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发扬"枫桥经验"一、"枫桥经验"的特征"枫桥经验"是坚持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创新社会管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的政法维稳工作先进经验。它体现了国家政权建设、国家(基层)治理模式的一种长期探索,"枫桥经验"之所以有别与西部的贵州"瓮安经验"、云南"孟连经验",在于其特征和表现。1、经济特征-"中国衬衫名镇"。枫桥镇位于浙江省诸暨市,面积165平方公里,辖28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总人口9.6万人,其中常住人口7.6万人。改革开放以来,该镇发展为全国闻名的轻纺和服装生产基地,拥有步森、开尔、海魄、情森等名牌优势企业,是全国唯一的"中国衬衫名镇"。"枫桥经验"的确需要某种经济基础,而且对经济的发展也能起到推动作用,但与周边相比,如店口镇(中国五金工业产品的基地),山下湖镇(全国最大的珍珠市场),枫桥镇的经济并不处于领先地位,但枫桥的治安环境是最好的,其也成为"平安诸暨"的标志性形象。

2、文化特征-深厚的文化传统。枫桥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很多研究者注意到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在枫桥这个地方创造和发展,是与这个地方的特殊的民风民情有关。比如枫桥的人民群众爱面子,好斗,什么事情都知道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又因为有深厚的文化传统而注重讲理。(通过枫桥法庭每年办理1000多件案件推断)辖区内矛盾纠纷并不少,但通过政府主导的化解工作,再复杂的矛盾纠纷都得到妥善化解。3、政治特征-完全成功的经验,是浙江省的"传家宝"、"金名片"。枫桥镇闻名全国的,乃是其在1963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个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11年前,习近平同志曾主政浙江,在浙江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2013年10月,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召开期间,习总书记作了重要批示。"枫桥经验"成了浙江省的"传家宝"、"金名片"。

4、理论特征-基层法治实践、法治智慧的总结。"枫桥经验"已经成为新中国法律制度中影响深远的主要传统之一。"枫桥经验"所蕴含的中国法治模式。通过复杂治理技术(法庭判决、刑事和解、民事调解、社区帮教、群防群治等)塑造了中国基层法律新传统。一些研究者甚至提倡创立"枫桥理论"、"枫桥学派"。枫桥经验既体现政治的传统,也是法治的传统。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被不断赋予新的法治内涵,体现一种政治敏感性,更是一种实践法治的智慧。5、发展特征-坚持不懈"旧瓶装新酒"。"枫桥经验"的发展存在高峰低谷,但就当地政府而言,一直都没有停止过对"枫桥经验"的挖掘和推广宣传的努力,力图使这一传统得以延续下去。可以说,当地的每一届政府都把"枫桥经验"作为一个必须认真重视的政治资源,特别是当地干部的枫桥情结推动了"枫桥经验"推广发展。一是地方政府积极做建议说服工作(走上层路线)。推动上级蹲点调研,最后得到肯定,下发文件,总结推广。最突出的例证是1991年当地政府为了使"枫桥经验"得到推广重视,派人到公安部、司法部等中央部门进行宣传推介工作。"枫桥经验"在1991年得以复兴,就是得益于当地一些对"枫桥经验"有着深厚感情的干部的不懈努力,得到公安部、司法部相关领导的支持,然后又通过新华社等媒体的配合,获得了浙江省委的直接支持。

二是依靠召开周年纪念大会和各种现场会,进行汇报总结的仪式化活动来推广"枫桥经验"。比如1973年,当地召开了十周年现场会,1999年,浙江省委组织推广"枫桥经验"现场会。在中央和省委组织下先后隆重召开了"枫桥经验"的30周年、35周年、40周年、50周年纪念大会。三是通过《人民日报》和其他各种地方党报的宣传推广,使其产生重大影响。二、枫桥经验的启示(一)创新是枫桥经验的生命力任何好经验都必须经过培育推广,坚持不懈的发展和创新,才能成为一棵常青之树。同期"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人民学解放军",虽然大庆精神今天值得发扬,并已发扬到非洲找石油,但鲜活的大庆模式、大寨模式已不存在,不只是特殊时期政治产物,更因为没有创新,经受不起第三次浪潮的考验(即新产业革命、生物技术革命、信息化革命)。枫桥经验最初的"开展对象"主要都是作为阶级敌人的"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是"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说理斗争,没有打人,更没有捕人,就地制服四类分子"的好经验,它所处理的主要是敌我矛盾;1978年4月起,枫桥地区又在全国率先开展为"四类分子"评审摘帽试点的工作,得到公安部部长赵苍壁的首肯。

