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立校之本,兴教之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名师和骨干教师的作用不可低估。为了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快速成长,加强对我校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我校将加快名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和示范辐射作用,推进学校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共同提高。目前我校拥有青岛名校长:纪永强校长;青岛名师培养工程人选:庄伟、刘红、张瑞云;河南商丘名师:赵军红;城阳区名师及工程培养人选:李自田、杨小伟、赵明胜、薛太利、邵杰、谢春娜、刘红、张瑞云、朱春雨;城阳区名班主任:邵杰、薛太利;城阳区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纪永强;城阳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朱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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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优质教师队伍,城阳二中将加强名师、骨干教师培养,鼓励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建立。积极打造“名师课堂”,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打造“同课异构”课堂,积极引领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鼓励教师参与并推进课堂改革,积极从事教学研究,打造高效课堂,为打造优质高中教育积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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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各级名师评选条件:

区名师评选范围及条件

1. 在普通中小学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具有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现任正校级领导不参评,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兼课,课时量应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任主要学科教学的教师须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2.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师生群众公认。

3. 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先进教育教学思想,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和一定的教学艺术,教学效果好;有一定的教学成果,形成了独特有效的教学风格,所开课程深受学生、同行好评,学生、家长满意率高。

4. 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开设过区级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优质课(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对形成教育教学梯队建设做出贡献。

5. 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或学科带头人称号;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

已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名师称号的,不再推荐;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正高级教师和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先推荐。

青岛市名师评选范围及条件

1.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周课时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课时量要求;在学校管理岗位上(非校长、园长)兼职的教师周课时量须达到学校基本课时量要求的2/3及以上(周课时量要求指2019年“三定一聘后”的各学校、幼儿园确定的周基本课时量)。近五年(2015年1月1日-2020年1月15日)培训学分合计达到360学分以上。

2. 年龄在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一级教师(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且具有发展潜力的,可不受职称限制。非幼儿园参评人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3. 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没有有偿补课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4. 具有符合新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

5. 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其成果推广对全市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其中,乡村教师可放宽条件要求。

6. 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水平及其研究能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7.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者教育教学成果在市内外产生广泛影响、在青岛市同类学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秀教师;

(2)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教师。

(3)在青岛市教育系统内有一定影响,受过表彰的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4)积极参加教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得到社会认可的教师。

(5)在国家、省、市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者辅导学生获奖的教师。

“齐鲁名师”评选范围及条件

1.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在学校管理岗位上(非校级)兼职的教师周课时量必须达到10节以上。

2. 年龄在45岁以下,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非幼儿园参评人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3.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关爱学生;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4. 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

5. 近5年内获得过省级教学能手或省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承担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本人科研成果对全省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或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

6. 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7.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2)在省内学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教育教学成果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的特级教师;

(3)在省内有较高声望,在教育系统有一定影响,受过表彰的全国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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