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案件综合评价制度,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水平讲义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它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提高案件质量更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兖州市院从基层院执法的角度,逐步建立起一整套案件综合评价制度

,并不断实践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建立案件综合评价制度是提升

法律监督能力的现实需要二、案件综合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建立健全一套制度,保证案件

综合评价的贯彻落实

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检察长检委会旧的办案质量管理方式旧的管理方法的不足

一是随着执法规范化的程度要求越来越高,对于“错案”之外的、在一定意义上影响司法公正的如一些提取证据形式不合法、办案程序、法律文书不规范等差错和瑕疵如何纠正?

二是当前检察官办理案件,尤其是自侦案件,往往会遇到一些外界的干扰,再加上案多人少,执法水平跟不上形势任务的需要,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等,在一定程度上如何确保检察官尽可能公正地处理案件,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评价,就成为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多次进行考察、调研建立案件综合评价制度一、建立案件综合评价制度是提升

法律监督能力的现实需要二、案件综合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建立健全一套制度,保证案件

综合评价的贯彻落实

以建立专门机构为依托,实现综合评价的正规化

以科学划分综合评价的内容为重点,实现案件综合评价的标准化

以创新考评形式为核心,实现对案件办理情况的全过程监督

成立了由一名副检察长、纪检组长作为负责人,一名检委会委员、一名政工干部和研究室主任为成员的督导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负责办案质量考评工作。督导委员会一名检委会委员一名政工干部研究室主任一名副检察长纪检组长

督导委员会受检察长和检委会领导。其组织形式为较为松散的委员制结构,成员只在每季度考评时一起工作,平日在所在部门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一是有利于案件管理。督导委员会采取较为松散的委员制结构

检委会是法定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总结检察工作经验,研究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检察官办理案件是检委会的职能之一。督导委员会对检察长和检委会负责,因而更能够形成案件质量管理的权威,便于开展工作。一是有利于案件管理。督导委员会采取较为松散的委员制结构

二是有利于考评功能的实现。

政治处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体,考核中,把案件质量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准,作为对科室和干警奖惩的依据,以达到奖优罚劣,推动办案质量提高的目的。

研究室作为分析研究解决检察业务工作中法律政策适用问题的综合性业务部门,通过参与案件质量考评,可以及时发现检察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用以指导和服务办案工作。

同时,办案质量考评制度还具有发现违法违纪的功能,这一功能的实现主要靠纪检监察干部的参与。一是有利于案件管理。督导委员会采取较为松散的委员制结构

二是有利于考评功能的实现。三是监督人力资源整合,节约了监督成本。

以建立专门机构为依托,实现综合评价的正规化

以科学划分综合评价的内容为重点,实现案件综合评价的标准化

以创新考评形式为核心,实现对案件办理情况的全过程监督案件质量标准

一是执行实体法的质量标准,包括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否正确、证据的收集审查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等。

二是执行程序法质量标准,包括审理案件是否遵守法定时限,是否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否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和建议,扣押款物是否依法移送或作出处理等。三是办案效率标准,主要体现在直接受理案件的质量标准,如在刑诉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办案期限,避免案件出现久侦不立、久立不结问题。四是法律文书标准,包括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无差错,标点符号是否使用正确等。五是办案效果标准,也就是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标准。

证据的收集审查案件质量标准

一是执行实体法的质量标准,包括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否正确、证据的收集审查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等。

二是执行程序法质量标准,包括审理案件是否遵守法定时限,是否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否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和建议,扣押款物是否依法移送或作出处理等。三是办案效率标准,主要体现在直接受理案件的质量标准,如在刑诉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办案期限,避免案件出现久侦不立、久立不结问题。四是法律文书标准,包括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无差错,标点符号是否使用正确等。五是办案效果标准,也就是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标准。

审理案件案件质量标准

一是执行实体法的质量标准,包括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否正确、证据的收集审查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等。

