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一定数量的优秀分包商里面最终选择唯一的合作单位,就要从拟分包工程的角度来考虑。因为各个分包商是不同的,他们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都有各自的强项和弱项,通过深入研究拟分包工程的特点,对各个候选的分包商进行比选,选择最有利于工程实施的分包商。

选择分包商的原则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考虑:一是从企业层面,选择能力较强、信誉较好的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就是选择合作的企业,良好的合作是双赢的基础。良好合作的前提是:分包商是一个优秀的分包商,有较强技术能力,较好的社会信誉,与这样的企业合作,建设工程会比较顺利,安全、质量、进度、成本也有保证。二是从工程层面,选择针对拟分包工程技术可行、经济优化的单位。

一、选择分包商的方法

分包商的选择与招投标中的资格预审有某种相似之处,但由于社会上存在着众多的“包工头”挂靠现象,仅从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是较难反映分包商好坏的,选择分包商最好优先选择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单位,对于新合作的对象,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分包商,杜绝与“包工头”签订分包合同。

实行合格分包商名录制度,严格筛选符合规定的分包商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并通过每年对选用的分包商履约情况,结合分包商的信用、资信等统一进行综合评审,以优胜劣汰的方式不断进行更新。

经过多年分包管理的探索,我们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分包商选择方法:

一是选择有相应分包项目资质的单位。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分有60个专业承包资质和13个劳务分包资质。在选择分包商的时候,必须根据拟分包工程的情况,确定需要什么样资质的分包商。如果选择的分包商没有资质或没有对应的资质,则分包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是选择技术能力较强的单位。分包商的技术能力是指它的技术人员配备和机械设备情况,以及整体施工队伍的能力水平。技术能力较强的单位,施工质量好,进度快,也节省成本,容易配合总包单位的管理。

三是选择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分包商有施工过类似的工程,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通过对以前施工项目的考察,可以评估该分包商的水平,决定是否可以作为候选的企业。

四是选择施工方案可行、成本较低的单位。无论是招标也好,议标也好,在通过对分包商总体情况进行考察后,初步可以确定在合格分包商名录里面哪些企业可以作为候选的分包商。在选择分包商过程中,引入招投标制度,通过分包商之间的充分竞争,有利于总包单位选择“物美价廉”的企业。

五是灵活设置评分标准选择分包商。由于各个拟分包的工程情况不尽相同,因而在选择分包商的时候也是有所区别的,这个区别主要体现在招标的评分标准上。如果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很高,或者有一定的施工技术难度,那么在评分标准上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各项指标分别设置加权值。如果项目是常规的施工,技术难度不高,质量等级要求也不是特别高,那么可以设置最低价中标的方法选择分包商。

二、选择分包商需注意的问题

严格分包商资格评审的有效性。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分包商多由包工头挂靠,分包商实质上并没有派出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分包商在现场的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上由包工头自己聘请,能力、资质参差不齐,机械设备等各种资源也一样。

分包商的管理水平、履约能力、实际履约情况和信誉不是由分包商的资质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包工头本身的实力。因此,总包单位要严格对分包商的资格进行评审,强化评审结果的有效性,改变对分包商的资格评审流于形式的现象。

及时签订分包合同。有的项目工期紧,业主要求马上进场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有的项目工程类型不熟、区域市场环境不清、业主要求及干预较多、合同主体双方缺乏理解信任等诸多原因,造成合同迟迟签不下来。

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保证,如果签订合同不及时,容易影响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展开,双方责任边界不清,容易发生扯皮现象。总包单位管理分包商,应深刻意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及时签订分包合同,有效利用合同管理这个手段。

加强合格分包商的动态管理。分包商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并不是永久性的,要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分包工程施工结束后,项目部负责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验收,填写《分包商业绩考评表》。分公司主管部门对分包商在履行合同所约定的职责、义务以及维护组织声誉方面进行考核,并填写复评表。分公司主管领导根据各部门的复评意见做最终审定。对于复评不合格的分包商,应取消其分包商资格,将其从《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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