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实效性和规范性,确保信息通畅、衔接高效、处置有力,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明确信息报送主体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统一扎口”的原则,事发地(开发区、各镇街)、区属国有企业和行业监管、事件处置及保障、医疗救助、舆情监测等涉及突发事件处置的部门均为信息报送责任主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
生产安全事件信息由区应急管理局、医疗救助及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区卫健委、食源性事件信息由区市场监管局、火灾事故信息由区消防大队、交通事故信息由溧水公安分局、危化品运输事故信息由区交运局、生态环境事件信息由溧水生态环境局、地质灾害信息由溧水规划资源分局、气象灾害信息由区气象局扎口报送,其他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扎口负责信息报送。
二、明确信息报送范围
凡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或监管范围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或敏感性事件,会议、文件及应急预案要求报告的事件,各单位都应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各单位在获知突发事件线索后,要及时主动调查核实,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力争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部分事件本身相对较小,但是关联性强、社会敏感度高、有事态升级可能的各类苗头性事件及隐患信息,也应立即报送。
三、严格信息报送要求
(一)拓宽信息采集渠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统一扎口”基础上,实行“谁发现谁报告(通报)”。各部门、单位一旦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属本单位职责工作的,要立即会同属地(区属国有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并迅速核实信息,按规范报送区委、区政府;属本单位职责范围以外的事项,要立即通报属地(区属国有企业)或主管部门。公安、消防、医疗机构等单位,一旦收到突发事件出警、急救、救援信息,要立即向区直管部门报告,由直管部门扎口研判,并按规范通报事件主管部门、报送区委区政府;在开发区、各镇街设有分支机构、下沉机构的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区主管部门统一对其下属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研判并按规范通报或报送。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区政府办、溧水公安分局、区卫健委等单位,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收集、反馈、处理以及事件处置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二)提高信息报送效率。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后或接报信息后30分钟内(重要紧急信息15分钟内)可电话报告,1小时内报送书面材料,为组织力量救援、避免事态扩大赢得时间。
(三)规范信息报送要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事件起因和性质、事发地点、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处置情况、初步原因分析、事件发展趋势、拟采取措施、需要区委区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部分信息暂时不详的,可先报告当前基本状况,随后作进一步报送。
(四)加大信息报送频次。应急、公安、生态环境、交运、卫健、信访、消防等部门在接报重要紧急情况后要围绕自身职责迅速核准相关要素信息,及时补充续报后续处置情况,力争做到首报信息快速准确,续报信息全面详实。要密切跟踪事态进展,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当形势有新变化、处置有新需求时应立即报送,如无特殊情况,可以实行一日一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报送对事件的综合性评估,着重分析事发原因和应急处置各个环节的经验与不足。
(五)统一信息报送口径。需向南京市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区政府分管领导指定事件业务主管部门迅速形成信息上报通稿,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政府办按规定及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负有向上级直报突发事件信息职责的公安、应急管理、卫健、消防等部门,在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前要先行报送区委、区政府审核,上报信息的核心内容和要点原则上应统一口径。卫健、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向上沟通对接,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在事件发生、处置过程中及时沟通商讨向上报送信息的要点等,确保上级对口部门与区政府报送信息的时效性与一致性。
(六)扩大信息报送范围。所有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并联报送”,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单位在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也要向公安、应急管理、卫健、消防等需要参与事件处置的部门报送,尽快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效率。
四、强化应急值守
开发区、各镇街,各涉及生产安全、应急处置、医疗救援、公共安全、社会管理、舆情监测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等制度,强化值班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值班人员专业培训,全面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和运输车辆到位。各部门之间要建立互联互通的值班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衔接,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提高应急协同联动水平。
值班人员要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严禁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替班等现象,在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报送区委、区政府;带班领导要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和响应指令,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同时积极协调区各有关部门参与事件处置,做到值班人员能应急,值班与应急无缝衔接。
五、强化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本着“宁多报、不漏报”的态度,自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切实履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对发现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严肃追责处理。要严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纪律,严禁单位、个人发布未经核实确认的突发事件或疑似突发事件信息。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