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
答复内容
答复类别:B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280号建议的答复
陈子伟代表:
《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源头管控促供给侧改革的建议》(第1280号)由我厅会同福建银保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作物种子源头管控好投量投向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农作物种子源头管控,按照《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建立良好的种子生产经营秩序,让农民用上放心种。组织新品种展示与现场观摩,不断优化我省农作物品种品质结构,加快农作物优质、专用、绿色新品种的展示示范推广,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我厅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调研,摸清辖区内农作物种植结构、区域布局等,根据市场需求,指导农户科学安排种植计划,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绿色发展要求,组织开展农作物优质、专用、绿色新品种示范推广,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新品种推广力度,更好地服务当地农业生产。
二、关于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的建议
我厅十分重视惠农政策宣传工作,结合每年春耕送种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开展农业政策法规宣传,推动惠农政策落地落实。去年,我厅在福州、厦门、南平等地举办了《种子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等政策法规培训班,培训全省种子科研、推广、经营、管理人员等200多人次。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下乡、政策入户活动,通过政策培训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户对农产品供给侧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科学安排农作物种植的品种和规模,解决种植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今年,我厅组织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推动工作落实实践活动,强化种业等惠农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推动种业政策法规入村到户、措施落地落实,让更多的农户了解种业政策,更好地指导农作物生产。
近年来,我厅多措并举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通过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茶树种质资源保护等项目,选育出优质、绿色、专用品种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加快了良种更新换代步伐。二是通过中央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着力解决包括种子专业合作社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三是积极引导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今年,省委农办等12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突出生产绿色、产品安全及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规模适度的发展要求,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引导带动家庭农场提高生产经营水平。我厅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四、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福建银保监局提出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入。截至2019年12月,全省发放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户集约化经营贷款11.49万户、金额183亿元。二是优化信用评价体系。探索按类别、按行业建立符合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合理确定各类主体授信额度,有效扩大支持力度。三是创新产品和抵质押方式。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创新订单融资、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融资产品。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质押等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获得率。福建银保监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高质量的涉农金融服务。
领导署名:黄华康
联系人:郑钱华、陈桐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