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1日讯 想要学习“致富经”,不料误入“杀猪盘”。近日,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成功抓获一名受雇诈骗集团的犯罪嫌疑人,为受害人追回36万元。
2020年11月初,王女士在微信聊天时,无意中认识了一名自称“明哥”男子。“明哥”谈吐幽默,学识渊博,朋友圈里也总是展示各种高档轿车、名表、美食等,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
两人聊了几次天后,“明哥”便传授自己的“致富经”,称自己的千万身家都是网络投资理财得来的,让王女士心生羡慕的同时也心动不已。
在“明哥”诱导下,王女士下载了对方强力推荐的投资理财APP,刚投资几百元,立即就获利,这让王女士打消了顾虑。与此同时,“明哥”劝王女士加大投资金额,表示“投的多赚得多”。
王女士便将家中的全部积蓄取出,并找亲友借钱,凑了36万元充值到了APP内。谁曾想,这次充值过后,不仅预想中的高收益没有到来,以前百试百灵的提现功能也失效,甚至连“明哥”都联系不上了。冷静下来的王女士这才发觉自己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接报后,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刑侦大队主办民警吴佳荣判断,王女士遇上了“杀猪盘”。根据案件线索指向,民警吴佳荣、朱一鸣等人多次前往莆田市、湖北省鄂州市进行走访调查取证,成功解锁了“明哥”的真实身份,其真名为马某并潜藏于境外,在境外严峻的新冠疫情形势影响下,抓捕工作遇到了巨大阻碍。
2021年11月11日,民警收到线索发现马某已经潜逃回境内,并且躲藏在莆田老家,于是立即赶往莆田开展工作,并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将其抓获。经查实,犯罪嫌疑人马某于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受雇于某诈骗集团,并利用诈骗集团提供的微信号、QQ号等社交工具冒充成功人士与被害人聊天,后再以高回报的投资收入为幌子将被害人诱导至诈骗集团开发的投资平台APP进行投资,待被害人高额投入资金后,立即关闭平台的提现功能,骗取被害人钱财,马某本人从中非法获利近5万元。
“民警同志,案件破了,我被骗的钱什么时候能要回来。”看着王女士希冀的眼神,办案民警吴佳荣知道,如果被害人的被骗钱款没有追回来,这个案件就未竟全功。利用提审马某的机会,吴佳荣向马某提出,希望其配合主动赔偿被害人被骗损失。起初,马某顾虑重重,认为自己已经被抓,如果再主动赔偿,可能就“人财两空”。吴佳荣耐心向马某讲事实、摆政策,重点向其解释了认罪认罚及主动赔偿损失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民警多次劝说,马某同意通过家属退出赃款及非法所得共计40余万元,并于2022年3月8日上午将相关钱款上交公安机关扣押。
2022年3月8日,沙县分局举行了受骗款发还仪式,民警将王女士被骗的36万余元如数发还。拿着手中沉甸甸的现金,王女士难掩心中的激动和感激,并将一面写着“人民卫士,诈骗克星”的锦旗交给民警吴佳荣。
(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李光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