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不良事件上报问题再次受到关注。前不久发布的《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说明》中,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一个明确的目标——2021年要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率。

之所以提出这一目标,源于我国与国际相关数据比较的差距。根据“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网”披露的数据,我国2018年全国医疗质量抽样调查中抽取的2017年度4392家医疗机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仅为0.61%,远远低于国际上的平均水平。

而不良事件上报率低,并不代表不良事件发生率低。且根据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在发布上述数据时分析,不良事件发生率低可能存在部分医疗机构漏报、瞒报、不报的情况。

医疗机构不良事件,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或接受诊疗时受到伤害以及安全威胁,并可能给患者造成直接或者间接伤害的事件。研究表明,医疗和护理不良事件是导致世界人口死亡和残疾的十大主要原因之一,其危害性时刻不容忽视。

事实上,当前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已经普遍实行了不良事件的“无惩罚制度”,可为何医疗机构不良事件识别和报告率依旧偏低?其折射出哪些问题?

不良事件上报率低的背后:

安全文化、制度欠缺,信息系统有待完善

“不良事件上报率低反映了我国医疗机构安全文化的建设存在问题。”深圳龙城医院副院长陈忠告诉健康界,说起不良事件上报,我国医疗机构大多是抱着“家丑不外扬”的心理,科室的情况害怕医院领导知道,医院的情况不愿让上级部门知道。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

《唤醒非公医疗》一书中,有一个引人深思的例子。

某医院内科,发生了一起患者用错药的护理不良事件:一名内科病人输液时,值班护士换错了药。这瓶液体跨越了两个班次,上午班换液护士下班后,下午班护士听到患者说:“这瓶水输着怎么有点儿难受呀?”就过去检查,发现这瓶液体没有贴输液贴,而排放着的另一位病人的头孢曲松钠少了3支!而患者本应输入的药还好端端地放在治疗台上。

后来,护士长知道了这件事,对于要不要上报十分纠结!虽然现在实行“无惩罚上报”了,可是,这事儿也没给患者造成什么不良影响,况且犯错的护士肯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护士长不想得罪人,也不想揭别人的伤疤。不良事件自然没有上报,这件事情就这样“内部消化”了。

该书的作者丁剑表示,这就是一起典型的护理不良事件。按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护士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但是“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作祟,医护人员抵触上报不良事件。

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陈忠认为,这句话用在医疗行业最明智的做法是,通过吸取别人的错误经验,增长自己的智慧,前人犯过的错误后来人不要再犯。然而,距离这一理想的状态,横亘在我国医疗机构面前的是“能不能上报,敢不敢上报,会不会上报”的问题。

“医疗机构不良事件上报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担心受到处罚或影响自身名誉。”海森医管创始人许崇伟向健康界分析,这反映了不少管理者们在出现问题时,还是习惯性地采取批评和惩罚的激励方式,缺少对问题根源的分析并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存在对未上报不良事件的严重性认知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捂盖子”现象。

“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不足,也是不良事件上报情况不理想的重要原因。”陈忠介绍,医院的不良事件管理,应该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能够维持系统延续、顺畅地运行。“特别是跨部门之间,应该有一个部门如大质控办进行归口管理。” 陈忠表示,然而目前普遍的做法都是各自为政,医疗的归医疗,护理的归护理,后勤的归后勤,各自报告各自的。医疗质量部门的负责人,或者分管院长,未必能够让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者大院长知道问题。

鼓励上报不良事件的关键:

重视系统原因,强调非惩罚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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