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同意印发。现将相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和《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市2021年推进四个“十大”改革措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影响市场主体活力的体制机制问题,全力打造“全国最优,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结合龙岗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增加优质丰富的空间供给

聚焦空间紧缺瓶颈问题,创新空间供给模式,千方百计扩大增量空间,激活存量空间,降低空间成本,打造一批优质空间载体。

(一)构建随用随供“产业用地标准库”。优化“产业熟地”储备流程,并联推进规划调整、土地整备、道路建设、土壤评价等关键流程,形成随用随供的“产业用地标准库”向社会开放,实现产业用地信息与企业用地需求精准匹配。2021年新增入库产业用地34块,在库面积不少于1.6平方公里;2022年新增储备“熟地”116块、在库面积不少于3.1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二)实现产业新出让用地“龙岗90”速度。以科学高效为目标,优化产业项目供地模式,依托“产业用地标准库”,实施并行处置、事前承诺、容缺后补等创新举措,优化供地流程,压缩供地时间,将项目洽谈到供地时间从1-3年压缩到9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开展高标准定制化产业用房建设行动。为适应当前先进制造、智能制造等高端产业发展需求,统筹政府、市区国企、股份公司等多方力量,新建一批大平层、高层高、高荷载的符合先进制造、智能制造需求的高标准制造业用房。针对重点引入和重点发展产业,结合企业个性化需求,以“定制化+预招商”模式,建设一批可租可售、质优价廉、功能适配的优质产业用房。到2022年新建高标准制造业用房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其中高端定制化产业用房不少于50万平方米),到2025年新增高标准制造业用房不少于25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实施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工程。集中破解存量产业空间小散乱旧的问题,出台专项政策,鼓励国有企业、社区股份公司、市场产权主体,通过“统租+改造+运营替代”或自改等途径,改造提升存量工业园区,2021年首批改造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力争2025年改造面积突破200万平方米。鼓励实体企业对自有园区实施提容,至2025年增加产业空间不少于400万平方米。推动工业园区开展智慧化、低碳化改造,实施专业化运营,2021年推出5-10个改造试点园区,到2025年完成改造30%以上园区。(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开展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专项整治。全力营造租赁信息公开透明、租赁价格合理稳定、租赁合同签订规范、租赁行为依法依规的优质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环境。每年8月定期开展为期1个月的产业用房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虚增水电费、增加公摊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工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制度;持续推动区内企业抄表到户。2021年实现全区所有亿元工业企业“抄表到户”;“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抄表到户园区不少于200个;2025年完成全部工业园区“抄表到户”。(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优化规范便民的政务体系

实施服务提速,对行政审批、城市更新、工程建设、工程验收、排水环保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压缩时限,提升办事便利度。

(六)推行“一件事”集成办理。依托市“一件事”管理系统,将不同单位业务纳入“一件事”平台,推动业务流程重构,实现一份指南,一次申办,一窗受理,将多个部门的多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完善、丰富“i深圳”龙岗专区(龙i企)、“深i企”中龙岗区相关业务功能,推动“一件事”业务在“i深圳”平台展示申办。2021年底前,实现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全覆盖,平均办事时间压减30%以上。(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试点“虚拟大厅”办税服务。开通远程办税通道,对已实现“非接触式”办理的业务,远程辅导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税务局等已有渠道办税;对未实现“非接触式”办理的业务,在线为企业提供邮寄、代办服务。2021年内在第一税务所先行推广“虚拟大厅”,进入全市首批试点。(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八)优化城市更新业务审批流程。在城市更新计划、规划阶段,通过取消统筹单元调整和拆除范围划定环节、取消计划审查联席会、同步开展更新意愿公示和计划草案公示、严格落实征求部门意见“双5”要求等措施,将计划阶段审批时间压缩17个月,规划阶段审批时间压缩3个月。在实施阶段,通过采取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并联审查等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推进。(牵头单位: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九)实现临时用地临时建筑最快1个月完成审批。通过采取主动服务、容缺受理、并联审查等措施,将涉及地灾易发地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时间从原来的3个月以上压缩到1个月内,涉及农用地、林地、橙线等问题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时间从原来的3个月以上压缩到2个月内。(牵头单位: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十)优化集体土地(物业)处置流程。探索城市更新项目领域集体资产处置流程优化提效措施,缩短处置时间,提高集体资产处置效率。将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选取合作方的时间点从原“留用地批复后”提前至“签订四方协议后”,实现项目进入选取合作开发主体程序的时间缩短6个月以上。2021年内修订发布《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简化集体用地项目开发交易程序。(牵头单位:区国资局)

