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经局关于贯彻落实鄂发【2011】1号、2号文件的自查报告宜昌市农村经营管理局(2011年7月20日)今年以来,市农经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农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促进农村土地依法规范流转、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为重点,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对照鄂发【2011】1号、2号文件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各项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1、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截止2011年6月底,全市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84家,完成全年任务的92%,合作社总数达到1381家,其中种植业专业合作社813家,林业合作社74家,畜牧业合作社268家,水产业专业合作社67家,服务业合作社60家(含农机服务40家),其他类合作社99家。合作社的农户覆盖率达到16%。2、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截止6月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8.23万亩,其中转包18.57万亩、转让5.9万亩、互换6.4万亩、出租3.87万亩、股份合作1.15万亩、其他形式2.34万亩,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为农民群众免费提供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法规、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和纠纷调解等服务。
3、启动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5月10日在孝感市召开的全省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现场会议精神,我们选择在夷陵、秭归、当阳等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主体,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效益。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逐步完善。9家,仲裁员142人,受理153件,裁决13起,和解或调解138起,5、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高了农民投资建设可直接受益的“家门口工程”的积极性。2010年起,我市枝江、远安、兴山、秭归、长阳、夷陵等6个县市区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上先行试点的宜都、当阳、五峰和点军四个县市区,全市10个县市区共有830个行政村开展902个财政奖补项目,新建维修道路桥梁,疏挖沟渠,新建和维修泵站、涵闸,造林绿化,建设村级公共活动场地,新建安全饮水设施和抗旱设施等,共筹集资金26720.8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1834.38万元,筹劳折资11605.45万元,集体自筹2658.39万元,社会捐赠433.81万元。村级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活动,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6、“三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有新进展。
3月份,根据省经管局《关于做好2011年“三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三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情况调查摸底,基本摸清了全市“三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情况。同时,配合省社科院、省经管局联合调研组,深入夷陵区、宜都市、西陵区等地社区股份合作社实地考察调研,为推动产权制度创新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目前,夷陵区、宜都市、宜昌高新开发区已启动了试点工作,其余县市区正在调研确定试点村。宜昌高新区整体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的经验被省经管局向全省推广。7、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进一步完善。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服务实现全覆盖。上半年,我们主要从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电子网络化管理平台和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开展大量的工作,推进了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的质效不断提升。5月底,省考评组对我市“三资”监管代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充分肯定了工作成绩,认为我市“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协调督办到位、锐意创新、亮点纷呈、经验鲜活,在全省起到了示范作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离办法,促进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的登记、备案等制度。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1、深入调研,引导合作社规范运行。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水平,3月,我们组织各县市区经管局开展了“百村百社”专题调研活动,并组织专班深入夷陵、点军、长阳、宜都、枝江、当阳、远安、秭归等县市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及一批示范社典型。2、积极推动,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典型带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我们既注重发展合作社数量,更注重合作社发展的质量。4月,我们组织推荐16家合作社作为2011年省级示范社候选单位。5月,我们与市水产局联合推荐当阳市春泉水产专业合作社等6家合作社参评全省“二十强水产专业合作社”,与市畜牧兽医局联合推荐宜昌市成祥养羊专业合作社等12家合作社参评全省“二十强畜牧专业合作社”。同时,我们与市畜牧兽医局联合开展了全市“二十强畜牧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
4、积极争取合作社扶持项目。5月,我们积极为宜昌市高山云雾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一批优秀的合作社申报湖北省2011年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补助项目,为宜昌市晓曦红柑桔专业合作社等4家运行管理规范的合作社,申报省级农业板块项目扶持,以达到培强做大一批重点合作社的目标。5、加强合作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4月,我们组织宜都市红花套柑橘专业合作社等6家合作社参加在孝感市举办的家乐福农超对接培训班,系统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超市农业和品牌开发、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三品”开发、农产品出口贸易及基地备案登记等专题作了详细的辅导讲授,进一步拓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型超市营销渠道。6、认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各县市区信息统计监测分析员对各地合作社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季报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为党委、政府当好决策参谋。(二)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1、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调研。上半年,我局深入宜都等6个县市区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为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和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决策参考。