二是执行程序法质量标准,包括审理案件是否遵守法定时限,是否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否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和建议,扣押款物是否依法移送或作出处理等。三是办案效率标准,主要体现在直接受理案件的质量标准,如在刑诉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办案期限,避免案件出现久侦不立、久立不结问题。四是法律文书标准,包括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无差错,标点符号是否使用正确等。五是办案效果标准,也就是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标准。

严格直接受理案件的质量标准案件质量标准

一是执行实体法的质量标准,包括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否正确、证据的收集审查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等。

二是执行程序法质量标准,包括审理案件是否遵守法定时限,是否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否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和建议,扣押款物是否依法移送或作出处理等。三是办案效率标准,主要体现在直接受理案件的质量标准,如在刑诉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办案期限,避免案件出现久侦不立、久立不结问题。四是法律文书标准,包括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无差错,标点符号是否使用正确等。五是办案效果标准,也就是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标准。

法律文书案件质量标准

一是执行实体法的质量标准,包括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否正确、证据的收集审查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等。

二是执行程序法质量标准,包括审理案件是否遵守法定时限,是否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否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和建议,扣押款物是否依法移送或作出处理等。三是办案效率标准,主要体现在直接受理案件的质量标准,如在刑诉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办案期限,避免案件出现久侦不立、久立不结问题。四是法律文书标准,包括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无差错,标点符号是否使用正确等。

五是办案效果标准,也就是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标准。

强素质重监督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在制定考评指标标准时,我们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能定量的定量,不能定量的定性,使每一个办案人员、每一项检察业务、检察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都能纳入考评范围。

以建立专门机构为依托,实现综合评价的正规化

以科学划分综合评价的内容为重点,实现案件综合评价的标准化

以创新考评形式为核心,实现对案件办理情况的全过程监督

考评形式内部考评案件评查外部评价内部考评

对于一般案件采取抽查制,即按案号随机抽取。每个季度抽取业务部门若干案件,一般是每个办案组抽取1件。

对于不立案、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每案必查,重点案件由部门在结案后三日内向督导委员会备案。内部考评案件评查

卷宗评查案例评析实庭考评卷宗评查案例评析实庭考评评选优秀卷宗、优质案件和优秀庭综合评价表综合评价

侦查(自侦案件)文明办案廉洁自律办案效果犯罪嫌疑人

辩护人被害人或与案件直接相关人员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执行办案程序审

诉批准决定逮捕好差

中征求意见97%

实行这一制度后,我们共对53起案件的116名当事人征求意见。97%

的案件当事人对我院办案考虑效果,执法想到民生的做法表示赞赏。综合评价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为深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我们相继实行了“每周一课”、“评案论事”、“捕前和解”、“民行申诉提示”、对监外执行罪犯实行“一卡通”等制度,把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一、建立案件综合评价制度是提升

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二、案件综合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三、建立健全一套制度,保证案件

综合评价的贯彻落实

对办案部门、办案数量、办案效率实行季度分析制度

对案件质量实行限时整改制度

建立执法档案,把质量考评的结果作为评优奖优的标准季度分析报表

对办案部门、办案数量、办案效率实行季度分析制度

对案件质量问题实行限时整改制度

建立执法档案,把质量考评的结果作为评优奖优的标准

结合案件综合评价情况,由督导

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及干警执法办案

质量情况进行通报,包括案件办理情

况、同比分析、评查发现的问题、办

案人员、责任认定以及对策建议等内

容,加强案件综合评价工作的透明

度,增强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规范办

案的自觉性。

对属于自身能够及时整改的,如法律文书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要求3日内整改完毕;

对属于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的,如需其他部门补充材料、补填内容等,要求

15日内整改完毕;

对属于执行程序、执行实体不当的,要求立即整改,并于7日内形成专题分析材料。自侦法律文书模板

对办案部门、办案数量、办案效率实行季度分析制度

对案件质量实行限时整改制度

建立执法档案,把质量考评的结果作为评先奖优的标准执法档案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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