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Gabebeast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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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要鼓励发展,国家鼓励发展养猪养牛吗?市场需求决定市场,宠物犬拿去宠物市场卖不香吗,偷工作犬得承担法律后果,流浪病犬吃出问题不负责吗?张口就来,你是对狗肉馆有杀父之仇?
为啥要鼓励发展,国家鼓励发展养猪养牛吗?市场需求决定市场,宠物犬拿去宠物市场卖不香吗,偷工作犬得承担法律后果,流浪病犬吃出问题不负责吗?
张口就来,你是对狗肉馆有杀父之仇?
这个回复没看懂,国家怎么没鼓励养猪?致富经和养猪知识讲座电视台都播出过的。另外按照你说的市场需求决定论,大规模标准化养殖无论是经济效益还是质量安全都胜过散养,为何狗类没有形成类似体系?按市场论岂不是正说明狗类餐饮撑不起标准化大规模养殖?只有通过各种方式降低成本才能获得利润继续运转?
这个回复没看懂,国家怎么没鼓励养猪?致富经和养猪知识讲座电视台都播出过的。另外按照你说的市场需求决定论,大规模标准化养殖无论是经济效益还是质量安全都胜过散养,为何狗类没有形成类似体系?按市场论岂不是正说明狗类餐饮撑不起标准化大规模养殖?只有通过各种方式降低成本才能获得利润继续运转?
确实存在偷狗现象,我家的被偷过。但不会真有人以为没有肉狗养殖场的话,狗肉来源只能是偷吧。一辆摩托车,后面载一个大铁笼子,走街串巷收狗,谁家想卖狗的可以约时间让人家上门收。三四个月前收活狗是20块钱一斤,一条狗几百块。偷狗基本零成本,如果偷狗很普遍话,谁会去花几百块收狗来卖啊。狗肉来源中被偷的很少,绝大多数的狗肉都是多个个人家庭卖的,
确实存在偷狗现象,我家的被偷过。但不会真有人以为没有肉狗养殖场的话,狗肉来源只能是偷吧。一辆摩托车,后面载一个大铁笼子,走街串巷收狗,谁家想卖狗的可以约时间让人家上门收。三四个月前收活狗是20块钱一斤,一条狗几百块。偷狗基本零成本,如果偷狗很普遍话,谁会去花几百块收狗来卖啊。狗肉来源中被偷的很少,绝大多数的狗肉都是多个个人家庭卖的,
你这逻辑错的。
解决偷狗毒狗的问题,显然是应该规范狗肉销售市场,怎么都和“禁吃”扯不上关系。
就好比注水猪肉,假牛肉,病鸡鸭,这些问题有没有?明显有,那为什么法律没有禁吃猪牛羊肉,而是去打击这些违规肉类销售行为呢?
到底如何解决毒狗偷狗病死狗的问题,可以由吃狗人士关心,由食品安全局的人关心,由屠宰场和养殖场的人关系,就偏偏轮不到爱狗人士来关心。
最近那么多爱狗人士跳出来,就是被忽悠瘸了,以为找到了信仰,实际上是典型的法盲。
你这逻辑错的。
解决偷狗毒狗的问题,显然是应该规范狗肉销售市场,怎么都和“禁吃”扯不上关系。
就好比注水猪肉,假牛肉,病鸡鸭,这些问题有没有?明显有,那为什么法律没有禁吃猪牛羊肉,而是去打击这些违规肉类销售行为呢?
