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素养,以乐育人(上)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 年版)》“音乐”学科标准解读

以美育人

——修订的指导思想与价值取向

(一)坚持德育为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课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紧紧围绕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的育人宗旨,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突出素养导向,促进核心素养的转化与落实

课标聚焦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四个核心素养,着力构建核心素养和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将核心素养的培养贯穿始终,落实到具体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业要求和学业评价之中,强调基于素养导向的教学方式的变革,实现从“三维目标”到“核心素养”的转化和发展。

(三)强化学生主体,推动艺术课程育人方式变革

课标遵循了学生艺术学习和身心发展的整体性、阶段性、连续性等特点,强调学习主体在场和具身参与,以艺术核心素养为导向,以艺术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大观念引领下的教学、单元整体教学、任务式学习、项目化学习、深度学习、真实性学习、跨学科学习等学教方式的变革与探究,鼓励学生自主参与各种艺术实践和探究活动,加强学生的自主体验、自信表现、主动创造,不断增强艺术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四)优化课程内容,体现课程融合发展趋势

课标通过设置综合性学习任务,聚焦核心素养,整合相关内容,关联真实情境,将音乐学习的基本内容融入具体学习任务之中,改变传统课程在知识、技能上相互割裂的状态,以及碎片化学习的现象,促进课堂教学增效提质。通过完善课程结构、优化学习内容、合理设置学业要求和学业质量标准等,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五)体现音乐特点,一体化构建音乐课程学习体系

课标突出音乐的情感性、人文性、实践性、审美性和创造性等特点,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音乐学习规律,以音乐为主体,有机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等相关内容,三者有合有分,一体化构建 1— 9 年级音乐课程学习体系,既丰富了学校艺术课程的内容,又做到了幼小衔接,以及与高中多模块选学音乐课程的衔接。

守正创新

——修订的主要变化与突破

(一)凝练核心素养 —— 以核心素养为统领,整体设计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核心素养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基于艺术课程本质特点和独特育人价值凝练而成,将“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作为艺术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并且确定了核心素养的内涵、表现特征和具体内容。核心素养的提出使得艺术课程的育人目标更为集中、统一,指明了艺术教学与评价的方向,规划并引领艺术教育教学实践,可谓是本次课标修订的一大重要突破。课标围绕核心素养的落实,精选、重组课程内容,明确内容要求,设置学业要求,指导教学设计,提出基于核心素养表现特征的学业质量标准和学业评价,将核心素养的培育与发展贯穿艺术课程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二)明确课程目标——落实核心素养在课程目标中的转化

课程目标是核心素养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基于教学内容、教学行为、学生学习特征而提出的,并且体现学科内容、活动特征与学段特点等。

艺术课程总目标围绕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核心素养培育要求,从这四个方面将核心素养在课程目标中进行了具体转化。

第一方面以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能力,获得审美体验为重点,从艺术美到自然美、生活美和社会美的感知,旨在培养学生具有能发现、欣赏美的眼睛和耳朵,侧重指向有关审美感知的核心素养。

第二、第三方面以培养学生运用媒介、技术和独特的艺术语言进行创作、表现、交流,以及能够积极参与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具备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为目标,侧重指向有关艺术表现和创意实践的核心素养。

第四方面主要以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感受和理解我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坚定文化自信,了解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传统,形成尊重、理解和包容的文化价值观为目标,侧重指向有关文化理解的核心素养。

在总目标统领下,各艺术学科又根据学科特点和育人要求,拟定了学段目标。学段目标在表述中既突出了核心素养培育的共同追求,又根据各艺术学科独特的艺术形式、课程内容和学习特点,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相互关联、适度递进。

此外,在聚焦核心素养的同时,课程目标也融入了在艺术学习和艺术活动中尊重、理解和包容他人,以及规则意识、责任担当、人际交往、合作交流、学会学习、发现并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育人要求。

(三)优化课程内容——加强音乐课程内容结构化组织与设计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内容以“欣赏”、“表现”、“创造”和“联系”四类艺术实践为统领,涵盖 14 项具体学习内容,分 1—2、3—9 年级两大阶段设置不同的学习任务,将学习内容嵌入其中,以结构化的方式加以呈现。(见图 1)

图片

图1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内容设置体现了这样几个特点:

