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浙江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在全省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建设工作,努力实现重案零发生、办事零次跑、征纳零纠纷、信访零越级、干部零违纪,切实提升全省基层税收治理水平。目前,首批30家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已完成授牌命名。
将“红色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在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建设中,浙江税务部门坚持党建统领,继承和发扬“红船精神”,将“红色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浙江税务部门通过税企点对点党建联建,实现党建与基层治理同频共振。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斗门税务分局与黄酒小镇、综合保税区、农行越城支行、昌明社区等开展党建联建,持续深化政、税、企合作共赢关系。
在台州,温岭市税务局箬横税务所将辖区划为9个基础网格,组建3支党员服务队,实现“一张网、全要素”管理,全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近500人次,切实将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到服务最前沿。在杭州,建德市税务局梅城税务分局依托网格化管理,推出“零星税源基础网格+重点税源特色网格”服务,实行党员干部包企入户,成功打造“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税务服务新模式。
打通税费矛盾调解的最后一公里不仅需要激活基层治理动能,更需要参与其中的党员干部尽责担当。为此,浙江税务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廉政守法、业绩表现等方面的争先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激活干部动能。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量化“政治意识、廉洁履职、服务绩效”三项指标,通过正向评价激励干部,形成良性循环。
构建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税务部门业务种类多,有的业务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整合调解资源开展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是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关键。
“这个计税价格我有疑问,具体是怎么确定的?”在购买法拍营业房过程中,赵先生向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新登税务所“解纷联盟”提出矛盾调解诉求。收到调解诉求后,新登税务所邀请企业、商会、法院等多方进行商讨,依法依规协调确定计税价格,消除了赵先生的疑虑,帮助其顺利完成税款缴纳和过户手续。目前,新登税务所已成功化解矛盾8件。
“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建设开展以来,浙江各地税务部门持续完善基层治税协同共治。通过社会联动共建、行业协同共治、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打造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江山市税务局贺村税务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税情民意监测站”,并聘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为兼职调解员。在舟山,普陀山税务分局推动当地民宿协会建立协税解纷工作室,倾听企业共性诉求和个性需求,针对性帮助企业规避税收风险。
浙江税务部门还不断深化智慧税务改革,推动基层税收治理向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转变。青田县税务局鹤城税务所建立“国际税收服务e站”,依托“海外便民服务站”“侨海通”等平台,推出涉侨业务“不见面全球办”服务,针对纳税人对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的新需求,建立健全涉税纠纷快速响应体系,为华侨纳税人缴费人跨国暖心解忧,不断提高解纠止纷效率。
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丁光飞认为,基层税务治理工作应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大化发挥社会协同的作用。在谈及诸暨市税务局的“枫桥式”税务所创建工作时,他表示,这一举措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又深入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既营造了良好氛围,又形成了可学习、可复制的经验方法;既锤炼了税务基层治理的内功,又形成向外推广的经验样本,值得借鉴推广。
司法协作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浙江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在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同时,更在依法治税、依法调解领域不断深耕,创新举措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执法。
温州市税务局发挥公职律师在法律专业和税收专业的双重能力,目前,该局已有22名公职律师投入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矛盾调解中。“每一次调解,我都会认真解读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讲解法律援助的程序和规定,争取让纳税人缴费人对调解处理结果‘十分满意’,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营商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公职律师崔升耀说。
在杭州,税务部门开展税务司法协作共治的尝试和探索工作,目前已与当地法院协作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民事案件涉税事项全流程协作机制,民间借贷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二手房交易等9类事项实现了税费征缴协作“前置”。在绍兴,税务部门与当地检察院签订税检合作备忘录,通过打造践行“枫桥经验”新的多元应用场景,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和拓展税收共治领域。
“‘枫桥经验’立足自治、法治、德治,就地解决矛盾,这也是提升基层税务部门工作质效的有力手段。”浙江省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浙江税务部门将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彰显“红船味”“税务味”“浙江味”,力争打造税务“枫桥经验”的响亮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