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今年以来,长春海关围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海关总署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对之前的相关措施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推出了长春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各隶属海关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地方发展需求和企业诉求,针对性出台细化配套举措197项。具体内容包括:

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在属地查检现场开辟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优先查检绿色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动植产品实施“先入区、后检测”监管模式;进口食品采取“抽样后即放行”监管模式;对进口大宗商品实施“依企业申请”重量鉴定;对进口铁矿等低风险矿产品实施“先放后检”和“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同时加快进口食品农产品检疫审批速度,推动农产品进口多元化。

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推动“智能通关”,持续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单一窗口”在国际贸易中的积极作用,提升企业应用平台的获得感。大力推广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声明制度、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提升企业利用RCEP的便利性。全面推广应用海关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云签发”模式。

促进企业减负增效。会同税务部门推动出口退税证明电子化开具和使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更好服务广大外贸企业。加速推动“专精特新”企业进入认证培育程序。全面做好AEO高级认证工作。加大对国外技术、标准、规则研究力度,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新规宣讲培训。开展“龙腾行动2023”“蓝网行动2023”等专项行动。

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支持吉林省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特殊区域平台的功能作用。落实海关总署创新监管制度和改革措施,积极引导优质资源、优质项目向综合保税区加速集聚。支持加工贸易产业升级,持续深化以企业为单元管理模式。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发展。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监管。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刘赜瑞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