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的权力和义务
施工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是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双方都应以施工合同作为行为的依据。
2.有利于对工程施工的管理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应以合同为依据。有关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也是以施工合同为其重要依据的。
3.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建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逐渐成为建筑市场的合格主体,建设项目实行真正的业主负责制,施工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在建筑商品交换过程中,双方都要利用合同这一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和经济效益。施工合同作为建筑商品交换的基本法律形式,贯穿于建筑交易的全过程。无数建设工程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建筑市场的最基本条件。
4.进行监理的依据和推行监理制的需要
在监理制度中,行政干预的作用被淡化了,建设单位(业主)、施工企业(承包商)、监理单位三者的关系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来确立的。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合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按合同办事,坚持按规范办事,坚持按程序办事。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秉公办事,监督业主和承包商都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因此承发包双方签订一个内容合法,条款公平、完备,适应建设监理要求的施工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实施公正监理的根本前提条件,也是推行建设监理制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