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营商环境建设经验_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_打造优秀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如何发挥好审判职能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朝阳法院用实际行动告诉你!

近年来,朝阳法院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切实参与打造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审判职能,通过打击刑事犯罪,加强产权保护,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举措,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着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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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中院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及省委、省政法机关、省法院相关会议精神。同时,在内网网站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将《朝阳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二个严禁》做成桌牌发给每一位工作人员。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从骨子里和思想深处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法院形象”的意识,真正带着感情和温度执法办案,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排头兵、主力军的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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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架构

朝阳中院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由文字综合组、新闻宣传组、专项整治组、监督检查组等八个工作组组成的工作专班。各基层法院也分别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和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建立工作微信群

用于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协调调度。

建立周例会制度

每周例行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会议,研究、讨论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各基层法院比照市院工作安排,抓好本院工作调度。

建立周报告和周通报制度

各基层法院、市院各部门每周汇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亮点和重点举措阶段性总结,并由中院工作专班制发周报。目前已制发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周报16期。

制定系列文件

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制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制定《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朝阳法院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三个基本文件,作为总体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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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服务企业创新举措

2020年10月起,市法院开展了进企业调研走访活动,召开中小微企业家座谈会,向辖区323家规上企业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多渠道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创新制定了《朝阳法院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十七条措施》,并出台了《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包联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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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和指引

制定《关于落实

的工作方案》、《关于落实的工作方案》、《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配套制定了《进一步优化涉企业诉讼服务的规定》、《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实施意见》、《对基层法院超期一年半以上审结案件开展专项评查的工作方案》、《加强审限变更管理的通知》等9个《意见》《规定》《指引》《办法》《方案》及落实省法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十个子方案等多个配套方案和工作指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重点是十七个创新措施)正在稳步推进和落实中:

深入开展十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目前,按省法院要求的时间进度,已初步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护航企业发展专项行动

集中清理涉企长期未结案件,截止2020年底,全市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除法定事由外,全部清理完毕。

深入推进纠产权错案工作

市法院与各监狱建立了服刑人员涉产权错案的排查机制,共排查出服刑人员涉及涉产权案件罪名的案件33件,其中本辖区内法院所审结的案件3件,并对本院排查出的3件“涉产权案件”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未发现瑕疵、错案等问题。

完善配套法律规定

《十七条措施》中涉及到的多项规范性文件,已由中院党组讨论通过并印发全市法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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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网上网下服务平台

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涉企服务窗口和三个涉企服务场所。在移动微法院、朝阳中院公众号设立涉企投诉信箱。

有序推进“执行难”专项整治行动和涉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朝阳中院执行局先后2次组织各基层法院对2018年以来未执行完毕的以企业为被执行人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并于2021年春节前逐一向企业邮寄执行案件回访函327份,截至目前收回26份,已对回访函中所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正在督促各基层法院及时查找、整改回访函中反映的问题。

有效办理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案件

截止2020年底,两级法院共受理特殊主体案件94件,已结案件93件,案件执结率98.94%,执行到位7244.32万元。

构建多部门间的联络协调机制

制定了《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朝阳市公安局关于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合作协议》;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成立朝阳市诉前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并成立朝阳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

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在省法院开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由中院刑二庭法官陶蕊主审,专班文字综合组编写的张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案例入选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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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评价进一步提升

1月6日,朝阳银行行长赵光伟一行向市法院送来感谢信;1月7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张春光、市总商会、市企业联合会会长牟山岐及企业家代表向市法院送来锦旗。感谢全市两级法院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队伍作风扎实,呈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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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

各院、各部门根据市法院的创新服务措施重新调整了工作思路,在自身建设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争当排头兵,争创一流队伍,努力向国家级、省级先进行列迈进。1月14日,在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动员部署暨“三个不用找关系”措施落实情况调度会上,朝阳中院作为三家法院之一作经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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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

由院领导带头,在全体干警中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知识测试及营商环境“金点子”征集工作,检验全体干警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市委政法委提出的“朝阳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二个严禁”等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情况,巩固干警对文件精神的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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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明显提升

自去年九月份以来,共发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宣传稿件131篇,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43条,自媒体今日头条发布18条,报纸刊发30条,内网发布19条,外网发布15条,播放市级电视节目6期,向省法院报送法治化营商环境信息11篇,省法院综合采用1篇,向市委政法委报送法治化营商环境信息14篇,其中《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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