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287号)和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贵卫发〔2019〕30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提升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覃塘区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覃塘区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287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8〕14号)和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贵卫发〔2019〕30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提升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覃塘区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覃塘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措施;根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遵循“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国家评价指南2019年版)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形式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服务能力较强的四个中心卫生院(樟木、东龙、黄练、石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里镇卫生院力争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其他普通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要达到基本标准。

(二)活动范围

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当参加活动。村卫生室视工作推进情况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

活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功能任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卫生机构,承担着农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促进、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服务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

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

2.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相关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健康素养促进,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规范业务管理

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

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医疗废物处理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工作认识,建立领导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动员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按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国家2019年版)规范执行,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区卫生健康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并协助自治区和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医疗机构要成立本院“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建技术指导队伍。我区将组建区级技术指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区活动开展和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初步审核。

(三)严格评价标准,用好评价指南。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见附件1、2)《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附件3)作为本次开展活动的依据。

(四)统筹活动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召开活动启动会并对照《评价指南》开展自评自查,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

(五)规范评价流程。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组织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开发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登录,进入“优质服务基层行”申报栏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均应通过该信息系统进行自评,经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可以将自评结果上报并由市级或自治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复核。

自治区级和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复核通过信息系统上报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于复核后未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应通过信息系统逐级退回,再次申请复核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活动部署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熟悉并掌握能力标准,按要求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同时,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确保全体干部职工领会活动内涵,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二)确保活动质量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时间服从质量,不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于在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卫健局基卫股反馈。

(三)进度安排

2021年5月30日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对照服务能力标准(国家2018、2019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6月16日前收集并将自评申报材料报区卫生健康局基卫股。6月30日前基卫股要完成申报初审并上报给市卫健委基层卫生科。

(四)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覃塘宣传、覃塘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层机构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五)推广典型创新经验

对活动的典型经验或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

(六)完善保障措施

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层机构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动医保政策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倾斜;区人民医院积极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引导基层机构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七)强化结果应用

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达到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作为社区医院试点。

覃塘区卫生健康局  覃塘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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