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郑花妹

“人到暮年志不休,壮心不已精神抖。春花虽落秋菊艳,何须暮年叹白头。”这是对江永县人民法院退休党员干警冯年梅的真实写照,也是对江永县“五老”法治宣讲团成员冯年梅的精准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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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已到耄耋之年的冯年梅,自退休以来,扎根基层,身体力行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22年如一日,坚持开展公益普法,用政法人的专业、韧劲、无私和退休老干部的热心、爱心、恒心,为江永县青少年、老年群体法治教育做出重要贡献。

一腔热血洒热土

冯年梅,江永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高级法官(四级)。2001年,在审判岗位上工作了多年的冯年梅,脱下法袍,告别审判台,迎来了退休。在政法战线工作了42年的他,退休后本应在家含饴弄孙,乐享夕阳生活,他毅然选择了继续发光发热。他经常说:“我的一切都是党和人民给的,我要回馈江永父老乡亲给我的关爱,要把余热洒在这片热土上,为人民服务再做奉献。”

2002年,江永县老年科技协会筹备老年大学,冯年梅谢绝了一些单位企业的邀请,抵住了法律顾问的高薪诱惑,主动请缨,成为县老年大学专职法治教员,并与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退休的其他7名老干部共8人成立政法系统法律服务所,对外无偿提供法律服务。2004年,冯年梅被县关工委聘为法治专职辅导员,后成为县关工委“五老”法治宣讲团成员。

身份的转变,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工作热情,更没有改变为民服务的初心,他“退岗不下岗,退休志不休”,开启了忙碌的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工作。

三尺讲台守初心

冯年梅坚持开展公益普法,通过分享40多年政法工作经历,办理的大案要案典型案例,结合中老年人养老维权、防诈骗等内容为老年大学学员授课,得到一致好评。他先后以讲座、宣传等形式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和老年人法治宣传活动,针对老年人与青少年的不同需求,开展各有侧重的法治讲座,受到老年朋友和青少年学生的喜爱。近年来,他不顾自己年事已高,仍主动要求去基层学校、去偏远的瑶族乡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先后到源口瑶族乡清溪村、源口瑶族乡、千家峒瑶族乡、兰溪瑶族乡等地开展讲座。自2002年以来,他的足迹遍布全县22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个别辅导授课百余次,参与听课和辅导的师生达10余万人次,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他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司法实践经历、典型案例融合在讲稿里,并适时撰写调查报告。为了一个课题,他经常出入有关单位,跟一线工作人员交流执法普法经验,找资料查案例。近十年来,他以“六五”“七五”普法为主线,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现实、老年人生存现状、老年人养老维权等方面展开学习调研,对一些涉及青少年的难点、盲点问题,通过多方调研,结合其开展法治教育的实际,先后撰写了《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点思考》《弘扬家庭美德 反对家庭暴力》等专题材料,为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预防与教育提供了建设意见。

四处奔波润民心

极富正义感的他作为一名退休法官,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无偿为特殊、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更有困难群众慕名找他“主持公道”,他都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热情的服务态度一一妥善解决,深受群众的尊重和爱戴。如今,冯年梅把法律服务所和自己的家当成了接受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的“联络站”,只要群众有需求,他都会随叫随到,竭尽所能地提供帮助。

他为塔山村周姓村民离婚诉讼提供无偿服务,及时避免了一场 “刀血”事件,三次到外县调查取证,最终得以圆满解决;为允山镇周某子女赡养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多次分别找到周某四个子女,最终将周某的赡养费落实到位……他用他的专业知识、热情正义的精神扶老携幼、扶危济困。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的人生格言也是冯年梅的人生信仰。多年来,因志愿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冯年梅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二等功奖章,先后荣获“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个人”“湖南省最美文明实践志愿者”“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最美志愿者”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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