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0口人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以前单靠种地,一年辛苦下来只能基本解决吃饭问题。开办家庭农场,一边发展养殖业,一边经营农家乐,养鸡年收入可达15万元,农家乐开办三年已盈利25万元,这几年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昨(10)日召开的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来自翠屏区李庄镇的家庭农场主张正明在大会交流发言环节,与大家分享了创办家庭农场的“致富经”。

张正明是全市第一位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这样高规格的大会上作现场交流发言的家庭农场主。“这是我头一回参加这么多人的大会!”朴实憨厚的张正明说,“在台上发言时,心里其实很紧张。”作为全市家庭农场的先进代表,说起这些年发展的切身感触,张正明很肯定地认为,是政策扶持推动了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张正明说,创办家庭农场之初,因为门前有一段机耕道,游客不愿进来,“翠屏区政府出资硬化了通往农场的公路,还配套建设了5公里生产路,客人的轿车可以直接开进农场,生意才开始好起来。”2013年,翠屏区政府给予土地流转费补奖和鸡舍建设补助共13万余元,进一步改善了生产条件;2014年,区农牧局又补助6万元新建1000米生产观光路,扩大了游客的活动范围,增强了农家乐接待能力,“今年我又争取到省上对家庭农场的专项扶持资金10万元,准备把原有的养鸡场搬离农家乐,下一步发展乡村休闲观光特色农庄,同时适度扩大养殖规模。”

据了解,“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出现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问题,提出要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

记者从市委农工委了解到,近年来,宜宾市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发展多层次经营主体的同时,着力构建以家庭农(牧)场为发展现代农业生力军的新型经营主体结构体系,有效提高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目前,全市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有536个,涉及农场、果园、基地、苗圃、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对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着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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