到底如何解决毒狗偷狗病死狗的问题,可以由吃狗人士关心,由食品安全局的人关心,由屠宰场和养殖场的人关系,就偏偏轮不到爱狗人士来关心。
最近那么多爱狗人士跳出来,就是被忽悠瘸了,以为找到了信仰,实际上是典型的法盲。
楼主意思就是养狗是不可能的,没有投资回报率,因为狗有领地意识,出肉率也不高,喂食成本又高。
就是同一个小养殖场,同样饲料钱,同样1年半时间~养猪你能养两批,100头,出2万斤肉,卖三四十万;养狗你只能养一批,100条,出4千斤肉,哪怕你卖50一斤也只有二十万(一条狗2000)。同时50只猪的地方养100条狗,那密度已经很大了,出病的概率也比50头猪大。
所以没有人养狗,所以你们说的肉狗不存在,而偷狗是不行的,两条路都堵死,所以你们不要吃狗肉。
这才是他的逻辑真正要推出来的结果好吗。
问题是不能大规模养殖,就代表不能养殖吗?我在广东一个菜市场还专门跟菜场里卖狗肉的聊过,她收的有韶关肇庆云浮梧州的小散户,人家家里每年散养三四只笨狗,吃吃剩饭出去找找野食,不用管的,养到一年多,几百块一条卖给她,这种是存在的。就像很多地方家里只养一两头羊,一两头猪一样。所以他的逻辑并不成立。
回到楼主,他展示了在西方,肉狗养殖是可能的,因为那个社会环境里偷狗肉卖的凤毛麟角,所以稀缺的狗肉收购价格就可以高到保证养殖户收益。
所以个人觉得禁食狗肉是不对的,打击偷狗才是正确的,只要没有偷狗,吃狗肉的需求和供应数量的关系必然会调节价格,让养殖变成常态。
引用 @带家吼呀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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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存在偷狗现象,我家的被偷过。但不会真有人以为没有肉狗养殖场的话,狗肉来源只能是偷吧。一辆摩托车,后面载一个大铁笼子,走街串巷收狗,谁家想卖狗的可以约时间让人家上门收。三四个月前收活狗是20块钱一斤,一条狗几百块。偷狗基本零成本,如果偷狗很普遍话,谁会去花几百块收狗来卖啊。狗肉来源中被偷的很少,绝大多数的狗肉都是多个个人家庭卖的,
确实存在偷狗现象,我家的被偷过。但不会真有人以为没有肉狗养殖场的话,狗肉来源只能是偷吧。一辆摩托车,后面载一个大铁笼子,走街串巷收狗,谁家想卖狗的可以约时间让人家上门收。三四个月前收活狗是20块钱一斤,一条狗几百块。偷狗基本零成本,如果偷狗很普遍话,谁会去花几百块收狗来卖啊。狗肉来源中被偷的很少,绝大多数的狗肉都是多个个人家庭卖的,
谢你个头啊,不了解的事你别扯什么正规方法。我家农村一条母狗基本一年多会生一次崽,一次大概三到六只,不会全部留起来养的,都是养到一定程度卖给狗贩子,少数会送给别人家养。农村养狗家庭比例很大的,而且大都偏好养母狗而且只养一只,每年多生这么多狗都要卖掉。其实狗肉消费需求是很低的(与鸡鸭猪比较),根本不需要特意的养殖。而且养殖狗也是亏钱的,农村要不是需要狗看家护院,没人愿意养狗来卖。
谢你个头啊,不了解的事你别扯什么正规方法。我家农村一条母狗基本一年多会生一次崽,一次大概三到六只,不会全部留起来养的,都是养到一定程度卖给狗贩子,少数会送给别人家养。农村养狗家庭比例很大的,而且大都偏好养母狗而且只养一只,每年多生这么多狗都要卖掉。其实狗肉消费需求是很低的(与鸡鸭猪比较),根本不需要特意的养殖。而且养殖狗也是亏钱的,农村要不是需要狗看家护院,没人愿意养狗来卖。
引用 @小诺诺她爸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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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散养的狗的活该被吃了,没绳子牵着的狗。全部被打死吃了,难道不对吗?谁知道狗咬人不咬人?写在狗脸上吗?被偷了打死吃了,也算是为公众和私人增加安全。所有没绳子牵着的狗,活该被吃了。流浪狗深圳也支持把它们清理了,顺便告诉你中国很多地方有狗贩子。
偷?散养的狗的活该被吃了,没绳子牵着的狗。全部被打死吃了,难道不对吗?谁知道狗咬人不咬人?写在狗脸上吗?被偷了打死吃了,也算是为公众和私人增加安全。所有没绳子牵着的狗,活该被吃了。流浪狗深圳也支持把它们清理了,顺便告诉你中国很多地方有狗贩子。
狗肉是不可能和猪羊牛肉一个价钱的,狗在作为肉食性动物食物链中比猪羊牛高一个营养级,相邻两营养级间能量传递效率不到20%。如果正经地养殖等于要把饲料喂出来的肉再喂给狗吃,就是说狗要吃更多的饲料但产更少的肉。如果真的是这个价,只能说像农村一样是拿剩饭剩菜喂出来的狗,疫苗也不可能打,这种肉有可能过的了检疫吗,这算是正规的养殖吗,国家有可能立法认可这种养殖方法吗?
