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护士配备(推荐):医疗机构应建立并完善麻醉学科护理队伍,手术室、麻醉相关门诊或普通病房护士配备参照有关文件。建立专门的麻醉护理队伍,配合麻醉科医师开展围麻醉期相关工作,包括手术室内(外)麻醉护理,以及其他岗位的护理工作。其中
1、配合开展围手术期工作的麻醉科护士与麻醉科医师的比例原则上≥0.5:1;
2、手术间麻醉护士与实际开放手术间数量比≥0.5:1;
3、PACU护士与PACU实际开放床位比≥1:1;
4、开设AICU的三级医院,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3:1(二级医院≥2:1),至少有1名在麻醉科或重症监护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护理人员(推荐)。其他岗位需求应通过测算护理工作量,按需配备麻醉科护士。
以上专家共识,为推荐在三级医院有条件实施的医院。
二、麻醉护理的工作要求及质量管控
但麻醉护理的工作要求及质量管控部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于2019年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84号,下简称“884号文件”),附件二:麻醉专科护理工作要求,已经提出了麻醉专科护理服务内容、麻醉专科护理服务要求、人力资源配备及质控指标,具体要求和管理指标(如下):
附件2
麻醉专科护理工作要求
麻醉科应加强专科护理队伍建设,提高麻醉护理服务专业化水平。本要求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医院。
一、麻醉专科护理服务内容
建立独立的麻醉科护理单元,开展麻醉、疼痛诊疗及无痛诊疗患者的护理服务,具体包括:专科门诊护理、围手术期护理、疼痛诊疗护理、专科病房护理。同时,开展麻醉科的总务管理,根据医院功能定位开展教学与科研。
二、麻醉专科护理服务要求
(一)专科门诊护理。依据医院麻醉门诊等专科门诊设置与医疗服务内容,为门诊患者提供麻醉与镇痛相关护理、预约、宣教、随访等服务。
(二)围手术期护理。依据麻醉医疗服务内容,为接受麻醉的患者提供围手术期护理服务,具体如下:
1.麻醉前准备。为麻醉前患者提供麻醉相关知识宣教和心理护理;配合麻醉科医师做好麻醉相关药品、物品和仪器设备的准备;核查确认患者的各项麻醉手术前准备信息等。
2.麻醉诱导期护理。在手术室/诱导室协同麻醉科医师、手术科室医师、手术室护士为患者提供心理护理、麻醉体位摆放和外周静脉通路开放;协助麻醉科医师完成麻醉相关操作以及文档整理工作等,不负责建立人工气道、动脉穿刺置管、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椎管内穿刺和神经阻滞等麻醉操作。
3.麻醉维持期护理。在麻醉科医师指导下实施麻醉相关留置管路的护理(人工气道、动静脉置管等);协助麻醉科医师进行麻醉维持期相关操作的准备与配合;准备、抽取及核对各类麻醉相关用药,并遵医嘱使用;记录患者生命体征及其他相关指标,并遵医嘱处理;为非全麻患者提供心理护理;麻醉中危重患者救治与心肺脑复苏的配合;协助临床麻醉各类文档的整理等。
4.麻醉恢复期护理。在麻醉恢复期为患者提供病情监测与治疗护理,直至患者达到转出麻醉恢复室标准,包括在麻醉科主治医师指导下拔除气管导管或喉罩等人工气道、观察识别并协助处理早期麻醉/手术并发症、复苏后患者转运护送与交接等护理服务。
5.麻醉后监护治疗病房护理。为患者提供监测与治疗护理,包括生命体征的监测、机械通气的护理、管道护理,遵医嘱进行化验、检查及药物治疗、观察识别,遵医嘱处理早期麻醉/手术并发症,患者转运护送与交接等护理服务。做好患者与家属的沟通工作,及时办理入院、转科、转院等手续,并详细记录护理过程。
6.麻醉后随访及急性疼痛护理。为麻醉手术后患者提供麻醉后随访,了解患者对麻醉医疗及护理服务的评价并不断改进;协助术后急性疼痛评估,并协助麻醉科医师及时处理严重急性疼痛与疼痛治疗相关的并发症;识别麻醉相关并发症并遵医嘱处理。
(三)疼痛诊疗护理。主要包括癌痛、慢性疼痛诊疗及居家疼痛管理等相关的护理服务。
(四)专科病房护理。依据麻醉专科病房的设置与医疗服务内容,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如重症监护治疗病房、疼痛病房、日间手术病房和麻醉治疗病房等的护理服务。
(五)总务管理。承担麻醉科药品、耗材、仪器设备、感染控制、文档信息与资料等管理工作。
(六)教学与科研。有教学与科研任务的医疗机构,麻醉科护士根据实际负责临床教学与研究的具体实施、资料管理、整理归档等。
三、人力资源配备
根据麻醉科护理工作岗位需求建设麻醉专科护理队伍,完善麻醉科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晋升机制。麻醉科护理工作岗位可分为门诊护士、诱导室护士、手术间麻醉护士、恢复室护士、监护室护士、病房护士、总务护士及科研护士等。可以参照以下标准配备:
(一)诱导室护士与诱导室实际开放床位比≥1:1。
(二)恢复室护士与恢复室实际开放床位比≥1:1。
(三)手术间麻醉护士与实际开放手术台的数量比≥0.5:1。
(四)麻醉后监护治疗病房麻醉科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2:1。
(五)专科病房护士与病房实际开放床位比≥0.4:1。
(六)开展手术室外麻醉(无痛诊疗)、日间手术麻醉、椎管内分娩镇痛、麻醉科门诊等工作,以及由麻醉科护士承担术后镇痛随访、总务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的医疗机构,通过测算护理工作量,按需配备麻醉科护士。
四、质控指标
(一)急救物品合格率。
(二)无菌物品合格率。
(三)手卫生合格率。
(四)护理操作合格率。
(五)护理服务满意率。
(六)护理文书合格率。
(七)医嘱执行正确率。
(八)护理不良事件(给药错误、非计划性拔管、坠床、皮肤压力性损伤等)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