟甚于果肉, 新马城市的榴莲季节, 垃圾池因为夹杂了好些榴莲的刺和壳, 借助它的芬香, 垃圾池即使两三个星期不清理, 也不致于怎样恶臭, 可谓奇观。

榴莲颇通“人性” , 从不劳人采摘。 因为果子一旦摘离树枝, 就不会继续成熟, 吃起来不甜不香, 而且采摘会使树丫 受伤, 从此只会长出半生不熟的小果。 收获榴莲只能让其成熟后自行坠落。 然而, 成熟的榴莲每个重达二三公斤, 壳刺尖硬锐利, 砸到人的脑袋上怎么办?奇就奇在这里, 榴莲活像自具慧眼, 从不伤人, 据说有谁被榴莲砸中, 只是因为他罪孽深重。其实, 榴莲不会砸人, 因为它只在夜间坠落, 遇上风雨白天也会被打落, 但恶劣天气下绝少行人, 砸中的机会微乎其微。 身娇肉贵也是榴莲的特性。 榴莲是椰子之外最高大的热带植物, 可在五六十年里连续开花结果, 一年二熟, 每树年产三四百个榴莲, 每个可卖二三美元, 不愧“果王” 之称。 但虽长寿高产, 却是终生伤害不得, 别说刀砍刃刺, 就是钉上一枚铁钉, 它便不再结果, 顶多是生出些涩小的果子。 它壳硬刺尖, 除了北方的松鼠, 没有别的鸟兽能破开它的坚壳, 得天独厚的呵护, 使榴莲的果肉娇嫩得如同羊脂玉乳。 “羊脂玉乳” 好吃却又不让人“白吃” , 它生性燥热, 受不了的人吃了会喉咙痛、 头痛、 流鼻血, 须以榴莲壳盛井水而饮, 或进食同时上市的山竹, 方解其热; 它与酒为仇, 据说两者同吃会有暴毙之虞, 谁也不敢轻易以身尝试;它善于粘附, 谁碰了它手上的气味会久久不散, 肥皂无济于事, 只有用榴莲壳盛水洗手, 方可清除。 凡此种种, 已为习俗, 个中原因无人考究。榴莲之肉状如巨形腰果, 以饱满色黄者为上乘, 称“黄肉干包” , 即开即食, 味道最为鲜美。 不敢进食者多出于心理因素, 若慕其罕见的神奇, 勇敢地吃上几回, 往往就会知其之真香而欲舍不能。 这也是榴莲的奇异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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