1980年,官方文件正式确定将"枫桥经验"的重点转向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改造工作。这一时期的"枫桥经验"主要还是针对治安和刑事问题以及对犯罪分子的改造。1982年诸暨司法局的简报在介绍"枫桥经验"时,提到了要运用"枫桥经验"重视调解工作,"枫桥经验"纳入了民事调解的经验,其组织设置也从治保组织发展到建立各种调解组织。1993年,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浙江省有关领导在诸暨召开枫桥经验30周年纪念大会,指出"枫桥经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1998年,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委和诸暨市委又组成联合调查组,总结出"党政动手、依靠群众、立足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时代特色。这时的"枫桥经验"已经发展成熟为一整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群防群治的体系。2002年,十六大提出,"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稳定的治安环境,"枫桥经验"再度引起公安部门领导的高度关注。2003年4月、5月,浙江省、公安部领导专门到枫桥调研考察,充分肯定了"枫桥经验"中"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核心理念。2013年10月11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指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习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二)社管综治维稳(政法)工作也能创品牌"枫桥经验"体现了国家政权建设、国家(基层)治理模式的一种长期探索,努力寻找到一条能经受住历史检验的中国特色的法治化道路。揭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依法治国的深入,将更加受到中央高层的重视和关注,尤其是基层法治(治理)模式的探索。50年风雨中枫桥经验不断取得成功证明,社会建设、法治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同样可以创建地方品牌特色亮点,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对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应当充满信心。(三)法治是"枫桥经验"灵魂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转型,利益冲突日益加剧,各种矛盾碰头叠加,以往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已经不合时宜,运用法治的理念与思维,坚持弘扬公序良俗,突出社会效果,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社会矛盾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正如中央领导同志所强调的那样,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就是要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

枫桥案例一:某村的一小段水泥路破了,村里研究并拨出1000元钱作为经费,让四位新干部负责修复这段水泥路。结果,他们只用了很少几个工,花了820元,就把这段水泥路修好了。对于多余的180元钱,个别干部动起脑筋,打起了小九九,拿这180元钱下了馆子,并还拉了其他几位村干部一道吃。群众知道这件事后,议论纷纷,向谁反映这件事?由谁来解决这件事呢?村里五名村民代表站出来了,他们当即责令参加吃饭的几位村干部退款。在事实面前,在村民代表的严正指责下,这六位村干部乖乖地各自退了30元,而这180元当天就入到了村财务帐上。事后群众都说,村里谁最大,村民代表大会最大。正因为村民代表大会可以监督干部,后来许多村民亲切的称村民代表大会是"小人大"。枫桥案例二:一位村民因家里搞竹制品加工,缺少原料,他不问青红皂白在隔壁的兰亭镇花坞村一户农户承包山上砍了七支毛竹,被本村村民看到了。岫山村没有"护短",村干部把村规民约送到这位村民手里,一字一句念给他听,并解释:制度公约是大家订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违反村规民约不只是个人的思想素质问题,更是对全村公序良俗的一种侵犯。通过教育这位村民认识到了错误,结果按每支毛竹150元赔偿计算,含泪把1050元钱交到了村治调委。

村里立即派人把这笔赔偿款送到绍兴兰亭镇花坞村党支部书记手里,该村的干部感触万分地说岫山村确实靠硬,制订的制度确实有用,又没有地方保护主义,真正是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许多村知道后都深有体会地说,制度制约了人、文明了村,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后来村民们把村规民约比作是一部岫山村的"小宪法"。枫桥案例三:一对亲兄弟因房产纠纷产生矛盾而导致两家拳脚相加,引起两起刑事自诉案件和三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到法庭。更糟糕的是,兄长的一个刚刚就读于北京某名牌大学的儿子,就是其中一起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如果以判决方式进行处理,这个大学生必将受到刑事处分,失去前程并结下的世"仇"。调查中张学军庭长发现两家的关系以前一直很好,大学生的婶婶把丈夫的侄子视同己出,平时关爱有加。这次将侄子告上法庭,一是侄子出手伤害他们,实在伤心;二是形势所逼,因为丈夫的哥哥先把自己的丈夫告上法庭。为了"取得平衡",也只能出此下策。张学军感到此案调解结案是最好的方式,哪怕磨破嘴皮也要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在当地村干部的支持下,张学军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上午一直到下午,使双方分歧逐渐缩小,终于到晚上7时左右,双方答应所有恩怨一笔勾销后,那位婶婶饱含热泪对他侄子说:"你可以像以前一样再叫我婶婶吗?"在所有在场人殷切期盼的目光中,这位大学生扭捏了足足有2分钟的终于泪流满面地跪倒在婶婶的面前饱含深情地说:"婶婶,我对不起你!"这起特殊的案件最后以兄弟间矛盾平息,双方握手言和,和好如初为结局,一时在当地传为佳话。