(十一)“简化+减负”优化更新项目资金监管。修订《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取消回迁过渡费专项资金监管,缩小次期公共设施用地搬迁补偿专项资金监管范围,允许企业灵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政府控股的金融机构保函等方式缴纳监管资金。允许社区股份公司与合作企业签订意向协议、合作协议的保证金由双方协商以现金、银行保函、政府控股的金融机构保函等多种组合方式履行,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牵头单位: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国资局)

(十二)小型低风险工程报建时间压缩到2周内。对小型(宗地内新建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功能单一,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的仓库或厂房项目)、极小型(宗地内新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下)低风险社会投资工程,对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部分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将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工程报建登记时间压缩到14个自然日完成。(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

(十三)打造工程联合验收“龙岗模式”。提高建筑工程验收效率和质量,将工程竣工、规划、消防、人防和民用建筑节能等多部门分头验收方式调整为“一窗受理,一张表单,集中反馈”的工程联合验收模式,实现竣工信息与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共享,1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审核事项,18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验收流程。(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

(十四)开展排水环评“备案制”改革。对营业面积较小、排水量较少、排放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的排水户(具体分类以《深圳市排水许可和备案管理名录》为准),实行承诺备案制,无需申领排水许可证;在全市率先实行非建筑类城市排水许可证审批和备案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便民举措。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名录中管理类别为备案类的116个项目类别实行环评备案管理,未列入名录的其他建设项目无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三、强化精准高效的企业服务

在与市场主体关系密切、体验感强的领域,实施一批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服务项目,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十五)帮助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依托深圳首家全国规模最大的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实施“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计划”“中小企业上云计划”,投入3-4亿元财政资金,开展为期5年的龙岗区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2021年扶持50家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400家规上工业企业享受上云服务。5年推动不少于150家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规上工业企业上云服务全覆盖。引导企业实施新一轮高水准技术改造,瞄准先进制造、高端制造、绿色制造项目,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提高技改项目扶持上限,实现扶持力度和扶持总额位居全市前列。(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六)提供AEO实训和技贸信息服务。依托全国首个AEO高级认证实训基地,推动重点企业进入AEO高级认证体系,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培训服务。每年新增AEO高级认证企业不少于4家。建设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助力企业扩大出口市场。2021年落地运营移动通信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深圳),2025年前,落地运营出口农产品(果蔬)SPS技贸基地。每个基地运营后每年提交不少于2项特别贸易关注提案,开展通报评议数量不低于20项,为不少于50家上下游企业提供技贸措施信息服务。(牵头单位:龙岗海关、布吉海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七)推广重点项目“环保体检套餐”。强化区内重点企业及项目环保体检服务,从项目立项环节开始,提供环保政策咨询、环保技术支持、现场评估指导等服务,全程疏导项目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2021年首批推出100份重点项目“环保体检套餐”服务。到2025年,每年为不少于100家次企业或项目提供环保体检服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十八)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清理妨碍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的做法。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中适合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30%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十九)开展工业污水委托处理试点。开展为期6个月的龙岗区工业污水委托处理试点,在“三河”流域优选3家水污染物可生化性较高企业,采取委托水质净化厂处理的模式,减轻排污企业运营成本。加快片区重点污水处理厂建设,探索工业污水集中处理模式,结合重点片区产业规划,由政府出资建设定制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污水,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区水务局)

