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馨月
“本以为我这场离婚官司会是一场持久战,没想到法庭的工作效率如此快速,对我的案子更是耐心负责,3天的时间就彻底解决了我的心病。”原告王某感慨地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英雄人民法庭的主审法官、书记员和调解员表达着感激之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白某于1997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购买了两处住宅,其中一处建筑面积为56㎡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白某,另一处建筑面积为120.11㎡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二人共同共有。从2007年开始,王某与白某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不休,不但给王某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同时也给王某的身体和精神上带来重大伤害。两人为此分居已长达多年,双方的感情已实际破裂,难以再共同生活下去。
2023年9月,王某作为原告到铁西法院英雄人民法庭起诉与白某离婚并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和两处房屋以及存款,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其诉求。法庭立案后认为双方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员和书记员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首先对原、被告进行了诉前调解。在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在存款分割问题上起了争执,双方对经济问题相互猜疑,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法庭庭长征求双方同意后共同参与调解,过程中对双方的主要争议点进行解答,有效消除了双方的隔阂,最终在法庭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于立案当天便达成一致协议:原告王某与被告白某自愿离婚;在调解书生效后,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王某52万元;同时建筑面积120.11㎡的住宅归原告王某所有,被告应于约定日期之前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一起可能要旷日持久的离婚纠纷,在英雄人民法庭的高效调解下案结事了。9月13日下午,带着对法院的感谢和对法庭的敬意,王某将一面写着“情系群众解民忧 诉前调解促和谐”的锦旗送到了英雄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