其实上这个案例就是枫桥法庭落实"大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1、重视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枫桥人民法庭位于"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管辖枫桥、赵家两镇和东和一乡,计169个行政村,5个居委会,常住人口十五万,外来人口二万多,辖区面积三百多平方公里。市委领导非常重视人民法庭建设,认为枫桥法庭的形象事关枫桥等地的法治化水平,一定要把枫桥法庭建造成当地的标志性建筑,努力把人民法庭做大做强,。2002年5月,耗资近400万元的新办公大楼落成。法庭占地面积16亩,建筑面积4200多平方米,正式干警7名。该庭坚持按照浙江省高院关于"模范五好法庭"的要求,不断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创出了绍兴法院工作的特色和品牌。2、全方位的调解指导实践枫桥法庭强化调解实践,探索总结了"四环调解工作指导法",即"抓诉前环节,进行普遍指导;抓诉时环节,实行跟踪指导;抓诉中环节,进行个别指导;抓诉后环节,进行案例指导",实现了法院审判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良性互动,使枫桥地区的调解走上"依法调解"的轨道。枫桥法庭重点是进行普遍指导,建立法律指导员工作制度。首先,确立法庭法官为法律指导员制度。

5名审判员分片联系指导辖区两镇一乡的调解组织及所属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的191个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指导员定期对调解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接受法律咨询,积极帮助调解组织建章立制,进行实地指导,切实做到指导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二是建立纠纷告诉引导制度。对一些因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及群体性民间纠纷而来庭咨询或来信来访的当事人,法庭指定专人进行及时、妥善的引导,引导他们可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当事人愿意选择人民调解的,法庭即行开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跟踪单》,由当事人持单到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纠纷调处。负责分片联系的法律指导员及时进行跟踪指导,了解纠纷调处进程,并及时为调解干部提供法律咨询或调解建议。三是进行个别指导和案例指导,建立特邀陪审、旁听制度和案件结果反馈制度。在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未果的民间纠纷时,法庭邀请相关调解人员到庭旁听,让他们学习审判人员说理讲法的特点和调解技巧,以进一步提高他们调处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法庭还将一些典型案件的审理结果书面反馈给相关调委会,便于他们在今后调处类似纠纷时作案例参考。通过上述全方位、多角度的工作指导,枫桥法庭辖区各调解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已有明显提高,特别是调解干部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纠纷的技能提高较快,规范有序的调解体系也吸引了更多当事人自愿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民间纠纷。

3、极具特色的劝导实践如果说调解指导的实践将调解纳入了一种全面、规范和制度的轨道,从而有利于更好地完成调解的实质目标,那么,枫桥法庭创造的调解劝导,则从另一个维度弘扬了调解的教化功能,使法律实践自觉融入了和谐与德治的治理理念当中。枫桥法庭在受理案件之前,会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一份非常温情的"调解劝导书":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调解劝导书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但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优选择。因为诉讼会吞噬你的时间、金钱、安逸和朋友,况且打官司不一定就会赢,证据是人民法院裁判案件的依据。如果你缺乏证据会酿成"有理也会输官司"的结果;如果官司输了,你将要承担败诉的全部后果。有的官司会造成世代结冤的结局,同时,如果对方没有财产或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在此,枫桥人民法庭真诚地提醒你慎用诉权。解决纠纷的手段、方式是多样的,通过友好协商、调解或和解即人民调解方式具有简便、快捷、不收费和有利于和平相处、及时化解矛盾的特点,且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所达成的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届时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直接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力的调解协议,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此,枫桥人民法庭真诚地劝导你请首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你持本庭出具的纠纷联系跟踪单,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凭该联系跟踪单优先受理和处理。如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成,你仍可持该纠纷劝导手册向本庭起诉,本庭将依法予以快速立案受理。劝导员xxx《劝导书》的做法充满了独创精神,以宣教劝说的方式重新诠释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它生动表明司法独立的要求与充分利用和调动其它救济途径其实并不冲突,不同的部门、组织之间加强联合互动的合作机制,将有利于整合法律资源,急人民之所急,更好地体现司法部门的服务职能。而就《劝导书》的内容看,它展现了亲切平和的说理方式,而这恰好是我们在正规的司法裁判书中所难以看到的。它所提出的说服理由,既有道德感化,也有经济算计;既要强调真诚和谐,也不讳言实用主义。通过一纸《劝导书》,法庭树立了一种公正而平和的形象。法院在表面上是限制了自己的案源,实际上又强化了自己的专业作为。枫桥法庭在使自身成为整个综合治理的一个环节的同时,也不失时机地赢得了自身的独立与尊严,值得我们西部地区的广大法官学习借鉴。欢迎批评指正!谢谢!1WelcomeToDownload!!!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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