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经验 互相借鉴 共促发展

梁河法院到芒市法院交流学习审理破产案件经验

以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_规划的经验启示_借鉴优质规划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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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梁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罗红艳、综合审判庭庭长李菊艳、大厂法庭庭长肖玥等一行五人到芒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破产案件审理经验,并召开座谈会。芒市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旦艳、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丽、综合审判庭庭长刘宏芸、立案庭庭长汤婧、民二庭庭长王明玉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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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芒市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副院长张丽就芒市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审理基本情况及创新做法、审理过程、审理案件中积累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在建立府院沟通协调机制、选人管理人、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等重大事项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双方围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和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工作中涉及的立案审查、债权申报、如何召开债权人会议、发布破产公告注意事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服务优化地区营商环境等相关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副院长罗红艳同志表示此行获益匪浅,对梁河法院今后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捷径。芒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旦艳同志希望两家法院今后能进一步加强相互学习沟通交流,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借鉴,促进经验共享,积极推动“双赢”,努力实现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目标,为地方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更可靠的司法服务。

梁河县人民法院

供稿:杨杰

审稿:李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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