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税收信息化管理的经验及借鉴国外税收信息化管理的经验及借鉴要]:现代信息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目前,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税务当局都专设了税收信息中心,或计算机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计算机税务信息系统。税收信息化管理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国际趋势。针对我国的相关实际状况,本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个国家,对其税收信息化管理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以期为我国的税收信息化管理提供借鉴。一,国外税收信息化管理的一般做法美国从1960年开始,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计算机征管网络,税收预测,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源监控,纳税资料的收集存储检索,人事行政管理以及计会统等各方面的工作,都广泛使用计算机。通过遍布全国的计算机网络,美国联邦税务局4个征收中心,可以处理全国上亿份纳税申报表。目前,美国联邦税收收入约有82%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征收上来的。重视运用先进技术管理税收,是美国税务管理的一大特色。1997年,联邦政府拨付3。36亿美元预算,用于税务局的技术更新,其中仅改造计算机信息系统就花费了2。
06亿美元。现在,美国已利用互联网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以及其他个人和组织之间构建起了快捷的税收信息通道。纳税人通过国内收入局IRS网站,即可查询到有关税收的各方面情况,还可在网上处理纳税事宜,每年有几百万纳税人使用IRS电子服务系统来报税。最近,美国还启用了一种运用"数据挖掘"信息技术的新征管软件。这种软件的优点在于,纳税申报表上的数据在录入时要经过过滤,有偷逃税嫌疑的纳税人的申报表就会很快被挑选出来。在信息安全管理上,美国注重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和信息安全法制建设,不仅设立了直属总统的总统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和负责安全,基础设施防护及反恐怖行动的全国协调员,国家基础设施保障委员会等机构,专司负责保护美国的信息安全,还成立了计算机安全应急中心(CERT),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NIAP)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通过了涉及计算机,互联网和安全问题的法律文件300多件,其中有关打击计算机犯罪的议案26个,有关保障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安全的议案18个。澳大利亚不但在全国税务机关内部全面运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纳税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处理公文流转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实现了全国联网,而且与政府的有关部门如海关,保险,金融及大企业实现了互联,为有效实施税源监控及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澳大利亚开发了大量税收管理应用软件,包括税款征收管理软件,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纳税服务管理软件,特别是在纳税申报方面,澳大利亚联邦税务局提供了数十种表格,供国际互联网用户下载,应用于报税系统。目前,全澳约有八成的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方式报税。澳大利亚还非常重视计算机应用的安全保密工作,主要的安全措施有:为防止火灾及地震毁坏等,建立数据库拷贝运行系统,以备不时之需;为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安装计算机杀毒保护软件。保密措施也有很多,如启用口令或密码,屏幕保护功能,权限保护功能,电子通行证,追踪查询功能等。西班牙税务管理局的总部和56个省级中心都具有数据处理和储存的功能,其他税务所的所有外围设备,终端,打印机与中央处理系统相联接。税务数据处理局的总部负责软件的开发和维护,并向56个省级中心发放软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现代化,高效率的税收管理计算机网络体系。计算机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的开发应用及专业人才的聘用工作,是西班牙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核心内容,占有重要地位。在硬件设备采购方面,西班牙税务管理部门不依赖于任何单一生产厂家和供货商。
它使用的所有硬件都相互兼容,在不超过电子信息处理局预算25%的前提下,从标价最合理的供货商那里购买。西班牙的应用软件系统包括:新税务管理系统(用于税务登记,自我申报,年终纳税申报,通知),国家数据库(主要但不仅仅用于纳税稽查,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处理,纳税人选择3个部分),国家征税系统和自动化海关管理系统(目前,正在把这两个系统并入新税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前者覆盖面广,包括税务当局的评估结果,纳税人纳税,强迫缴纳,法令通知,赔款和迟延缴纳;后者每年要处理6500万份进出口申报表),地方行政经济法庭系统,大型企业监控系统。为了留住计算机专业人才,西班牙1990年预算法案中设立了一个计算机专业人员类别,分高级,中级和管理人员3层。1991年预算法案中为这3类人员设立了税务类别,还设立了他们所属的政府税务管理局,为计算机人员设计一个管理专业方向,使他们在税务管理中能有中期和长期的工作前景。同时还建立了一个透明,广泛,有活力的人才流动市场,来填补由于计算机专业人才流失所造成的空缺。意大利是欧洲最后实现税收征管计算机化的国家,但它却有欧盟国家中最成功也是最大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ITIS(ItalyTaxInformationSystem)。