四、建立健全完善的要素保障

加大人才、住房、教育、医疗、资金等资源供给,优化配置结构,释放要素红利,强化要素对企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建立多元化人力资源供给服务机制。升级区公益招聘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和院校供给清单,促进供需信息精准对接;线上线下拓展省际劳务协作、“百校行”“优才中国行”等公益招聘活动,服务企业多层次用工需求;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院校建立“招培就”合作联盟,实施个性化寻聘、定制化培养和菜单式服务;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中介行为,净化人力资源市场。到2025年底,新增不少于3000家企业入驻区公益招聘信息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公益招聘会不少于300场。(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二十一)实施先进制造业企业住房专项分配计划。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原则,在先进制造业企业聚集区域,通过城市更新配建、新增用地建设、工改保等多渠道加大先进制造业企业住房筹集力度,积极探索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各群体住房分配的常态化模式,为企业职工提供高品质住房,实现“住有所居”的安居梦。2021年供应房源不少于500套,到2025年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累计供应房源不少于5000套,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十二)实施校企资源共享计划。积极举办校企对接沙龙、高端国际论坛等活动,搭建对接平台,推动区内高校人才、智力资源对接区内先进制造、高端优质企业,推动校企双赢。每年举办活动不少于4场。依托深圳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鼓励更多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将先进的科研设备共享入网,引导区内有需求的重点企业上网预约使用,盘活区内科学仪器设备。力争到2025年,龙岗区入网仪器设备超过1000台。(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

(二十三)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以驻区高校、教研机构、优质学校为牵头校组建教育集团,组建15个左右的教育集团或联盟。加快引进一批全国知名校长及优秀管理团队,全程参与高品质学校设计及建设,“建一所、办一所、优一所”,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二十四)实施“健康龙岗”建设行动。推动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快打造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等国家医学平台,加快建设区级养老护理院。强化医疗资源对重点产业领域紧缺、骨干人才的保障,为其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提高重点企业核心骨干人才就医便利度。到2025年,新增病床位超1万张,全区三甲医院数量达7家,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局)

(二十五)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级。将应急转贷业务范围拓展至区内大中型企业,满足区内大中型企业的大额过桥融资需求。推动利率定价机制改革,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过桥融资成本。2021年,区属金通小额贷款公司全年投放应急转贷资金不少于40亿元,累计服务企业不少于500家次,贷款服务规模达上年度的2倍以上;到2023年底,区属金通小额贷款公司力争累计投放应急转贷资金不少于200亿元,服务企业不少于2000家次。打造龙岗“信易贷”升级版,持续扩大服务范围,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信贷利率,2023年底前实现获批信用贷款总额超过5亿元。(牵头单位:区国资局、区金控公司、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六)实施“美丽龙岗”建设行动。实施十二项专项行动,三年内将龙岗打造成市民休憩游玩“首选地”和居住消费“优选地”,实现环境品质精彩蝶变,为企业提供整洁、优美、高品质的生产生活环境。到2023年,新建或改造35个公园、118公里绿道(碧道),建设完成嶂背郊野公园、龙城公园活力谷、儿童公园及龙岗河干流碧道示范段等一批高品质项目,打造“一河三廊”复合生态绿廊。(牵头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五、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在柔性执法、纠纷化解、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精准发力,营造有温度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十七)打好执法检查“组合拳”。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1年出台《龙岗区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城管、规划土地监察以及住建、水务、生态环境、文体等部分执法权下放街道,在街道形成“一支队伍执法”的工作格局;在坂田街道试点推广市执法信息系统,推进街道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涉企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实现跨部门执法联动和协作,实行“一张表”告知检查内容,“一张表”反馈检查结果,在执法检查中加强服务和指导,根据企业需求提供“订单式”的法律服务,减少对企业的打扰。2021年推出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常态化推进柔性执法,杜绝执法部门以罚代管的现象,体现执法温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二十八)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推进“简案快审、类案专审、难案精审”,实行快慢分道,提高司法效率。引导适宜案件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更好更快定分止争。2021年实现纠纷诉前化解率超过35%,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不低于20%,平均审理期限在25天以下。简易程序适用率不低于65%,平均审理周期在45天以下。在线立案率保持全国领先,在线庭审适用率在32%以上,电子送达适用率在60%以上。(牵头单位:区法院)

(二十九)创新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机制。设立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龙岗分窗口,提供专利快速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指引服务;探索设立龙岗区知识产权法庭,提供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最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积极筹备建设市场采购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站,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服务,降低创业风险。2021年,设立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龙岗分窗口,建成市场采购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站,签署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合作协议,每年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不少于10次。到2025年,拥有发明专利数达到4.5万件。(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布吉海关、区法院)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措施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业务指导,保障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方案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