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经验工作怎么写_工作经验心得_心得和经验

集美区已成为厦门市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窗口,但作为半城市化区域,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原先的乡村变成了城中村,城乡土地利用混杂交错、社会经济结构急剧变化。“散乱污”企业普遍存在,并衍生出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为深入做好集美区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结合建设“人文集美”和打造“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城市副中心和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的目标,自2023年以来,集美区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整治,打造“净靓美”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集美区在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过程中,既严格执法,又防止“一刀切”,科学设定“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范围和认定标准,对涉及民生的生产行为坚决防止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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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齐发定策

(一)聚合力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集美区各部门和各镇(街)落实行业责任和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凝心聚力,协同合力,把“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1.横向到边。夯实网格化管理,从区级到镇(街)到村(社区),真正压实网格化排查整治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三级网格组织架构,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全区共有76名网格员作为联络员,含镇(街)、村(社区)负责人共151个联络号;建立“周调度+月汇总”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常态化压实责任,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顺利推进。

2.纵向到底。强化行业监管,从生态环境拓展到信访、水务、国网、工信、商务、建设与交通、农业农村、应急、城管、公安、资规、市场监督等13个成员单位,形成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强化监管责任,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护网。针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议题2023年以来共开了15次联席会。

3.各司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生态环境局为主督促企业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工信局协助对生产装备、产能等要素进行核查;建设与交通局协助查处整治再生资源回收(废品回收)行业的“散乱污”企业;应急局负责查处不配合整治“散乱污”企业的违法违规建筑等。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各行业国家和地方标准,依法依规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综合整治,从源头上减量,确保企业符合行业规范标准。

4.协同配合。依托“部门联动+镇(街)协同”模式,生态环境、城管、资规、市政、镇(街)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散乱污”企业季度开展专项巡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进整治成效,织密“散乱污”企业监管网。

(二)增动力

增强执行动力,强化整治效力。通过把责任明确、按时推进、化难点为亮点等方式,增强各部门、各镇(街)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的行动力,提高整治成果。

1.以明责促尽责。区级“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镇(街)作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排查+分类+劝导+整治”的模式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工信等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按照“监督+指导+配合”模式在行业领域给予支持。

2.强调度推进度。建立“周调度+月汇总+季巡查+年总结”工作机制,即生态环境局每周调度、环委办每月汇总、区政府每季度巡查、区委区政府每年进行总结,持续推动“散乱污”整治工作落实落细。截止6月底,共进行周调度12次、月汇总3次、季巡查2次。通过调度解决问题50个,重点明确了整治企业类型,细化行业领域整治办法,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

3.抓重点解难点。灌口镇东辉村作为“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村,根据区级整治方案,探索建立了“网格+N”新模式,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通过不定期调度,推进整治进度,预防回潮,杜绝“散乱污”死灰复燃;建立房东微信群,强化企业行业生态环境准入的指导,提高房东租赁选择意识,降低搬迁概率,减少因企业搬迁带来的经济损失。截止目前,全村共排查企业180家,“散乱污”企业共158家。其中,需提升改造的有128家,已经完成108家;需整合搬迁的有30家,已完成22家,其余正在搬迁。东辉村“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从痛点到典型,形成一个切合实际、行之有效、整治有力的新思路,经验做法得到上级肯定及全区推广。

(三)出全力

着力进行全区摸排,一对一精准整治,将整治工作常态化,做到区域全覆盖、不留死角,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1.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底数清。自区级“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印发以来,各镇(街)、各村(社区)积极落实开展辖区“散乱污”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以网格为基点,实现“一张网”覆盖。截至目前,已累计排查1506家企业,“散乱污”企业共371家。其中,金属加工类企业占将近三分之一,其余为塑料注塑、服装加工类等行业。

2.整治做到一企一策,力度大。针对“散乱污”企业小型化、作坊化、隐蔽化、难发现、难监管、易反弹等特点,统筹将排查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深度融合,开展网格化排查,逐镇(街)、逐村(社区)等进行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对摸排登记的“散乱污”企业按行业、按家次进行“分类分策、一企一策”。对喷漆、橡胶、印染类等行业企业环境污染严重的,坚决进行关停取缔或搬迁;对金属焊接、服装加工等行业环评豁免,有产生废气、固废等轻污染的企业,通过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达标排放,予以提升。

3.巡查做到常态长效,成效实。建立联合巡查、日常巡查和信访三项巡查工作机制,为将巡查工作常态化,杜绝“散乱污”回潮问题。由区相关各部门组成联合巡查队伍,每季度至少开展二次联合巡查。同时,由各镇(街)、各村(社区)网格员为主开展日常巡查,定期巡查,形成网格巡查记录。并充分利用信访线索,对疑似“散乱污”企业转办各镇(街)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应查尽查,保证整治成效,截止6月底,通过网格化监管发现11家“散乱污”企业,转给相关镇(街)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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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坚持定向

(一)坚持整治方案引路,关一批、改一批、搬一批。根据区级“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要求,督促辖区6个镇(街)制定印发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方案,以“1+N”方案引路,推动各镇(街)落实整治工作,对摸排过程中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提升改造一批、整合搬迁一批”的分类方式,进行依法处置,并建立整治台账。

(二)坚持“三步走”引导,优先劝、其次断、最后罚。整治过程,各镇(街)按照三步走方式开展整治工作。一是优先劝导,即对需整治企业优先下发整改通知,劝导企业搬迁或整改;二是两断三清,即整改期限到仍未整改,由相关部门进行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三是以抄告单形式牵头组织各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即对拒不整改的,由相关镇(街)、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三步走充分考虑整治工作实际,从依法依规,高效便利的原则出发,提升整治成效。

(三)坚持环境标准引领,抓住污、重在治、强在提。对于核定为“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分类,重点抓有废气、废水排放的污染企业,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关停、搬迁或整治;需持续优化整改的企业,进行优化升级,配套建设环保设备,提升环境质量。“散乱污”企业整治以来,集美区城中村废水排放污染基本杜绝,废气排放污染情况取得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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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目标定效

(一)实现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制度。各镇(街)除日常摸排整治外,还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二是建立“信息共享+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各镇(街)对属关停取缔或搬迁的“散乱污”企业做到信息互通,按照“一跟到底、一查到位、一抓到底”的原则,实行联动联防联控,防止在本区其他镇(街)重新落户成为“散乱污”企业,做到既清除现有又注重长远。

(二)实现管治兼用。三大机制保障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严。一是建立工作联络与信息报送机制。明确信息联络员,专人对接,实现协作畅通,问题反馈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建立信访转办机制。专人对信访投诉疑似“散乱污”企业进行甄别,转办对应属地镇(街)纳入日常网格巡查监管、整治,由过去散乱污投诉信访中部门接办,再转办镇(街),转变为镇(街)直接办理,部门再配合,实现信访与整治互促;三是建立调度巡查约谈机制。以调度为基础指导推进,区环委办联合抽检,对存在较大问题的镇(街)由区政府落实约谈、奖惩。

(三)实现效益兼得。“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长效坚持,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优化了辖区环境质量,为高质量发展腾挪和预留空间,让生态效益彰显,绿色发展同频。一是“腾笼引凤”,培育发展新动能。关停高污染和落后淘汰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以环境整治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二是盘活土地资源,辟出发展空间。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再上台阶,还盘活了更高效的土地资源,为发展腾挪出空间。如灌口镇东辉村“散乱污”企业的整治,使得绿色产业增多,居民经济效益提升,同时,辖区环境更好了,水更清澈了,给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供稿: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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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厦门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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