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周庆华 刘颖魁 秦征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责任制,实现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郑州市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12月27日,郑州市检察机关第十届(2018)“十大精品案件”审评会举行,经过层层选拔筛选,优中选优,最终,郑州全市检察机关从近两年时间里所办理的2万余起案件中,评出10大精品案件、5起优秀案件。
郑州检察机关评出10大精品案件
记者了解到,此次精品案件评审是从郑州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近两年办理的2万多起案件中层层选拔,经干警自荐、部门初评、网上巡览和专家评审四个阶段,最终选出15起候选案件,参加现场审评角逐。
据悉,此次评选还新增了类案和系列案,在参评案件评价标准中新增了司法责任制落实方面的要求,在办案效果方面新增了在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效的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中的典型案件、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严重危害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有影响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如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网络诈骗、电信诈骗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诈骗犯罪等方面的案件。
在12月27日下午审评会现场,15位案件汇报人声情并茂,配以精美生动的幻灯片和视频资料,15支办案队伍集体亮相,全面展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体评委精心审评,评出了郑州市检察机关第十届(2018)“十大精品案件”和5个优秀案件。
郑州案件管理工作经验被全国多地学习引进
郑州市检察机关的“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从2003年开始已持续举办了十届,走过了15个年头。通过这十五年的锤炼, “十大精品案件”的评选形成了郑州检察特色品牌,有实效有口碑,进而带动了队伍建设上有专家有模范,激励了广大检察官在干事创业上有正气有激情。
“案件质量承载着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郑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奎在评审会上表示,近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各项工作以办案为中心,办案以质量为中心”,强化“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的理念,从转变司法理念入手,狠抓案件质量、狠抓司法规范。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郑州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了案件集中管理,优化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强化案件流程监控,积极推动办案质量责任终身制落到实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更加完善,形成了上下互动、部门联动、案管推动、全员行动的工作格局。开展精品案件评审活动已经成为郑州全市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全体干警质量意识、精品意识不断提高。
记者了解到,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郑州市检察院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牛鼻子”,探索构建起以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为特色的案件质量评价工作机制,全省首家自主研发应用“郑州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价系统”,在全省率先探索以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集中统一管理的新模式,郑州案件管理工作质效受到高检院、省院肯定,2018年连续第三次被高检院案管办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案管工作联系点”,郑州案件评查工作经验在高检院作经验交流,被省院确定向全省推广,并被全国多地学习引进。
在此次评审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表示,郑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案件集中管理的探索,积极推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流程进行监控,对法律文书进行统一管理,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走出了郑州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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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检察机关第十届(2018)“十大精品案件”
1.王宏伟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办案单位:经开区检察处)
2.李新波、吴文龙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办案单位:巩义市检察院);
3.焦改芝、王振普等7人虛假诉讼监督案(办案单位:巩义市检察院)
4.吴鹏升等3人猥亵儿童案(办案单位:管城区检察院)
5.李明元等52人团伙诈骗案(办案单位:中原区检察院)
6.韩守成等13起信访案(办案单位:中原区检察院)
7.李彩云等40人与河南六合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轩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申请监督系列案(办案单位:金水区检察院)
8.柳少威、李红亮等79人组织卖淫案(办案单位:郑州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新郑市检察院)
9.王旭红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办案单位:航空港区检察院)
10.朱群秀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办案单位:中牟县检察院)
优秀案件
1.方东风等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办案单位:惠济区检察院)
2.杨某某等强迫卖淫、绑架、抢劫案(办案单位:金水区检察院);
3.张海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张勇寻衅滋事案(办案单位:金水区检察院)
4.荥阳市环保局、住建局水环境污染案(办案单位:荥阳市检察院)
5.康某某假释监督案(办案单位:东城地区检察院、金水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