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邵娟通讯员梁炜报道:课改中考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达不到“C”等以上,体育、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学生,不得进入优质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在对学生综合表现关键记录(包括关键考试成绩、关键表现性作业、关键实践活动、特长与获奖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力求做到客观、公正。

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与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考核结果、理化生实验操作测试结果等要作为综合素质相应项目的关键记录。

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是学生本人、同学和教师。要把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要高度重视学生互评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评价。综合性评语要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等级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结果的等级分布要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评价过程中,把学生表现评为“D”时应特别慎重,不提倡把综合素质五个方面的评价等级整合为一个结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等进行公示,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评价结果要及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毕业生工作委员会要及时调查处理。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