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近年来,全省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聚焦补短板强优势,全省营商环境近四年呈现连年提升态势,全省营商环境能级整体跃升。各省辖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坚持寻求问题最优解,探索出一批市场主体认可、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一些领域实现了由“跟跑”“并跑”向“并跑”“领跑”的转变。

继2019年河南省首次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后,为进一步发挥全省各地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示范带动效应,形成全省比学赶超、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今年再次汇编印发了《2021年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全面系统梳理了189项具体的改革举措,其目的为促进各地区相互学习借鉴,推动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切实带动省内各市跑出营商环境的“加速度”。

第五十八篇:郑州市实现政策资金在线兑付直达企业

当前,企业在申报财政奖补政策时,一方面面临着查找相关政策的困难,涉企政策的出台由各主管部门分头发布,企业需要一个单位一个单位的查找咨询相关政策;另一方面政策申报缺乏集中线上平台,部分政策还是传统线下申报,纸质资料由一级一级逐级收集报送,有线上申报审批系统的,也是各自为营,与财政资金发放不贯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郑州市以惠企政策在线兑付直达企业为目的,创新建设“亲清郑州”平台,逐步形成全市涉企资金兑现“一张网”,实现财政资金直接惠企惠民。

分类汇总梳理政策

明确“资金奖补、信息公开、涉企惠民”三项政策上线原则,对收集整理政策实行清单化、结构化、动态化管理,形成惠企利民“政策库”并提供分类检索服务。此外,还根据企业“画像”主动推送有关“优惠”政策,逐步实现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的转变。

持续完善平台建设

有效利用电子证照等政务服务数据,对政策核定进行优化,客观数据通过城市大脑数据中台进行快速比对、鉴别、认定,结合企业(个人)信用承诺,压缩线上申报资料,精简线上审批流程,提高企业申报效率,降低企业申报成本。平台已经上线43个惠企利民财政补贴事项,均实现了政策申报、审核、兑付的线上办理。

探索实现资金直达

建设资金兑付中心,对接财政预算执行系统,实现政策资金通过平台实时线上兑付,兑付状态在平台动态更新反馈,有效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此外,平台建设沙盘推演引擎,精准测算新政策适用条件,跟踪追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深化政府采购融合

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与平台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采购资金效率,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2021年,通过技术衔接,初步完成了郑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和“亲清郑州”平台的互联互通,郑州市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功能已在“亲清郑州”平台上线,既丰富了平台功能,又增强了供应商活跃度。

现阶段,“亲清郑州”平台共汇聚全市28个市直单位和16个区县(市)880条政策,累计接受访问63万人次。平台已经上线43个惠企利民财政补贴事项,均实现了政策申报、审核、兑付的线上办理。截止目前,平台共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3671条,经通过平台线上直接兑付6856笔次共计15.4亿元财政补贴资金。

第五十九篇:安阳市创建采购标准,提升服务效能

近年,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强化标准引领,以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建设为抓手,助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打造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

试点创建过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突出“规范操作、运转高效、创新提升、服务优良”的工作目标,“依据职责定岗位,依据岗位定标准”,通过细化量化指标,提升了管理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采取“1+1”专人全程服务和先期介入、容缺受理、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提高了服务标准,并在现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列出标准体系构建目录,力求达到标准全覆盖。现已制定完成政府采购相关标准共计62项,其中通用基础标准17个,服务保障标准37个,服务提供标准8个,构建了科学统一、规范有效的标准体系。

政府采购中心针对现实问题和潜在问题,运用标准化的理论与方法,简化、优化工作的流程,压缩时限,强化主动服务,制定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规程》。该标准明确了相关术语、人员设施基本要求、交易流程和服务要求,规范了采购人、供货商、采购代理机构三方的交易行为,确定政府采购活动从项目受理到结束涉及13个环节,遵循“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落实“主动办、现在办、马上办”,实施以来,整体压缩服务时限54%,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六十篇:新乡市制定范本引导采购单位内控建设