1. 以艺术实践统领音乐课程的全部内容,凸显音乐课程的实践性本质

音乐作为艺术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本质就是艺术的实践活动,尽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一般都需要经历创造(创作)—表现(表演、呈现、制作等)—欣赏的过程。每一种艺术学科都以自己的方式融入这些艺术过程,且这些艺术过程能够确定并组织艺术与学习者之间的联系。同时,艺术不是孤立的,而是存在于时间、空间、文化和历史等多个维度中,无论是艺术作品,还是艺术的实践活动(创造、表现和欣赏),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文化,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因此,艺术实践的每个过程必然都融入了将艺术活动、作品与个人观点、相关文化相联系的行为。同时,这种“联系”必然要求突破学科的局限,成为一种将音乐与其他艺术、其他学科建立关联并融合的综合性活动。

2.以音乐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作为音乐课程基本的学习内容,强化义务教育的基础性特点

课标将音乐情绪情感、音乐表现要素、音乐体裁形式、音乐风格流派等 14 项内容作为音乐课程基本的学习内容,一方面是对我国基础教育改革近二十年来业已成熟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内容体系的传承,另一方面也是对《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要求—“深化教学改革。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 艺术审美体验 + 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的具体落实。

这些内容是学生在本学科学习过程中需要掌握并有效运用的核心知识和技能,也是将来指导教材编写和教学最重要的核心内容。这 14 项内容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3. 通过学习任务组织学习内容,加强课程内容的综合性

学习任务是基于现实生活或在真实音乐学习情境中,学习者需要完成的项目、解决的问题等,它是艺术实践活动和学习内容在学习者行为方面的具体化。课标在课程内容设置中,将原本静态的知识、技能、文化和观念等课程基本内容,以多种任务的方式组织起来,通过体现学科特点的主题式、生活化、情境化和综合性的学习任务,加强课程内容与艺术实践、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突出学生主体和学科逻辑。这样的设计,意味着学习者面对学习任务或现实任务所需的是全部或几乎全部的重要组成知能,可以改变传统教学割裂学习内容之间的联系,以及孤立、片面地进行知识、技能学习的现状,加强学习内容之间的综合与联系,加强学习过程中的实践性,体现学以致用的能力导向。同时,学习任务的设计,有利于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和批判性思维,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学习任务不是简单地按四个艺术实践分类来确定的,这是因为学习任务不一定局限于某种特定的艺术实践,它既可以涉及一种艺术实践,也可以涉及多种艺术实践。例如“情境表演”这一任务,既涉及表现,也涉及创造,还涉及联系。因此,音乐课程任务群中既有侧重指向某种艺术实践的学习任务,如“独唱与合作演唱”主要指向的是表现,对应的学习内容是声乐表演 ;也可以指向多种艺术实践,如情境表演、编创与展示等。通过整合各种艺术实践活动和学习内容的综合性学习任务,来达成艺术核心素养的培育目标和育人目标,这是脱离了学科知识本位主义的一种进步。

课标针对 1—2 年级设置了趣味唱游、聆听音乐、情境表演、发现身边的音乐,针对 3—9 年级设置了听赏与评述、独唱与合作演唱、独奏与合作演奏、编创与展示、小型歌舞剧表演、探索生活中的音乐等十项任务,并且将具体的学习内容融入这些任务之中。它们既与学习内容(知识、技能、经验等)有关,又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学习内容几乎涵盖了音乐课程学习中的所有内容,但是在具体任务中却并不意味着学生需要学习所有的内容,而是根据完成任务的实际情况各取所需。因此,教师应适当选择有关的知识和技能作为教学内容,让学生把知识和技能运用在一切音乐活动之中。但至于在具体教学中,完成某项学习任务的时候需要什么知识和技能,则是由教师和学生自主决定的。这样的观念转变是因为我们认识到无论如何安排,在中小学阶段均不可能教授完所有的音乐知识和技能,既然如此,那么教学就更应该关注学生学到了多少而不是教师教了多少。

增强指导

——把握实施中的重点与难点

课标在“课程实施”中,对教学、评价与学业水平考试及命题、教材编写要求、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或建议,增强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为素养导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教学方式的变革提供指导和帮助。

课标的实施、核心素养的培养最终要立足于课堂教学。在教学方面,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强调学科育人价值,强化素养立意的教学要求。本次教学改革的重点是从以学科为指向的三维目标,到以人的发展为指向的核心素养的转变。核心素养主张回归课程的真正价值在于人,从教书到育人是教育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教师在教学中不仅要关注如何“教”,更要关注学生如何“学”,以及学得如何?在核心素养统领下,构建“教—学—评”一致的教学体系。要把激发兴趣和学习内驱力、尊重差异、增强自信、发展素养、形成特长等作为教学基本要求,充分体现核心素养的具身性特点。同时,要认真研读课标教学要求,明确在核心素养导向下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处理、教学方式和手段的变革、教学资源和技术的运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体现核心素养培育的综合性、情境化等特点。

