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组织实施好我县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稳步实现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根据鄂政扶发〔2019〕13号,湖北省扶贫办、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紧紧围绕“精准培养、创业带动”的总目标,通过落实扶持政策、培育创业人员、搭建创业平台、构建服务体系,培养一批在农村创业发展、增收致富并带领贫困群众共同致富的骨干力量,为促进农村产业发展、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带动效应。

为全县每个贫困村培育3-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深度贫困村5名,非贫困村1-2名,致富带头人每人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各镇区具体任务见计划表,今年计划完成300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一)对象条件。培训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22-50岁之间,初中毕业(含)以上文化程度,在农村有创业基础或有创业意向,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责任心强的人员。

(二)培训类型。主要从目前已在村创业人员中选择,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在外创办企业、务工有意愿回村创业的本土人才;企事业单位有意愿回村创业的人员。

(三)选定程序。一是村推荐,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会推荐候选人。二是镇区初审,镇区政府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县级扶贫部门。三是县级确定,县级扶贫部门要摸清培训需求,根据分类申请情况,结合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实际,最终确定培训对象,并报扶贫办备案。

三、培训内容

主要开展农业经营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培训。集中授课:国家涉农与扶贫政策解读、金融与信贷政策、农业发展动态与新技术、农产品市场营销及电子商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3天。各镇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中培训对象的基本条件,迅速组织开展摸底调研和宣传发动,准确选定培训对象。根据分期下达计划做好选送工作,并做好参训对象的跟踪服务管理,将培训对象选定工作完成。

五、培训地点

县委党校求是楼学术报告厅

六、培训经费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扶发〔2016〕20号)文件精神,按每人每天350元预算,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今年计划培训300人共需培训经费31.5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创业致富带头人扶贫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协调机制。着力形成联系扶持创业致富带头人事业发展、示范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创业致富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合作协调。各镇区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用好资源,聚合政策,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共同促进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深入宣传创业致富带头人扶贫培训工作,营造舆论氛围。各镇区要积极推广和宣传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扶持政策、先进典型、成功经验,激发创业热情,辐射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创业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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