针对市本级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备案时发现的问题,新乡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与注重实用性,制定印发了《新乡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范本)》,不仅对政府采购各环节内控制度建设进行了具体细化的指导,同时也对新出台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进行了归纳,形成了采购需求调查、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审查、履约验收相应的示范文本,纳入内控制度建设范围。

明确了适用范围和目标

按照“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的基本原则,《内控范本》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流程、完善措施,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促进本单位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推进依法、规范、高效、廉洁采购。

明确了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其中,在组织架构中,建议采购项目数量多、项目类别多的部门、系统,设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单位办公会、党委党组会集体决策,确定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落实。同时,必须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业务需求部门、财务部门、机关纪委、法规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各部门均有各自职责,各单位要督促内设相关部门根据不同的采购事项、采购环节,确定部门内部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及风险防控要求。

明确了运转流程,既体现程序规范又兼顾效率

一方面,明确采购人主要的主体责任是按照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职责和流程进行划分;另一方面,市本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明确每个流程环节办理的时限要求,特别是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对采购人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要求,务必提高采购效率。

提出着重化解风险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常见风险分为法律风险、廉政风险、舆情风险,各单位要督促内设相关部门根据不同的采购事项、采购环节,确定部门内部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及风险防控要求。同时,要建立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建立轮岗交流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业务需求部门要根据政府采购岗位风险等级设定轮岗周期,风险等级高的岗位原则上5年轮岗,不具备轮岗条件的,期满后进行内部专项审计。

突出了政府采购的“头尾”重点管理

采购需求是采购活动的起点,也是决定采购活动成败的关键。财政部制定印发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对各单位开展需求调查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为进一步督促采购单位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相关要求,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的绩效和政策目标。在此次《内控范本》中还专门编制了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的相关示范文本。

制定了清晰明了的流程图

各市本级预算单位可以结合单位实际,加强标准化建设,对于常年采购的项目,制定标准化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同时,制定标准化的表格、流程图和操作说明,提升内控制度执行的便利性和规范性。为加强电子化运用,具备条件的单位,《内控范本》提出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内控管理要求和规则融入到单位移动办公平台或者内控管理系统中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系统规则控制和预警提示。

第六十一篇:三门峡市加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力度

三门峡市印发《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按项目实施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在“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级分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作为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重要依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前30日。分析筛选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数据,统计需要进行意向公开的政府采购项目,系统排查跟进。对于临时追加项目,要求在批复资金来源的同时,由各预算主管单位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加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引导和督促预算单位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操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列入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前置环节,规定未发布采购意向的项目一般无法直接发布采购公告,确保预算单位按时公开采购意向,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各预算主管单位定期汇总审核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意向,适时通过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政府采购意向。

第六十二篇:南阳市上线运行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

南阳市积极创新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模式,在全省财政系统中率先开展了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的探索工作,开发实施以激励守信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该系统是以河南省级政府采购平台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建立了采购人库、代理机构库、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项目库、合同库、诚信档案库等七大类信息数据库,整合了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共计132项评价指标,属于省内首家、国内领先。

(一)系统评价以单个政府采购项目为评价基础,依据详细的评价指标,采用“分节点、分步骤”在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主体之间进行互评。采购人由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实施评价,供应商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实施评价,代理机构由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实施评价,评审专家由采购人和委托的代理机构实施评价,具体评价环节通过“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在线实施,分“评审结束后”“合同备案之后”“支付申请之后”三个时间节点分别进行。南阳市财政局还根据实际运行需要适时调整评价内容,确保了评价内容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二)系统评分规则采用诚信基础分加/减项目评价分,根据各项目的评价结果,系统自动计算评价对象的诚信指数。对于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系统能够根据其诚信指数自动评级,分为1-4星,4星级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在系统中被评为“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或“重诚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列入系统红名单,给予相应政策支持。3星级、4星级的供应商在参加南阳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将享受到1—2分的加分或者1%—2%的价格扣除。

(三)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排名作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采购人信用评价排名在“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公布。评审专家诚信指数较低的,由南阳市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暂停参加评审活动。系统利用评价过程数据、评价结果数据、评价对象诚信档案数据等,运用可视化技术手段,实现了对数据多角度的可视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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