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记者 林瑞琪
为给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日前,福州市发布《2020年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推出营商环境改革3.0版,明确今年重点提升内容,并提出将在2018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础上,全面对标、加压奋进,力争今年营商环境相对排名达到世行190个经济体的前35位水平。
营造五大环境 提升服务效率水平
《要点》重点针对我市薄弱指标提出了跨越性的目标,也对其他各项指标明确了提升方向。
围绕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我市今年将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1.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时限压缩至24个工作日,全市范围内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3个工作日,推出40项“证照联办”套餐服务事项,100项“秒批”服务事项,力争“一趟不用跑”事项达60%。
围绕营造开放包容的产业发展环境,大幅放宽对服务业市场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要求,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照后减证”。
围绕营造成本适宜的实体经济环境,进一步清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强化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对因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使企业受损的要依法补偿。逐步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费用至1%以下。将纳税时间压减至135小时。跨境贸易“全通申报”覆盖率增长30%以上。
围绕营造幸福之城的绿色发展环境,力争PM2.5年均浓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四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5%。全市普惠性学额覆盖率稳定在85%。实现13个县(市)区和174个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
围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体系环境,力争实现执行合同时间压缩至345天,办理破产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司法鉴定时间不超过60天。
深化两大载体 发挥特色品牌优势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指出,我市将充分发挥“信用福州”“数字福州”两大特色品牌优势,以深化信用建设和数字建设为载体,优化营商环境。
在深化信用建设载体方面,我市将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归集工作机制,规范开展信用修复,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积极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信用+双随机”监管模式,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类别开展差异化监管。加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拓展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应用场景。在经营许可环节开展经营者营前诚信教育,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加强失信案例核查,强化信用承诺、核查与评价运用,持续推进“信易+”建设,增强信用信息服务支撑功能。加快推动出台市级社会信用条例,拓展信用产品应用,力争城市信用综合排名保持全国前列。
在深化数字建设载体方面,我市将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对现有政务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归类、清洗,梳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关联图谱,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的高效、弹性管理。对个人或企业的线上线下历史办件记录信息进行需求分析,以省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门户、“福州窗”微信公众号等为服务输出渠道,个性化推送大厅服务动态数据、历史办件数据统计报表、政策类服务信息、办事指南。
打造三大模式 标准化提升营商环境
为推动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标准化,《要点》指出,今年我市将打造法治化、全面化、统一化的营商模式。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模式。做好学习宣传和普法工作,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政策举措和容错机制,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畅通政企沟通和服务机制,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深化“政企直通车”制度、“一企一议”协调机制等。
打造全面化营商环境模式。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梳理发布“证照联办”套餐,优化套餐服务办理流程,打通行政审批层级、消除审批地域界限,实现“全城通办”;提升市场监管水平,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专项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企业;落实好各项保护制度,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心和“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等行动。
打造统一化营商环境模式。统一平台,以全市统一的营商服务平台为基础,强化资源协同、部门联动、服务集成和惠企服务;统一规划,会同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办公室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联合编制闽东北协作区优化营商环境中长期规划,更好服务跨地市项目落地投产;统一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统一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国际、国内最先进地区,对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瞄准重点环节和短板,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查和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