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提出了“两山理论”和美丽乡村建设理念,坚持绿色、协调的乡村发展模式。浙江的美丽乡村建设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4月作出的重要指示,在浙江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改善环境、补齐短板,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本文主要就浙江“美丽乡村”在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实践、做法展开分析,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建设美丽乡村提出了科学合理建议。
一、美丽乡村建设理念的基本内涵
万坤利的《习近平美丽乡村建设思想初探》一文指出,习近平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理念具有丰富的内涵,人民中心观、生态文明观、因地制宜观、综合治理观、城乡统筹观、文化传承观构成了习近平美丽乡村建设思想的基本内容。其中,人民中心观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生态文明观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归宿,因地制宜观是方法,综合治理观是模式,城乡统筹观是路径,文化传承观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功能。六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习近平美丽乡村建设思想的基本内容。
(一)美丽乡村建设的归宿:生态文明观
生态文明观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归宿,即美丽乡村的建设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乡村发展的突出位置,既要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最终又要推动乡村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努力引领乡村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坚持打造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三部曲”,即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开发乡村的生态资源、打造乡村的生态文化。
(二)美丽乡村建设的方法:因地制宜观
因地制宜观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方法,即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根据所属乡村的具体情况,制定或采取相应的方针政策来推动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协调局面。坚持因地制宜观的关键就是要处理好处、转、利三者的关系。
(三)美丽乡村建设的模式:综合治理观
综合治理观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模式,即美丽乡村的建设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法律为准绳、民间组织为主体、村民参与为保障的综合治理模式。农村的综合治理要坚持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机制、农村公共产品投入机制和组织管理机制,推动农村形成生态环境发展与体制机制健全相适应的发展模式。以村民参与为保障,强化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引导村民树立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激发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村民自建自创自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助力乡村的综合治理。
(四)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城乡统筹观
城乡统筹观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即美丽乡村的建设要秉承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切实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者有机结合,将乡村发展和城市发展紧密相连,实现以城促乡、以工带农、城乡双赢的战略目标。实施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协同推进城乡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综合发展。
(五)美丽乡村建设的功能:文化传承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的辉煌。曾强调:“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借势推进特色农耕文化保护、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等工作,依托财政扶持和利用社会资源,重点加强对名人故居、宗祠、古村落等的建设、保护和利用,既促进乡村游、文化游,又发挥优秀乡贤对人的教化作用。针对在校学子,把乡贤纪念馆、红色景点等作为德育教育基地,把乡贤故事作为校本教材,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积极引导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特别是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要记得住乡愁,须久久为功。重构传统乡村文化,需要一批有奉献精神的新时代乡贤。他们是从乡村走出去的精英,而后又回乡,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参与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家乡的经济文化建设。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文化道德力量可以教化乡民,对凝聚人心、促进和谐、重构乡村传统文化大有裨益。从政府到个人,都需努力达成共识,在观念上重视和提高对乡贤文化建设的自觉性,积极培育和争当新乡贤。
二、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浙江的美丽乡村建设起步早、动作快、资金投入大,思路超前、措施完善、成效显著,是一条新农村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城市与乡村统筹推进、三大产业相互融合的科学发展之路,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成功范例。
(一)科学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发挥好规划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制定科学的规划,并通过项目的形式落实,是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做法,也是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浙江各县市在美丽乡村建设初期都能把规划放在首要位置,用“七分力量抓规划,三分力量搞建设”,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规划的先行,有效避免了行动的盲目性和无序性,确保了建设效果。
一是坚持城乡一体编制规划。统筹考虑农村发展现状、村庄分布、历史文化和旅游发展等因素,确保“城乡一套图、整体一盘棋”。二是立足乡村特点编制规划。规划设计突出地域特色和乡土气息,最大限度地保留村庄的原始风貌,着力打造具有乡土风情和显著辨识特征的美丽乡村。三是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将规划内容分解为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的实施项目,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二)创建标准体系,强化制度供给,使美丽乡村建设有章可循
