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时光荏苒,斗转星移。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光彩?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中原盾特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河南实践”专栏,集中展示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三零”创建,扎实推进“四治融合”,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河南、平安河南的生动实践和创新经验。
驻马店市确山县李新店司法所
不忘来时路,走好脚下路,坚定未来路
近年来,驻马店市确山县李新店司法所紧紧围绕“三零”创建目标,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风险,积极服务群众,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驻马店、法治驻马店作出了积极贡献。
“情”“法”结合解纠纷
挖掘“黄帅调解团队”实质内涵,延伸基层阵。2014年以来,该所所长黄帅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20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20余起。共调解金额1040多万元,其中帮助农民工、困难群体讨回工资或赔偿款150余万元。2022年12月,县委政法委在全县推广“黄帅调解”经验,在县、镇两级成立“黄帅调解团队”领导小组,下发了《确山县“黄帅调解团队”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总结了黄帅调解“五四三”工作法,目前“黄帅调解团队”逐渐成长为全县矛盾纠纷的析案员和依法调解纠纷的指导员。
2023年2月,某镇群众吴某的丈夫邵某在某企业宿舍突发疾病死亡。这也是“黄帅调解团队”成立后的第一仗,黄帅在两天的时间里以法醒人认事、以理服人认责、以情化人履约、以德感人止纷,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某企业一次性赔偿18.5万元了结案件。
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满足干群法治需求。在指导镇村调解组织做好预防调处矛盾纠纷的同时,该所工作人员还积极参与危机事件处理,化解疑难纠纷和信访积案。近年来,李新店镇信访量逐年下降,连续3年获得了市级“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智治赋能优服务
开展远程视频调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100米。为了让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也为给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提供方便,该所在争取党委政府资金支持后,先后投资2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创建了智慧调解系统,实现了镇级与13个村室的远程视频对接。利用智慧调解,不仅开展线上人民调解,还实现了线上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线上开展全镇人民调解员、村级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100米。
依托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精准式、菜单式法律服务。该所依托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这个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为群众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2020年以来每年接待群众现场、电话法律咨询700多人次,法律服务覆盖周边市县(区)。每年帮助群众免费代写法律文书80余次,引导群众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和司法鉴定30余次。以“一所六站点”为抓手,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建强“基层法治堡垒”。努力实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多种形式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借助确山县“学法用法微信群”,结合典型案例,对法律常识进行解读等,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用好“情、理、德、法”四字诀,对全所现在管理的10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建档的44名安置帮教对象,情法交融,倾心矫正,用心帮扶,帮助他们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
法治护航助发展
扎实推进企业法治宣传。定期走访辖区各企业,发放宪法读本、宣传制品等,讲解法律法规知识、解疑答惑,让企业负责人、管理层、普通员工知法、懂法、守法。
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2022年在调处某企业与员工工伤赔偿纠纷时,黄帅依据案件事实,大胆阐述了该纠纷系工伤的事实认定,讲明了企业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一时间企业坚持己见,但随后在人社部门认定工伤的情况下,又转向黄帅求助化解。最终在2023年,企业与员工在黄帅调解下达成一揽子赔偿协议。这些活生生的案例,既使企业增强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自我履行义务的法治意识,也让“黄帅调解团队”向企业进一步走深、走实,更好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创新思路夯基础
2015年以来,黄帅带领全所同志先行先试,将司法所传统职能和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结合起来,坚持每季度列席乡镇党委政府相关议题的联席会,服务政府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凡是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合作协议等,都会安排司法所审核把关,他们每年帮助政府审核规范性文件20余件,帮助政府、村委起草、修改合同4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70余条,进一步夯实了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
供稿:驻马店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