狗肉是不可能和猪羊牛肉一个价钱的,狗在作为肉食性动物食物链中比猪羊牛高一个营养级,相邻两营养级间能量传递效率不到20%。如果正经地养殖等于要把饲料喂出来的肉再喂给狗吃,就是说狗要吃更多的饲料但产更少的肉。如果真的是这个价,只能说像农村一样是拿剩饭剩菜喂出来的狗,疫苗也不可能打,这种肉有可能过的了检疫吗,这算是正规的养殖吗,国家有可能立法认可这种养殖方法吗?
楼主意思就是养狗是不可能的,没有投资回报率,因为狗有领地意识,出肉率也不高,喂食成本又高。就是同一个小养殖场,同样饲料钱,同样1年半时间~养猪你能养两批,100头,出2万斤肉,卖三四十万;养狗你只能养一批,100条,出4千斤肉,哪怕你卖50一斤也只有二十万(一条狗2000)。同时50只猪的地方养100条狗,那密度已经很大了,出病的概率也比50头猪大。所以没有人养狗,所以你们说的肉狗不存在,而偷狗是不行的,两条路都堵死,所以你们不要吃狗肉。这才是他的逻辑真正要推出来的结果好吗。问题是不能大规模养殖,就代表不能养殖吗?我在广东一个菜市场还专门跟菜场里卖狗肉的聊过,她收的有韶关肇庆云浮梧州的小散户,人家家里每年散养三四只笨狗,吃吃剩饭出去找找野食,不用管的,养到一年多,几百块一条卖给她,这种是存在的。就像很多地方家里只养一两头羊,一两头猪一样。所以他的逻辑并不成立。回到楼主,他展示了在西方,肉狗养殖是可能的,因为那个社会环境里偷狗肉卖的凤毛麟角,所以稀缺的狗肉收购价格就可以高到保证养殖户收益。所以个人觉得禁食狗肉是不对的,打击偷狗才是正确的,只要没有偷狗,吃狗肉的需求和供应数量的关系必然会调节价格,让养殖变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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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后面这个问题,我告诉你答案是因为西方文化的影响,你是不是会说我有受迫害妄想症?但是如果你愿意好好讨论我觉得你可以继续看下面的文字。首先,根据食品安全法,未经检疫的肉类不允许经营。其次,查询农业部相关资料,发现“检疫”包含2个方面: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继续查询发现,农业部明确规范了几种常见肉类的检疫规程,比如《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而猫和狗,仅有《猫/犬产地检疫规程》,没有相对应的屠宰检疫规程。于是疑问来了,为啥没有犬屠宰检疫规程呢?浙江食品安全委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因此专门发文问了国务院,然后国家食品安全委给了复函(看最后的截图)。复函简单总结就是:国家不出台这个规定,权利下放给各地方,你们自己处理。而深圳在2014年明确:因国家没有出台犬屠宰检疫规程,因此狗肉销售非法。说成大白话就是:国家没规程,我们也不出台规程,没规程就没法检疫,没检疫就不能买卖。所以,其实早在2014年,你在深圳就不能买卖狗肉了,这个法律逻辑是清晰的。至于今年的这个《条例》,和吃狗肉的关系,我这个帖子里面不讨论,因为不是重点,这里只讲屠宰检疫这事。仔细看看截图中,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文件内容:“世界卫生组织和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屠宰检疫相关规程”;“涉及动物福利等问题,国际国内广泛关注”。这是国家食品安全委的文件,他们本来只应该对食品安全负责。然而狗肉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食品安全的问题:国际社会普遍是不明确犬屠宰规程的(意思就是大多数的国家都没有明确说可以吃,也没有说不可以吃),我国也不宜明确——否则就容易出现文化上的冲突,这对于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不利——因此,狗肉能不能屠宰销售,不是我食品安全委说了能算的。但是呢,有些地方是有吃狗肉的习惯的,有鉴于此,我们把制定屠宰检疫规程的这个权利下放给各地,你们自己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