除了注重实施分类差异性和适用性,浙江还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的总规划和总目标,强调共性的标准统一性,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差异有特色、共性有标准”。一是制定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指导全省的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二是发布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这是全国第一个美丽乡村建设的省级地方标准,对推动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和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三是修订完善了《村庄整治规划设计指引》《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指标体系,基本涵盖美丽乡村创建的各个方面,使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有方向、操作有依据、实施有方法。四是引导先建县市根据行动计划和建设规范细化建设的指标体系,制定了《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指标及验收办法》。
(三)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有效落实
按照“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机制创新”的要求,浙江加大了创建资源的整合,强化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建立了各层级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分类指导、激励为主的考评机制。根据已有基础和功能定位,将村镇划分为特色农业、工业经济、休闲产业和综合发展等类别,设置个性化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评定等级,按照考核等级和人口规模以奖代补。
(四)重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到村容整洁环境美
整治优美的村庄环境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最直观的体现。在创建过程中,浙江坚持把全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多年来,浙江通过开展以“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杆线序化、墙面美化、卫生洁化、环境绿化”为目标的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使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五)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村产业发展基础,做到产业富民生活美
近年来,浙江始终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村产业基础放在美丽乡村建设的突出位置。一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大土地使用权流转力度,推进规模经营,打造品牌优势。二是积极培育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形成现代产业经营体系。引导农户自愿组织起来,将个体优势转化为集体优势,提高了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同时降低了单独发展的成本,提高了竞争力。三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充分利用浙江农村“天生丽质”和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游、山水游和民俗游。四是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导加工制造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加快技术转型升级,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增加中高端产品供给。五是实施浙商“回归工程”。利用乡情、亲情引导和动员在外浙商回乡投资兴业,带动更多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六是积极支持引导农村发展电子商务,在资金、物流、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六)挖掘文化内涵,建设乡村文化,做到乡风文明素质美
建设美丽乡村,环境改善是基础,经济发展是关键,村风文明是目标。一是充实农村文化载体。以文化礼堂建设为抓手,实施乡村文化展示工程、文艺人才队伍培养等文化项目,引导各村量身定制文化建设方案。二是开展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开展“孝敬父母好儿媳”“党员综合示范户”等评比活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三是深入挖掘和搜集整理村落的名士乡贤、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四是大力培育乡村精神。从德、孝、义、能等方面,定期从各村推选“乡村名人”,用身边榜样教育引导。五是抓好农民素质提升。把培养有一技之长、有创业激情、有文化素养、有开阔视野、有文明气度的现代品质农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三、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若干模式分析
浙江在经历了村庄环境整治以后,以安吉县为典型率先公布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战略计划,并提出“规划、村容、创收、乡风”的四美要求。当前,各地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因地制宜地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本地发展的工作经验,形成了以下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模式。
(一)安吉模式
安吉县隶属浙江湖州市,位于浙江西北部。改革开放后,安吉县发展初期依靠的是一批污染企业,以致环境问题突出,被国务院列为太湖水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启动以后,安吉尝试把全县作为一个大农村来进行整体布局规划,并按不同特点将所辖的行政村分为工业村、农业村,景观村、休闲村,在每个村设置一处景点,并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从“安吉模式”的实践来看,有以下经验值得借鉴。
1.坚持生产先行,实现“创业增收美”
农产品精加工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杆。安吉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提高农业产品的综合利用,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扩容和效益提升。安吉从当地传统优势农业的发展视角出发,力图深挖“竹子、白茶、蚕桑”的农业产业化经济潜力,完善从生产到加工再到收购的产业链,同时借助县域经济整体品牌的优势,将这些零散的农业资源整合成高效的农业资本,从而谋取在市场推广环节的定价主动权以提高利润,实现农业生产上的跨越式发展。
2.坚持生态同步战略,率先提出生态产业化工作思路
由于区域内植被覆盖率高,且早期的粗放型发展被及时遏止,故县域内的空气、水土等均是优良等级,这就为提升农村品质和开发生态资源奠定了基础。环境治理和保护本身就匹配于美丽乡村建设的主题,在建设过程中,安吉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生态指标都达到优秀,这不仅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养生疗养、农家乐旅游等绿色GDP项目也得以顺利开展,生态产业化的道路已经初见成效。
