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年海南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同步招生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将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将同步招生。

1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掐尖”

《通知》明确,从2020年起,我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同步报名。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内同步招生。公办学校按划定范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录取学生全部进行均衡编班。

公办、民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应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等多种方式安排入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人数少于或等于初中招生计划的,可以直接升入该校初中部;小学部毕业生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公办、民办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掐尖”,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严禁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培训成绩、人机对话、提交简历材料、证书证明、冬令营集训、夏令营集训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通知》明确,合理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审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结合本地教育资源实际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从2020年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范围内,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从2020年起,取消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中招录取前的协议招生,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列入中招录取相关批次中安排录取。民办中小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先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招生不足,按管理权限经教育部门批准后可跨区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区域报名、招生要参照在审批地招生方式,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从2020年起,属于“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的公办、民办高中学校,按照引进协议,报经省教育厅核准后可安排部分计划跨市县招生。

国际学校、国际高中、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等招生方式、招生范围报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3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年度计划8%

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市县“省一级学校”及市县重点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比例均不低于50%,指标分配范围为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初中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中的初中部),要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并逐步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要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合法权益。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15个工作日后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录取学生。

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总招生计划的8%,其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规模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6%以内。招生学校要提前主动公开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范围、计划、办法和程序等)。从2020年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

□本报记者肖卫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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