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领域一体化相比,教育一体化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如何通过教育一体化来推动长三角整体一体化是未来教育政策创新迫切需要突破的改革难题。从机制变革角度看,促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需结合区域发展理论和共同体发展理论,进一步厘清一体化进程中的相关主体及其权力利益关系、提升区域教育政策协同的精准供给能力,进而推动长三角区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第一,推动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深化共建共享机制。从资源配置角度看,如何通过共享机制统筹配置长三角地区的教育资源、实现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是促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

一方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云服务等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共建,打造基于教学一体的现代化教育资源集成共享平台。长期以来,教育资源的配置和流动受到了严格的区域边界束缚,而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为教育资源的共享共建和区域流动提供了更多的实现可能。借助现代化技术打造教学一体的现代化教育资源集成享受平台,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区域内有限资源的使用价值,而且有助于促进地区间的优势资源互补,促进长三角区域教育发展水平的整体性提升。

另一方面,强化教育共建共享资源的内容建设和机制保障,丰富和拓展区域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深度、厚度和广度。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理念的提出已经有20余年,但在实践层面的深度、厚度和广度都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从深度看,一体化在现阶段更多表现为浅层次的学校交流,在协同攻关方面的实质性进展有待突破;从厚度看,教育资源共享的形式重于内容,地区间的共建共享缺乏常态化制度保障;从广度看,区域内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领域和范围亟待拓展,更多停留在成立联盟、合办论坛等外在维度。

第二,破解区域教育发展制度壁垒,完善利益协商机制。推动一体化的关键在于打破传统以行政边界为制度基础的各自为政局面,促进教育协同发展和创新发展。因此,建立基于协同发展和创新发展的利益协商机制显得尤为必要。

首先,系统梳理一体化发展进程中的教育利益和矛盾冲突,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的精细化制度供给。由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内的教育改革存在着不同的矛盾和利益诉求。建立教育一体化的利益协商机制需要在推动长三角整体发展的思维框架下化解区域教育发展的现实矛盾。对于各方主体而言,一体化进程中的教育利益和矛盾冲突是客观存在的,如何基于这种客观存在凝聚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的最大共识是考验决策者政策智慧的关键所在。

其次,拓展多元主体参与的沟通对话渠道,寻求基于区域教育整体发展的最大利益公约数。沟通对话是利益协商的基础。从民间基础看,长三角地区之间的交通较为便利,教师和学生流动较为频繁,但其带有基于自我发展需要的自发性特征。如何在政策层面建立基于各级政府、学校和各类人员的多元主体参与的利益沟通对话渠道,从而破解教育一体化发展进程中的制度性壁垒,是区域教育政策机制创新未来需要深化的重要议题。

最后,健全制度化的区域教育利益协商规则,促使长三角教育一体化能够在合理合法的制度框架下自由开展。合理合法的规则是促使利益协商朝向良性方向发展的保障,是现代教育法治精神的内在要求和体现。在长三角教育一体化进程中,如何制定合理合法的教育利益协商规则显得格外重要。健全制度化的区域教育利益协商规则能够为应对未来可能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奠定合理合法的制度性框架基础。

第三,促进区域教育治理能力升级,优化治理运行机制。从区域治理角度看,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教育治理能力的升级不仅要充分发挥政府在一体化进程中的政策引导和激励功能,还要基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激发各级各类学校的协同创新活力,推动社会各方力量的协同参与。但就实然层面而言,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教育治理的学校协同创新能力、社会组织运行能力等都还处于理念探索的初始阶段,尚有较大改进空间。致力于推动长三角区域教育治理能力的转型升级,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行动共识。

一方面,促进成立各级各类支撑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行业协会和专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组织在区域教育治理中的独特价值。当前的长三角教育一体化更多是受到自上而下的教育政策驱动。根据多元主体参与的现代治理理论观点,区域教育治理能力升级是国家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社会力量则是推动区域教育治理能力提升必不可少的基础支撑。健全以行业协会和专业组织为核心的社会力量参与将成为推动长三角教育一体化组织运行的改革诉求。

另一方面,激发各级各类学校在一体化进程中的协同创新活力,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探索自下而上的协同发展模式。从根本上看,教育一体化的核心在于实现各级各类学校的协同创新发展。但实践过程中,各级各类学校内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却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学校是构成教育协同发展的单元主体,不同类型学校具有不同的协同发展诉求和特征,如何激发各级各类学校的协同创新活力是推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必须思考的迫切议题。在此意义上讲,推动长三角地区教育的百花齐放需有效激发学校自下而上的协同创新,引导学校探索各具特色的协同发展新模式。

第四,实现区域教育联动融合发展,构建合作共赢机制。推动基于合作共赢的联动融合发展共同体建设是推动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机制保障。结合发展共同体构建的内在特征和实践要求,推动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可从三方面努力。

一是树立区域教育联动融合发展的共同愿景,为不同地区之间的合作共赢奠定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从发展现状看,长三角教育一体化还处于松散联合的初级阶段,不同地区之间对于如何实现基于联动融合发展的合作共赢还缺乏清晰的认知和理解。推动一体化的发展升级、构建更为紧密的联动融合发展共同体,必须以树立基于长远战略的共同愿景为前提,引导和激发不同地区之间借力发展的合作共赢精神。

二是制定落实区域教育联动融合发展的具体行动方案,有序推动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发展方式转型。新时代背景下,区域教育发展面临着新矛盾和新挑战,如何在教育一体化的行动框架下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成为推动长三角区域联动融合发展亟待回应的现实诉求。有序推动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发展方式转型则成为贯彻落实区域联动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客观基础和必然要求。制定行动方案时应充分观照不同地区的教育发展平衡,避免造成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马太效应。

三是探索教育协同创新发展的联动融合机制和路径,积极向国内外其他地区借鉴共同发展的有益经验。国内的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一体化,欧洲的博洛尼亚进程,美国的旧金山湾区建设等都在探索协同创新发展方面积累了诸多有益经验。推动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可在参考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需要探索具有本土化特征的特色化创新联动融合机制和路径。强化教育协同发展的精准化和精细化政策供给、满足多元参与主体的联动融合发展需求是长三角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保障。

(本文系沪苏浙皖“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专项课题“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进程中教育协同的政策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田家炳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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