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前,商丘正处在加速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围绕贯彻落实《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马上办抓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高质量的自然资源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品牌。
领会精神促提升。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学通弄懂《条例》的内涵,并将其转化为实际工作的行动指南。积极宣传近年来自然资源领域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提升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知晓度,通过群众舆论监督的方式,促使改革政策落地生效。
突出重点抓落实。深入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合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提前到土地供应环节,并在土地供应方案中予以明确;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需企业提交任何材料;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不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平均办理时间相较承诺时间再压缩30%以上,切实提升审批效率,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高效服务谋突破。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多从企业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用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做到服务不推诿、协调不扯皮、高效不拖拉。开展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年”活动,各类不动产登记实现1—2个工作日办结。加快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全面启用电子证照。搭建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与公安、民政、税务、电力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业务联办。坚持每季度主动与市辖区政府(管委会)、住建、城管等部门至少对接1次,每半年与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至少对接1次,了解掌握并主动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完善制度上台阶。探索“带方案”出让土地模式,开展“标准地”出让试点,坚持审批事项“一窗受理”、“标准件”办理,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创新监督监管方法,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来源渠道,第一时间处理破坏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企业信用黑白名单,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