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是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也是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低碳试点城市。自古以来,南昌就有“粤户闽庭,吴头楚尾”“襟三江而带五湖”的区域定位。近年来,南昌法院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南昌中院下辖11个基层法院,34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共有正式在编干警1153人,员额法官422人。南昌中院共有在编干警256人,员额法官84人。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0348件(含旧存),审(执)结各类案件118009件,结案率98.06%;南昌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7034件(含旧存),审(执)结各类案件16734件,结案率98.24%,结案率创下历史新高。2016年以来,周强院长先后三次视察南昌法院,对南昌中院在金融审判、大要案审判、智慧法院建设、少年审判、宣传工作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吕清泉
下面,我围绕此次会议主题,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南昌法院环境大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审判、审判权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以及进一步加强区域司法协作、推进共同发展的思路和打算。
一、聚焦环境“大保护”,全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
南昌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全面落实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一是健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出台《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办理的意见》,推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及非诉执行案件的集中化和专业化审判。全市两级法院均已设立环资审判庭、合议庭或专业团队,实现了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201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530件。其中,刑事案件291件,民事案件68件,行政案件161件;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南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坚持保护优先原则,探索建立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参与制定《南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等举措,建立多元环境司法保护格局。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环资审判工作,建立环境司法生态修复示范教育基地,积极践行“绿色崛起”发展战略。三是强化生态理念引领。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营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基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理论。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昌大学等高校联合设立“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推动理论与实践的资源共享。干警撰写的《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举证规则的厘清》文章荣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一等奖。
环境资源案件审理,需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我们将积极探索裁判规则,全面保护生态环境,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司法工作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文件精神,全面整合运用区域协作的司法资源和力量,依法高质高效审理环境资源各类案件。
二、聚焦发展“法治化”,全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南昌法院以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从四个方面发力,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
一是实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辖。2018年,在全省率先设立南昌市第一、第二金融法庭,集中管辖金融案件,每年集中审理金融案件近2万件。开创“一体两翼”金融审判工作思路,打造“24小时法庭”,实现金融法庭100%网上立案。2019年6月13日,周强院长视察南昌第二金融法庭时,对南昌金融审判工作予以高度肯定。二是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出台《关于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与民营企业建立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在全省率先设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处中心,多元化解民营企业商事纠纷。缩短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审理执行时间,创新适用“活封活扣”等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影响。三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畅通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路径,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设立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建立基层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和繁简分流机制,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工作,促进产业升级。四是构建多元解纷新模式。设立全省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线上“一网通办”与线下“一站服务”相结合的立体便民模式,构建以“一庭一中心”为总部的多元解纷体系。2019年6月,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推进会在南昌召开,南昌法院诉前纠纷调解、跨域立案工作经验在会上宣传推广。
南昌法院将以此次司法协作为契机,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探索建立跨区域信息互通,跨区域府院联动,努力实现跨区域共享网络预约立案渠道、跨区域资产评估拍卖平台,为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三、聚焦审判“专业化”,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18年7月5日,南昌中院挂牌设立全国第十六家知识产权法庭(南昌知识产权法庭),实现对全省专利技术等知产案件集中管辖。
一是优化审判区域布局。2020年6月,在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南昌知识产权法庭第一巡回审判庭,实现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优势互补、有效衔接。2021年4月,在赣州市设立南昌知识产权法庭第二巡回审判庭,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赣州国际港、南康经济开发区、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等技术产业集聚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二是强化协同工作机制。2018年制定《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强和规范全市法院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落实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机制,加强与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案件信息共享和专业人才交流协作,初步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高效、保护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三是提升审判专业水平。多次组织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到北京、广州、苏州等地法院学习知识产权审判先进经验,到江铃汽车集团、南昌VR产业基地、南康区家具协会等单位调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构建“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引入技术调查官,配齐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技术工具,全面提升南昌知识产权法庭专业化水平。1件侵害实用新型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进入新发展阶段,南昌法院将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推动知识产权鉴定、评估、翻译等中介机构成果相互认证,共同发布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统一知识产权审判标准尺度。积极推动鄂湘赣三地知识产权司法人才的联合培养、锻炼和交流,将中部地区打造为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解决优选地。
四、聚焦监管“智能化”,全力深化审判监督管理
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已进入到纵深化、精细化阶段,在强化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方面,南昌法院以“制度+科技”为抓手,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一是提升法院智能化水平。深化“法官e助理”“收转发e中心”“e会议”等平台应用,全方位提升审判辅助、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利用5G技术开展“云上听证”,在全省率先引入VR技术,有效提高司法网拍效率。应用便携式科技法庭,实现“设备带到哪里,庭审就开到哪里”。疫情期间,“云”立案、“云”调解、“云”庭审等大显身手,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南昌中院获评全国法院“互联网+政务服务”先进单位。二是强化审判权内部监督。出台《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着力破解院庭长“不敢管、不会管、不想管”问题。运用“审判e管理”应用平台,加强对“发改再”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四类案件”的监管,实现审判权运行监管精细化、可视化。创设审判质效指标“红、黄、绿”三色通报、集中约谈、末位调岗制度。2020年,南昌中院结案率创下历史新高。三是创建司法风险动态防控系统。梳理出76个办案风险点,构建司法风险动态防控系统风险预警平台,实现对全市法院所有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全员、全程智能监督,有效提高了监督时效、扩大了监督范围。该系统获得最高法院、省纪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
各位领导,鄂湘赣一衣带水,“崛起势头正劲,发展大有可为”。下一步工作中,南昌法院将认真贯彻此次会议及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在《框架协议》文件的指引下,加强协调联动,推动深度合作,建立健全跨区域审判机构协同机制和跨区域业务协作平台体系,着力服务中部崛起战略大局,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