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法院明确调解指导思想,整合调解力量,采用“四法”不断提升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减少涉诉信访。今年1月份截至目前,该院通过调撤方式结案 850件,调撤率达56.2%,较去年提高2.6个百分点。
一、是找准“切入点”
针对一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准确掌握当事人产生纠纷的背景、起因和内情,找出突破口,迅速化解双方的“心结”和“法结”。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分析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从而搞清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提高调解成功率。在做好调解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案件事实,制定出合理的调解方案。
二、是找准“沟通点”
站在当事人立场换位思考,赢得信任和认可,使调解工作顺利推进,并适时邀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或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陪审员协助配合,共同做好调解工作。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分歧和诉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其家庭背景、纠纷产生背景及当事人情绪等情况,对下一步调解做好信息支撑。
三是找准“感化点”
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等,抓住当事人原有的友好关系,综合发挥法律与道德规范的双重作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利用当事人亲情、友情、情感关系打动当事人,促成调解方法。邀请亲友、长辈友邻协助,运用情感、权威等力量妥善化解纠纷。法官亲自到案发现场或者案发地了解,勘察案件事实的情况,容易使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相互沟通,从而使当事人快速达成调解协议。
四是找准“借力点”
加强与政府、村委会的联系沟通,拓展协助调解范围,尽力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运用多元调解法,依托党委政府的大调解机制,邀请司法、工会、妇联、调委会、社区联合调处,针对涉及缠诉、群访和社会问题较大的案件,和一些对法院和法官十分不信任和理解的案件当事人,通过多元调处的方法使当事人切实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
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