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指导下,《中国企业报》集团、中国科学院主管的《互联网周刊》将于2023年下半年共同举办“第二十届中国企业发展论坛·2023中国企业数字化发展大会”,会议将对全国企业数字化建设优秀创新实践与典型经验成果进行总结与发布,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遴选“2023全国企业数字化服务优秀案例”“2023全国企业数字化建设优秀案例”,现就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主旨

数字化 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深刻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趋势和规律,就发展我国数字经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大部署,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大力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是增强我国经济韧性的应有之义。当前,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牢牢抓住数字技术发展主动权,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先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化转型,有助于加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拉动内需、提振消费,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推动信息化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助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顺利实现。

二、征集方向

(一)数字化服务类

企业在数字化服务方面所取得的优秀创新成果,包含各类咨询服务实践以及提供数字化技术、软硬件产品等解决方案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数字化建设类

企业在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优秀实践成果,包含具体实施与应用的成果建设经验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三、申报条件

(一)案例主体企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不受行业、所有制、规模限制。

(二)申报的案例已实施满一年以上,且运行状况良好。

(三)申报企业遵纪守法,近三年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信用良好。

四、申报要求

(一)实行自愿申报,遴选限额发布。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3年度全国企业数字化建设优秀案例申报表》(参见附件1),并将申报表盖章后电子版扫描件、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图片和视频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表、申报材料等相关纸质版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主办方。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案例要具有行业代表性,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可以结合图、表等方式表达(参见附件2)。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提交视频材料(要求:5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超过100M,内容符合案例征集活动主旨),供线上宣传推广使用。

五、案例遴选和发布

(一)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遴选(如有必要,将赴申报单位实地调研核实),确定“2023全国企业数字化服务优秀案例”和“2023全国企业数字化建设优秀案例”。

(二)《中国企业报》集团所属中国企业网等主办方官方媒体平台将对遴选的候选案例和最终结果进行公示。

(三)案例遴选结果将在“第二十届中国企业发展论坛·2023中国企业数字化发展大会”上正式发布,活动将同步发布《2023中国企业数字化年度报告》。活动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指导,《中国企业报》集团、《互联网周刊》联合地方政府、有关企业共同主办,《中国企业报》集团数字经济研究院、中企报数字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承办。

六、案例宣传推广

主办方将做好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工作:

(一)优秀案例将纳入案例库并颁发荣誉证书,用于全国企业数字化建设经验交流和学习,作为相关企业评价、评比活动推荐的参考。

(二)以“报纸专版+官网+公众号+视频号等矩阵平台”为宣传载体,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以访谈、自述、专家点评等内容对优秀案例进行推广报道。

(三)推广报道的主要媒体为《中国企业报》(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号+今日头条号+百家号),《互联网周刊》(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人民号)、硅谷动力(网站+微信)等,辅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经济网等部分主流媒体。

(四)开展数字化优秀案例企业走访,进行经验分享与交流,推动数字化服务商与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对接服务。

(五)对优秀案例进行修改汇编成集,供企业和社会各界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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