课标在“教学建议”部分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强化素养立意,将核心素养的培育贯穿艺术教学的全过程。二是重视知识的内在关联,加强教学内容的有机整合。指向核心素养的教学,必须超越零散的知识与技能,它要求教师整体把握教学内容,将教学内容有机整合起来,促进学生对知识进行整体联系和意义建构,并形成深层次联结,将所学知识、技能与解决真实问题、完成具体任务结合起来,从而实现知识、技能向能力的转化,培养学生在真实情境中,面对复杂问题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高阶思维和高水平能力。三是注重感知体验,营造开放的学习情境。要通过各种艺术实践活动,激发想象、调动情感、创造形象,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艺术表现方式和认识世界的途径,尊重学生独特的感知体验和多样化的艺术表达。四是要善用多种媒材,有机结合继承与创新。各艺术学科要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合理使用各种教学媒材,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发挥“数字化”在教学中的赋能作用等。五是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学生的艺术潜能。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坚信每一位学生都具有学好艺术的潜能。要面向全体学生,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建立学会、勤练、常展(演)于一体的机制,创造更多展示交流的机会,激发每一位学生的艺术潜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展学生的艺术素养,培养学生的艺术特长。

在评价建议方面,课标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表述。一是教学评价,明确了评价是检验、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要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和改善功能,促进学生发展。在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的主要环节和内容、评价结果的呈现和运用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总体而言,就是提倡多元化和开放性的评价方式,做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表现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结果性评价与增值性评价相结合等,体现学生艺术素养培育与发展的连续性、综合性、实践性等特点。

二是学业水平考试,课标专门对学业水平考试与命题做了具体的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是以学业质量标准、课程内容为依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旨在检测和衡量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结束时的学业成就,为判断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毕业要求提供主要依据。课标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职责做了明确区分。艺术学业水平考试是初中毕业考试,其性质属于“省级”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比如制订统一要求、形成考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实施则可以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来落实。在命题方面,特别强调要突出艺术、注重实践、注重表现的基本特点,着重考查学生在完成艺术实践任务时所展现出来的欣赏、表现、创意等能力和审美情趣、价值观念,避免只考查孤立、零散的知识与技能。采用丰富多样的艺术测评形式,如主题创作、项目设计、展示展演,以及凸显艺术特点的纸笔考试等。此外,对命题的基本原则、命题规划、题目命制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都为将来各地、各校实施艺术学业水平考试起到了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是综合评定,一段时间以来,在艺术教学评价方面,大家关注较多的还有“艺术中考”的问题,个别地区已经开始探索与实践。艺术中考背后指向的是学生艺术学业成绩与高中招生考试之间的关系问题。比如,要不要实行艺术中考?艺术中考考什么?艺术中考是地方统一考试还是学校自主考试?艺术中考的结果如何使用?等等。课标虽未对此做出明确的回应——这是为了给各地探索艺术学业水平考试和艺术中考留出足够的自主空间和自由度,但在建议中强调了采用过程性评价与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综合评定方式,将评定结果作为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地区教育质量评估等的参考依据。这也为各地区探索艺术中考、开展艺术教育质量评估等指明了方向。

在教材编写建议方面,强调要坚持育人导向、精选内容素材、优化组织结构、彰显艺术特色、丰富教材形态。教材内容要体现思想性、艺术性、经典性、民族性、时代性、开放性、实践性和结构化等。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方面,强调要坚持正确导向、保证基础配备、开放课程资源、顺应时代发展等。

在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方面,强调要进一步完善音乐、美术教研员的培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组建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教研员队伍,提升教研水平,加强教学研究,开展基于问题导向的实证研究,聚焦关键问题的主题式教研,建立完善的校本研修制度,加强教、研、训一体化建设,以适应新的艺术课程教学要求 ;要关注农村地区艺术课程实施,多措并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总之,课标既是对近二十年来我国基础音乐教育成功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创新与发展,也是对未来十年我国基础音乐教育改革与实践的科学定位和正确引领。正如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永无止境一样,我们对音乐教育的探索和认识也远未终结。因此,新的课程标准不仅需要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检验,还需要通过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的深入实践和广泛探索使其日臻成熟、日益完善,并且始终与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相适应。可以预期,新修订的音乐课程标准通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实践、检验与完善,必将发挥其在基础音乐教育中的规范性、指导性作用,为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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