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起村干部挪用村账户保管的征地款案,我个人认为还存在收集不充分、证明效力薄弱等问题,挪用的村级账户中的征地款的性质?本案属于挪用资金还是挪用公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规定》的有关要求,应退回纪检监察室进一步补充证据。”
“我认为这起违纪案件的处理过程不够严格,你们看,比如这里有不写证据而在事实后面以“相关证据”一句话概括,提供了证据名称和提供单位但未写明证据内容和拟证明事实的,我个人认为这样写实际未达到规定要求写清事实及证据的目的,难以让被审查人心服口服。”
近日,在准格尔旗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跟班学习”交流研讨会上,来自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们纷纷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近年来,为切实提升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质效,为有效整合监督执纪执法力量资源,推动新时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准格尔旗纪委监委充分运用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联合办案机制盘活现有的监督执纪“人力”,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设立旗监察委员会派出苏木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10个、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3个,变“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攥指成拳形成合力,为基层办案“提档升级”。
同时,在深化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中,探索实行日常提醒监督、纪律教育监督、通报典型监督、发现问题监督“四个监督”工作机制,突出抓好队伍建设规范化、推进工作履职规范化、推进运行机制规范化、推进工作保障规范化“四个规范化”建设。各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按照“有独立办公用房、有标准谈话场所、有专用工作设备、有完善工作制度、有适时更新监督名册、有详细线索处置台账、有充足经费保障等“八有”标准建设,用制度创新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赋能、鼓劲,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为了更好的加强协作交流,旗纪委监委将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水平作为能力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通过开展“以老带新”传经验、“以案代训”重实践、“乡案旗审”提水平、“跟班学习”开眼界的有机衔接,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
同时,旗纪委监委注重在工作协作中促进教学相长,以工作磨合促队伍融合,安排新入职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监督执纪一线跟班学习,探索建立旗纪委监委办案人才参加上级纪委专案机制,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和市委巡察办工作,在办案中将原苏木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和检察院转隶干部有机搭配,加强优势互补、相互协作,达到以干促学、以案促融的目的。
截至目前,全旗各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共受理并处置问题线索42件,立案43件51人,处分43人。其中,监察立案2件”。(准格尔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