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今约5000多年的良渚文化遗址的池中寺台地,考古学家勘探出一片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炭化稻谷堆,显示出城内巨大的粮食储藏量。
甲骨文中有派官员巡察仓廪的记载,说明商代已经有了较健全的粮食储备制度。《周礼》记载,西周不同层级的行政机构均设有储备仓库,其中就包括粮食储备。具体执掌储备的官员叫“遗人”,他的职能是:掌管王国的委积(指粮食等财物储备),用来向民施以恩惠;掌管乡里的委积,用以救济乡民中饥饿困乏的人;掌管门关(国门和关门)的委积,用以抚养为国牺牲者的家属;掌管郊里的委积,用以供给出入王都的宾客;掌管野鄙(距京城三百里以内的地区)的委积,用以供应往来的旅客;掌管县都的委积,用以防备灾荒。
今天,我们所说的粮食储备调控制度,一般认为源起于战国时魏文侯相李悝在魏国实行的“平籴(dí,意为买进粮食)法”。这一制度是政府运用财政力量和价格手段来调控粮食供应,稳定粮价。
“平籴法”根据年成好坏,把好的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也分为上、中、下三等,国家按年成好坏收购或卖出相应数量的粮食。比如遇到大歉收年,就把大丰收年收购的粮食增量拿出来卖,用以平衡市场的粮食供需。平籴的结果是,“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平籴法限制了不法商人对粮食的投机活动,有效地防止了农民破产和贫民流亡,维持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官方与民间共发力
秦汉以后,粮食储备和调剂制度相当繁杂,但大体不出两类:一是国家兴办的“常平仓”,调控市场、平抑物价、为民理财。二是民间兴办的“义仓”,由于多建立于最基层里社,也称“社仓”,主要用于具有慈善性质的粮食救济。
汉宣帝五凤四年(公元前54年),大司农丞耿寿昌建议在边郡设置常平仓,谷贱时增价籴买,谷贵时减价出卖。白居易曾评价:“盖管氏之轻重,李悝之平籴,耿寿昌之常平者,可谓不涸之仓,不竭之府也。”
▲张家口蔚县常平仓始建于明洪武年间,原为明朝的蔚州卫仓,清初改为常平仓。从建仓以来,历经600余年,至今完好如初,仍可使用。(图片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常平仓可以说是一个建立于供给与需求两端之间的“蓄水池”。当农业丰收,市场供给大于需求时,为防止谷贱伤农,国家加价收储市场上的粮食;在农业歉收,市场需求大于供给时,为防止谷贵伤民,国家将丰年收购的粮食低价卖出,在这一进一出之间,平抑了市场物价。
义仓,一般认为创立于隋开皇五年(585年),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地方官员牵头组织民众捐助并管理;一类完全由地方士绅自行建立并管理。隋代工部尚书长孙平看到天下多水旱,建议民间秋熟时每家出粟麦一石以下,以备凶年。开皇十五年(595年)义仓改为官办,变成一种强制性粮食征税,由政府控制。唐代承袭隋制。由于政府控制,隋唐的义仓有名无实。
▲图为位于陕西省大荔县的丰图义仓,建于清光绪八年(1882年),占地面积11039平方米。建筑格局为城中城,分内城和外城,外城坐东朝西,夯土筑城,是义仓防御的第一道防线,内城以仓墙合一的建筑形式构筑,兼具防御和仓储双重功能。慈禧曾御封其为“天下第一仓”。(图片来源:央广网)
真正意义上的义仓起源于南宋。南宋大儒朱熹于乾道四年(1168年)在福建崇安(今武夷山市)办社仓,在青黄不接时给乡民贷米,乡民在冬天连本带息按120%归还。小歉时利息减半至10%,大饥时利息全免。此举相当成功,至淳熙八年(1181年),社仓已积有米3100石。
▲朱子社仓,坐落在武夷山市五夫镇,原名“五夫社仓”,初建于南宋乾道七年(1171年),为朱熹首创。邑人为了纪念先贤朱熹的惠民善政,遂改称“五夫社仓”为“朱子社仓”。(图片来源:武夷山新闻网)
明清时期,劝善之书广为流行,民间行善之风大行,捐建义仓活动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在推行社仓的同时,政府积极鼓励民间大力发展义仓,使得义仓逐渐增多并在很多省份普及,为保障社会粮食储备调控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自古以农业立国,农业是经济命脉,粮食安全关系着国计民生,各朝各代无不把它摆在治国安邦的重要地位。
故仓储粮食,以备不时之需,成为一种历代常规的制度,政府与民间共同用力,为保障民生与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种粮食调控制度,以不破坏市场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实现了调节粮食供求关系、稳定粮食价格、保护粮农和消费者的利益、救灾备荒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多重功能,意义深远。
▲河北秦皇岛“大国粮仓”项目,储粮仓总仓容81万吨。(图片来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