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交叉审理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被审查人员身份认证资料不齐全,缺少问题线索受理登记表,证据材料复印件未注明出处和提取时间……”近日,甘肃省敦煌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审核某镇纪委移送的案件时,提出补证意见。
为提高镇纪委办案质量,市纪委监委全面推行镇纪委交叉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市纪委监委吸纳各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等人员设立审查审理人才库,案件审查结束后,经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登记备案,综合各镇纪委人员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等情况,指定相关镇纪委成立交叉审理组开展审理。交叉审理组按照审理工作“二十四字”要求,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鉴别、定性量纪、审理谈话进行审核,并拟定审理意见书。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对交叉审理的案件进行再次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交叉审理既能在实战中明晰审理程序、锻炼工作能力,又能对照分析自办案件存在的不足,还能从其他镇查办的案件中汲取工作经验。”参与交叉审理的一位镇纪委书记说。
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移交各镇纪委交叉审理案件32件,已审结18件,正在审理14件。下一步,将采取集中辅导、以案代训等方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合审理+交叉审理,
瓜州“乡案县审”有新招
“调取证据清单填写不规范,案卷顺序有误……请按照问题清单依次补充完善。”近日,甘肃省瓜州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某乡镇纪委办理的一起村组干部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案件审核时,发现存在以上问题,要求进行整改。
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省纪委《乡案县审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坚持严把审核关口,对问题线索来源、初核、立案、审查等各个办案环节进行审核。针对存在的手续不齐全、材料不完善、程序不规范、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在形成审核报告反馈的同时,制定问题清单,要求相关单位照单整改,对账销号。
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乡案县审”程序。针对乡镇纪委人员较少、无法开展审理工作的问题,采取联合审理、交叉审理等方式,综合考虑全县各乡镇纪委干部工作经验、业务能力等因素,根据就近原则,研究指定其他乡镇纪委两名干部组成审理组,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审理工作结束后该组解散。通过“一案一组”的方式,既能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又可实现“查审分离”,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
同时,县纪委监委加大全员培训力度,通过编印《纪检监察业务简明读本》、开展实战演练培训和以案代训等方式,着力提升县、乡审理干部业务水平。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办理“乡案县审”案件29件,给予党纪处分30人,无一例申诉案件。(张志远)
民乐:片区联动协作
变“单兵作战”为“团队合作”
“以前开展工作,我们常常遇到熟人,抹不开面子搞监督,现在通过协作片区交叉检查,有效减少了人情干扰。”日前,在张掖市民乐县纪委监委片区协作工作例会上,第二片区副片区长、新天镇纪委书记赵明红说。
今年以来,为盘活基层监督力量,民乐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县镇纪检监察工作片区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按照就近结合、优势互补、便于协调原则,采取“1名委班子成员+1个纪检监察室+2个镇纪委”的“1+1+2”片区协作模式,将全县划分为5个协作片区,并由每个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片区长,将日常监督、巡视巡察整改监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全部“打包”入片,形成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调配力量、统一把关业务的集成作战平台。
同时,为进一步发挥好片区协作功能,县纪委监委建立力量调配、交叉工作、联合办案、定期会商、督查督办、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实行片区内工作资源与人员力量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切实增强对镇纪委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日常监督中,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制定监督清单,统筹5个协作片区力量,采取片区交叉监督方式,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成员单位敢作为。第一季度,5个协作片区开展交叉监督检查2轮次,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65个。
“以往受人员力量限制,乡镇纪委自己办案自己审,很多问题难以发现。现在我们乡镇的案子交由片区成员单位交叉审理,查审分离让案件办理又快又准。”赵明红介绍。
查办案件方面,由于乡镇纪检专干更换频繁,案件进展比较缓慢。通过片区协作,有效发挥县纪委监委办案骨干力量的传帮带作用。目前,依托片区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该县共处置问题线索18件,其中立案审查5件。对反映问题复杂、单独查处困难的问题线索,各片区实行成员间联合办理,发挥聚合效应。
“片区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整合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由过去的‘单兵作战’向‘团队合作’转变,有效弥补了人员不足、能力不强、业务不精等短板,破除人情社会监督难题,推动乡镇纪委敢监督、会监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白子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