ITIS数据处理中心设在首都罗马,财政部借助ITIS对意大利全国税收工作进行管理,滤布并通过意大利公用数据网和欧洲公用数据网,实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政府有关部门及欧盟各国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ITIS个子系统构成,主要包括:税务登记注册子系统,所得税子系统,增值税子系统,税务检查子系统,技术支持与培训子系统等。这些子系统均以税务登记代码体系为连结点,进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各子系统之间,税务信息系统与其他公共部门以及个人之间的信息交换。意大利的税收计算机系统已经构成一个遍布全国的税务信息通信网络,各种资料集中存放,各地区之间,各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十分频繁,每天的联网业务超过200兰于1988年制定了计算机发展10年规划,经过10多年的开发,计算机得到了广泛应用。新西兰也非常重视先进技术的应用,90年代初,新西兰国家税务局投资2亿新元,研制开发了超大型的ORACLE税务数据库,运用先进的SUNUNIX小型机和数据转换技术,建成了南半球最大的税务处理系统和信息特快系统,即电话申报咨询系统。
在日常税收征管中,还充分利用电子扫描和拆信机等机器操作。目前,新西兰共设有个数据处理中心,全国所有的纳税申报和征缴全部集中在3个数据处理中心,各中心与税务局实行计算机联网,税务局与银行,社会保障等部门也可通过网络相互采集有关数据,各类数据,信息自动化传递相当快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日本在国税厅,11个国税局以 及524个税务署形成了全国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该系统具有统一性, 完善性和实效性的特点。国税局及税务署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根据征管 工作需要统一开发运行,国税局信息中心接收税务署传送的纳税人基 本情况和申报信息,并对银行传送的税款入库信息进行统计,验算核 对后再传送给税务署,后者用统一的定型统计,促使国税局,税务署的 电脑系统在统一的状态下运行。国税局系统内不仅建立了完整的计算 机信息网络,而且各信息中心形成由若干系统构成的信息管理系统, 包括第一部分子系统(是按税种建立的信息管理系统),第二部分子系 统(具有税收统计分析功能,是对第一系统的补充),第三部分子系统( 是公共通用系统,能对纳税人有共性的信息资源如纳税人的编号,地 址等信息实行资源共享)。
国税局,税务署的大量日常管理工作是通过 庞大的信息管理系统来完成的,税务人员工作效率较高。90年代初,阿 根廷建成了覆盖全国税务,海关,银行,除定额户外的企业,财产登记 部门,车辆交易管理部门,政府机构等的税务计算机网络。税法规定政 府及公共服务部门(包括金融)信息资料必须与税务机关共享,不得对 税务机关保密。阿根廷的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管理,稽查,进出口税 收管理都通过计算机网络提供资料,监控95%的税收收入以及划转,追 缴税款。近年来,阿根廷不断开发对网络的运用,建立了许多行之有效 的对不同纳税人,纳税行为管理监控的子系统,这些系统包括:针对重 点税源户开发的"201X 计划"系统,用于进出口税收管理的"玛利亚"系 统,用于稽查的"奥塞里"系统,用于税务司法的"海里克斯"系统等。二, 对加强我国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启示 (一)明确税收信息化管理目标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前提国外 在税收信息化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给我们一个显而易见的启示,那 就是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节约了税收成本,促使税收管理的 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
虽然我国近年来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在增 强,投入在增加,软硬件配置日益现代化,但是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率较 低,计算机往往成了打字机,开票机,对信息只重视录入,忽视分析整 理和利用,造成信息严重堆积,共享性,开放性不足,管理效率和质量 不尽如人意,突出表现在纳税申报率和申报准确率较低,偷逃骗税增 多。这与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目标不明确有关。信息化管理最重要的 内涵或精髓,是构建起一个"虚拟机关",即跨越时间,地点和部门的全 方位的税务综合信息集合体,至少应达到这样两个目标: (1)使税务机关能够有效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并将其整合到税收管理中去,从而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 (2)税收信息的公开和可获得性,使全体税务人员能够更容易地获 得各个方面的信息,在工作中创造更高的附加值,提高税收管理的效 率和质量。离开了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和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税收信息 化管理就将走弯路,增加成本,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二)优化税收管 理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多年来,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始终没 有跳出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把税收信息化视为征管改革的根本和唯 一的出路。
这种认识上的误区是与税收信息化管理目标不明确相联系 的。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在推进税收信息化过程中,孤立,单纯地强调应 用技术手段,忽视改革和创新管理体制;强调以技术设备的配置为主 体,忽视以税收管理的优化为支撑点,期望税收信息化破解征管实践 中所有难题。结果不少地方的税收信息化建立在税收管理体制落后, 低效的架构上,使高技术与低效益并存,高投入与低产出共生,税收成 本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不断攀升。上述7 个国家由于税收信息化管理 以科学,严密的税收管理为基础,税收直接成本显著下降,如日本从60 年代的1。9%下降到1990 年的0。8%,美国1990 年的直接征收成本不到 0。4%。这些国家税收信息化的成功实践证明,缺乏管理创新的税收信 息化不可能取得成功,技术永远只是管理手段,只有与先进的管理思 想,管理体制相结合,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要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 税收管理实现全方位创新是基础。简言之,就是管理主体必须更新观 念和知识,税收管理必须以服务为导向,遵循信息技术规律,立足为纳 税人服务,对税收业务和工作规程进行重组和优化,建立符合信息技 术要求,统一规范的业务规程,流程,努力使管理标准化;税务机关内 部组织设计必须具有弹性和适应性,应建立一种具有高灵敏度和回应 力的税务行政组织,减少内部管理的层次和环节,改变内部集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