3.坚持发展“乡村人文美”的战略,内促外延,以文化践行美丽
中华文明,浩浩汤汤纳千派。安吉凭借底蕴深厚的文化,立足于文化消费的历史性和民族性,通过不断挖掘与传承,一方面培育村民对于本村文化的认同感;另一方面,以文化吸引外来的消费。安吉经过几年的发展,已涌现出了书画村、畲族文化村、生态屋、山民博物馆等各具魅力的文化景观和文化现象,有力推进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
(二)桐庐模式
桐庐县位于杭州西南部,境内多为低山丘陵,经济发展水平位于全省中游水平。近年来,该县按照全域景区化和村美民富的新要求,以普惠为基础,精品为引领,分层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了城乡统筹示范区、美丽乡村先导区、现代农村样板区、综合改革示范区。从“桐庐模式”的实践来看,有以下经验值得借鉴。
1.从源头和细节上做好农村环境的治理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打好地基
具体来看,桐庐着力于农村住房改造、清洁桐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涌现出了清莲环溪、画中芦茨等一批“美丽乡村”。同时,桐庐按照城乡环境一体化的要求,完善“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的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此外,县城实现了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行政村、农家乐和所有景区的污水治理工程全覆盖,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实现了常态化运行。
2.以“全域景区”概念规划全县
该县率先提出了全域景区化的美丽乡村建设新理念,即依托桐庐独特的山水自然资源和人文禀赋,以景区的理念规划整个桐庐,以景点的要求建设每个镇村。
3.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乡村旅游相结合
一方面,该县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的原则,积极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业;另一方面,根据“宜游则游”的原则,该县精心设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积极营造色彩农业景观带,通过将农村节庆和品牌营销相结合,推动农家乐、季节性度假养老产业快速发展。增强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4.美丽乡村建设与村民的自我发展完善相结合
桐庐在大部分的行政村都设置了村级老年大学,为老年人免费提供教学课程,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许多村庄鼓励农村选出若干当地有表率作用的道德模范和生产模范,以培育优良的乡风。此外,村两委还定期组织村民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活动。诸如此类的美丽村民的实践项目,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个全面的、综合的、统领新农村建设工作全局的系统工程,其政策要求严、利益关系多、推进标准高。因此,在建设推进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各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整合力度
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干部考核和对乡村目标管理的考评中,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浙江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存量、盘活增量,努力增加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专项预算安排。以“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为目标,建成“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现代化新农村样板,探索形成全国新农村建设的“新农村模式”。在此总目标下,有两个关键指标,就是环境优美、产业发展,以外部形象和内在实力的高度统一,支撑起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局面。
(二)因地制宜,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模式
从试点情况来看,主要包括四种类型:聚集发展型、旧村改造型、古村保护型、景区园区带动型。浙江省尝试以村级为主体编制试点规划,切实尊重村级组织和村民的主体地位,将规划费用补助下达到村,在政府引导、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由村民会议决策,避免出现“规划连村支书都看不懂”的问题,进行差异化规划。
优化布局,真正按照“城乡规划一张图”“城乡建设一盘棋”的要求,着力培育中心村,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农村的推行提供有力的辐射平台。积极探索农村新社区建设新路径,率先建成一批“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服务健全、安居乐业、生活舒适、邻里和睦、管理民主”的文明和谐的农村新社区。全面建立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采取“村民出一点、乡镇补一点、财政拨一点”的办法,整合卫生保洁、医疗卫生、放心超市、事务代办、文体公用设施维护经营等功能,对村内公共服务事业进行统一管理。完善机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强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医疗、文化设施一体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努力使农村社区的居民也能享受到现代文明生活。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农民健康工程”,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两年一度的农民免费体检,做好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对残疾贫困户的危房实行全面改造。整体推进农村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完善集中供养机制。加强外来人口管理,逐步实现外来人口享有和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形成有效的社会调控机制与和谐的社会关系。
(四)打造田园城市与建设美丽乡村相得益彰
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既达到了布局优美、环境秀美、产业精美、生活恬美、社会和美以及服务完美的要求,还着重体现农耕文明传承。美丽乡村建设要注意克服简单照搬照抄城市建设和千村一面的缺陷,避免规划不合理、环境污染等问题,注重保护田园风光和村落文化,在建设绿色美丽村庄的基础上带动农村的全面发展,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一园、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好愿景。
让田园城市与美丽乡村相得益彰,实际上是城乡一体化的理想体现,其方向和目标即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近年来,浙江省努力推进城乡统筹及农村相关体制机制创建。其中,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为关键。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村经营体制的转变,要求城市和工业必须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通过工业和城市实现农业人口的转移(农民工的市民化等),尤其是开放户籍制度,让农民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依托田园城市和美丽乡村的相互融合,城乡之间将会形成一种互为消费和服务主体的良性关系。例如,近年来浙江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迅速,良好的生态环境、原汁原味的农家风情吸引了众多城市人群来到农村,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而城乡之间的其他活动,诸如购物、文化推介、休闲娱乐等则达到了带动消费、扩大内需的目的,从而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城市更向往的美好愿望。
