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创优管理工作,引导鼓励参建各方参与工程创优,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落实目标创建、强化过程管理、实施分级考评”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方创优工作职责,加强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创优全过程管理(其中质量创优奖项包括市优质结构工程、太湖杯优质工程、扬子杯优质工程;安全创优奖项包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落实工程创优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各方管理职责

(一)评委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创优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分管负责人分别担任。评委会下设两个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优办”),分别设在局质量安全监管处和城市建设处。评委会负责全面统筹创优评审工作,组织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听取评优办关于系统申报、考评组织、项目创优情况的汇报,处理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定获奖项目和向省级部门推荐创优项目名单等工作。评优办负责组织开展年度工程创优活动,规范行业创优管理等工作。评委会及评优办成员名单和议事规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另行发文。

(二)市质安站工作职责:受评优办委托,负责组织编制可量化、操作性强的考评标准,开发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制定年度全市创优工程巡查工作计划,做好创优工程的专项巡查考评和综合检查考评,并提交创优工程核查报告。市政工程创优由评优办(城市建设处)另行委托相关创优工作机构实施。

(三)属地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受委托的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属地监管部门”)负责制定辖区年度创优工程监督工作计划,按照考评标准,开展日常监督考评检查,落实对创优工程的全过程监管。

(四)行业协会工作职责:各专业行业协会受评优办委托,负责组织各专业领域的行业专家对创太湖杯优质工程、扬子杯优质工程项目开展综合检查考评,并提交创优工程核查报告。

三、各方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发包制度,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落实优质优价,鼓励和支持工程项目创建质量安全优质工程。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牵头成立工程创优工作小组,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创优管理体系,会同专业分包单位,根据创优目标要求制定创优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创优申报和日常管理措施,定期对现场创优情况开展自查和自评,确保工程项目达到创优目标。专业承包单位按照规定单独申报创优的,参照施工总承单位建立健全创优组织体系,落实创优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达到创优目标。

(三)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创优目标要求,编制工程项目创优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创优专项施工方案执行。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创优目标要求,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加强现场服务和指导,并组织申报相应勘察设计奖项。

(五)建设工程其他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创优目标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责任。

四、考评工作流程

(一)市优质结构工程、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考评工作流程

1.属地监管部门根据创优工程监督工作计划,落实对创优工程的日常过程监管,并对照考评标准开展日常监督考评,考评结束后向评优办提交考评结果。

2.市质安站根据市优质结构工程、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专项巡查工作计划,对照考评标准开展专项巡查考评、综合检查考评,考评结束后向评优办提交考评结果。

3.市质安站负责按期汇总市优质结构工程、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三项考评结果(含日常监督考评、专项巡查考评、综合检查考评),形成书面核查报告和拟获奖工程项目名单提交评优办。

(二)太湖杯优质工程、扬子杯优质工程考评工作流程

1.属地监管部门根据太湖杯优质工程、扬子杯优质工程监督工作计划,落实日常过程监管,并对照考评标准开展日常监督考评,考评结束后向评优办提交日常考评结果。

2.市质安站根据太湖杯优质工程、扬子杯优质工程专项巡查工作计划,对照考评标准开展专项巡查考评,考评结束后向评优办提交巡查考评结果。

3.行业协会受评优办委托组织专家考核组,会同各地区监管部门、市质安站等单位,对照考评标准开展综合检查考评,考评结束后向评优办提交综合考评结果。

4.行业协会受评优办委托,负责汇总创优工程的三项考评结果,形成书面核查报告和拟获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和拟向省级部门推荐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名单提交评优办。

(三)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考评工作流程

1.以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为基础,属地监管部门根据创优工程监督工作计划,落实日常过程监管,并对照日常监管评价标准开展日常监督考评,考评结束后向评优办提交考评结果。

2.市质安站根据创优工程专项巡查工作计划,对照巡查评价标准、综合检查考评标准开展专项巡查考评、综合检查考评,考评结束后向评优办提交考评结果。

3.市质安站受评优办委托,负责汇总创优工程的三项考评结果,形成书面核查报告和拟向省级部门推荐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的工程项目名单提交评优办。

五、过程管理要点

(一)落实信息化监管。开发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分类建立创优项目库,落实对全市创优工程的线上申报、过程监管,定期对全市创优工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全面掌握工程创优整体推进情况。创优工程属地监管部门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时,应将相关工作要求告知各责任主体。

(二)落实预申报管理。工程创优实行预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应在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30天内,通过监管信息系统申报创优目标,经属地监管部门确认后,纳入工程创优项目库。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作为参评单位合并申报的,应在专业工程依法开工15天内通过监管信息系统申报,经属地监管部门确认后,纳入工程创优管理。创优项目库信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工程创优目标一经申报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创优目标的,视为自动放弃创优资格。

(三)落实分级考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创评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要求,分别开展日常监督考评(权重30%)、专项巡查考评(权重30%)、综合检查考评(权重40%),落实对创优工程的全过程、常态化管理;同时根据考评标准,按照优中评优的原则,落实对创优工程的差异化评分。

(四)落实最终评审。根据各项创优工程管理工作方案,由评委会组织,评优办具体负责召集参与创优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召开评审工作会议,通过对拟获奖工程项目(含市优质结构工程、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和拟向省级部门推荐工程项目(含扬子杯优质工程、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名单开展询查、讨论、评议、有记名投票等工作程序,确定最终获奖工程项目和向省级部门推荐工程项目的名单。

(五)落实公示和推荐。评优办将最终获奖工程项目和向省级部门推荐工程项目名单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以公开文件形式予以发布。对最终获奖的工程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得向省级部门推荐资格的工程项目,由评优办负责向省级部门报送推荐名单。

六、奖励及惩处

(一)由评优办负责,每年发布表彰文件,对获市级创优奖项的工程参建单位向社会通报表彰,并向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对获省级、市级创优奖项的工程参建单位按规定予以信用加分激励。

(二)获奖工程经评优办组织核查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在申报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经评委会认定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文撤销相关奖项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和信用扣分惩戒。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创优奖项数量指标将根据地区年度在建工程规模和上年度获奖项目数量综合确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各地区创优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创优项目数量等内容纳入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指标。

(二)参与工程创优评选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参与专业技术服务的专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对各自工作内容和行为负责。存在违反规定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奖项创评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四)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创优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1:无锡市优质结构工程创评工作实施细则.doc

附件2:无锡市“太湖杯” 优质工程奖创评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3: 无锡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评工作实施细则.doc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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