2、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日常工作。大力宣传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坚决纠正农村土地发包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认真搞好日常信访上访接处,及时办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信访批件,重点做好信访复核工作,维护单位和部门的形象。上半年,我局共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7件,其中办理市政府信访复核3件。3、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法规、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和纠纷调解等服务。4、启动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5月10日在孝感市召开的全省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现场会议精神,我们选择在夷陵、秭归、当阳等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主体,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效益。 (三)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和农村财务管理 1、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服务实现全覆盖。上半年,我们主要从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电子网络化管理平台和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开展大量的工作,推进了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的质效不断提升。
5月底,省考评组对我市“三资”监管代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充分肯定了工作成绩,认为我市“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协调督办到位、锐意创新、亮点纷呈、经验鲜活,在全省起到了示范作用。 2、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各地在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级账务、资金“双代管”制度,拓展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业务,大力推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电算化,规范操作规程,完善管理制度,从体制和机制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3、继续开展“三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3月份,根据省经管局《关于做好2011年“三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三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情况调查摸底,基本摸清了全市“三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情况。同时,配合省社科院、省经管局联合调研组,深入夷陵区、宜都市、西陵区等地社区股份合作社实地考察调研,为推动产权制度创新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目前,夷陵区、宜都市、宜昌高新开发区已启动了试点工作,其余县市区正在调研确定试点村。宜昌高新区整体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的经验被省经管局向全省推广。 (四)狠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继续实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
县(市、区)乡(镇、街办)村(居委会)层层签订《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状》,将减轻农民负担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确保领导责任不放松,部门责任不缺位,减负意识不松懈,工作力度不减弱,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压态势。 2、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今年5月,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卡和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抽查,对一些地方出现的负担卡发放拖延、填写不正规细致、村务公开不及时等现象进行了纠正。各地也相应组织了自查,及时解决了惠农资金发放上存在的问题。 引导农民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规划引导、项目带动和政策激励,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投资建设可直接受益的“家门口工程”的积极性(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住建厅)。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可经营性项目,采取资源互补、产权与经营权置换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 4、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题调研活动。按照省厅经管处的安排,5至6月,根据农民负担监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了以构建村级公益事业、完善财政奖补办法为主要内容的调研活动。
我们认真组织调研活动,着重研究了如何抓好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如何正确引导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等课题,向省厅经管处提交有价值的调研报告4篇。 5、认真办理农民来信来访。今年,我局共接处省办转来的农民负担信访案件5起。我们按省减负办的要求,本着对农民负责,积极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会同县市区减负办,先后对当阳市河溶镇和玉泉办事处、秭归县郭家坝镇、兴山县古夫镇、宜都市高坝洲镇等5位农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拟写了专题报告反馈给省减负办和相关部门,对信访农民给了明确答复。 (五)推出经管行业创先争优重大典型 6月14日,《三峡日报》以《农村经管的“拼命三郎》为题,在头版推介了我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经管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黄成鹏的先进事迹;6月27日,市农经局召开学习黄成鹏先进事迹座谈会;6月28日,市农经局发出关于开展向黄成鹏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7月7日,《农民日报》以《业精于勤,心安于廉》为题,用1200字的篇幅刊发了我市农村经管先进工作者黄成鹏的优秀经验和光荣事迹。随后,全市农村经营管理行业迅速掀起了“学习身边典型,创新经营管理”的高潮。 (六)认真开展专题调研 认真组织力量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调研,取得了一批调研成果。
其中,撰写的《宜昌:调裁结合维民权》在农业部主办的《农村经营管理》杂志2011年第1期发表;撰写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全覆盖的实践探索与启示》、《千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引领宜昌现代农业》被市科协收入宜昌市科技人员“为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蓝皮书。 (七)认真完成了其它工作 一是完成了农村经济半年统计报表;二是扎实做好了农民信访工作;三是认真办理了人大代表建议;四是认真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五是加强了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