(五)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任何乡村的人文内涵只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深厚,要提升农民的个人精神面貌与文化层次,最便利的资源就是村庄资源。对于美丽乡村的人文资源利用,首先应突出抓好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工作,大到民宅祠堂,小到一草一木,都要加以修缮保护。第二步就是深入挖掘、整理、总结乡村的人文典故、地域风情、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遗产,以各种形式加以编存。在此基础上着手深化推进农村人文资源的开发,对内进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对外积极进行旅游宣传。
(六)各方协力共推美丽乡村建设
推动浙江美丽乡村建设,不是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需汇聚来自四面八方的力量。政府、社会群体、农民自身都应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找到自己正确的位置,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首先,政府应积极发挥平台性作用,提供足够的公共财政支持,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进行专业的指导部署,统筹和规划田园城市和美丽乡村,其中基层干部则应发挥好主心骨的作用,教育和引导基层农民科学生产、创业致富。其次,全社会都应积极参与其中,心怀感恩,尊重农民,尊重劳动。最后,作为核心元素,农民则应提高主人翁意识,用主人翁的姿态保护美丽乡村,共建美丽乡村。
浙江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坚持不懈地走下去。各市县政府应该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打出自己的品牌,重视和弘扬传统文化。浙江美丽乡村建设不是个人的事情,全社会都应该关心美丽乡村建设,加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列中来。只有全社会都敬畏和感恩大地母亲,我们的美丽乡村才能更加美丽,田园城市才能更加繁荣,并最终实现生活幸福的中国梦。
五、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考与启示
浙江美丽乡村建设在路径、模式与方法、政策、人才选用等方面,取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但也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难免会走一些弯路,存在着以政府推动为主、农民参与度不高,短期建设见效快、但长期维护难等诸多问题。当前,浙江的美丽乡村建设还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需要认真分析,再探索,再认识。
(一)路径的可复制
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经历了示范引领、普遍推行到深化提升三个阶段,要使“浙江模式”再推广、可复制,需要考虑资金的可承受、人才的供应、政策的支撑以及目标的可行性四个方面。第一,资金可承受。在有限的、可承受的资金总量的约束下,对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建设标准等提出一般性的统一要求,以指导今后的建设。第二,人才本地化。农民是生产者、建设者、创造者、所有者,决定了产业和乡村的命运,需要建立村民教育和干部培养的长效机制,注重提升本地村民的文化素质水平,积极开展农民再教育。第三,政策可支撑。美丽乡村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打造美丽乡村,既需要高起点、宽视野的规划,又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到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之中,还需要统筹协调各乡村建设的特色,这些工作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强有力的帮助。第四,目标可行性。实行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注意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村的情况,注意把握好建设力度、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关系,注意目标的可行性,不搞“一刀切”,不搞大拆大建和重复建设。
(二)特征的可辨识
美丽乡村建设应当因地制宜,尊重差异性,在自身文化传承的基础上,挖掘自身特色,进行形象再塑,丰富和提升内涵,让美丽乡村更具魅力。文化传承方面,重视发掘乡土文化,让传统文化生辉。通过传承龙舞、狮舞等乡土文化资源,扬名本地传统美食文化,收集传统民间故事,举办传统文化节日,构建乡村文化景观等一系列举措,将乡土文化打造成一个个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品牌,使乡村能拥有自己特定的文化符号和标志。特色挖掘方面,美丽乡村建设必须注重特色挖掘,要善于挖掘利用当地的风土人情、传统习俗、历史古迹,整合生态资源与人文资源,展现独特魅力。这既能提升和展现乡村的文化品位,也能让绵延的地方历史文脉得以有效传承,还可以从产业发展、景观改造等方面入手,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品”,充分彰显乡村的特色和韵味。形象再塑方面,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工作中,除了传承传统文化、挖掘地方特色,还可以进行形象的再塑。
(三)发展的可持续
可持续发展,指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发展。建设美丽乡村,一定要解决土地浪费、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等问题,高扬生态文化理念,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美丽乡村发展的可持续要有“居家过日子”的理念,在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同时,尽可能使村民体会到原有的生活与交往氛围,产生心理上的满足感和归属感。只有美景没有美德,美景是保不住的。美丽乡村建设不仅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注重生态文明建设,还要弘扬传统文化,充实农民的精神,更要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这样才能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乡村。
结语
建设美丽乡村是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美丽中国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是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实惠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圆“中国梦”的必然要求。而浙江,这个古老、秀美、蓬勃发展的省份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探索出来的成功经验,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宝贵财富,值得珍藏、品味、借鉴和大力推广。(作者:王国灿,浙江省美丽乡村经济文化研究院执行院长、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