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纪委、监察局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突出主业,不断完善机制、强化举措,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办案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截至今年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件3176件次,初核案件线索397件,立案315件,挽回经济损失1046.62万元。

将“内部管理”与“科技监督”结合,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办案组织领导。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抓线索清理和处置工作,专题听取线索清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线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市纪委常委会对查办案件工作负总责,将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案件主办人、办案人员责任。注重履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

强化考核评比。出台《柳州市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考评办法》,从案件线索处理、案件调查、案件审理、依纪依法办案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办案工作任务,将查办大要案件、指导基层办案等情况作为重点,对委局机关办案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年度查处率、要案率、结案率等方面有新突破。

规范统一管理办法。明确案件检查年度工作要点,积极推行自办案件预审制度,坚持和完善重要案件线索、重要办案文书、办案措施使用、办案协调协查、案件情况通报和涉案款物“六个统一管理”工作模式,通过创新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查管分开、全程监督”。

利用科技手段监督。给谈话室安装视听监控设备,对办案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市纪委书记及分管案件的领导可通过视听监控设备在办公室观看谈话过程,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实时监督,提高了案件监督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将“素质提升”与“作风转变”结合,打造优质队伍

成立办案骨干人才库。通过遴选,成立办案骨干人才库,由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入选人员实行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如遇重大复杂案件,市纪委可从办案骨干人才库中抽选和调用人员组成案件调查组,参与重要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相关信息的搜集、重要案件的查办工作等。目前,人才库入选人员27人。

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岗前培训、专家讲座、专题演讲、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强化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举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由市纪委办案骨干对全市办案人员进行案件审理基础知识、案件检查程序和方法等内容的培训。

搭建实践平台。印发《柳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信访岗位学习锻炼工作制度》,要求委局机关干部轮流到信访室(举报中心)进行跟班锻炼,掌握信访法律法规、办案流程规范、相关政策等,为逐步增加办案力量组建“预备团”,同时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同群众打交道过程中转变作风。

将“监督检查”与“问责惩戒”相结合,规范权力运行

突出监督检查职能。在发挥案件检查部门办案职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具有查办案件职能部门的力量。党风政风监督等部门加大对职责范围内案件的查办力度,把注意力和着重点放到抓督促检查、抓执纪问责、抓查办典型案件上。

细化检查方式、内容。对市直部门和县、区、管委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目前,全市共清理、腾退各类违规办公用房120多间,涉及面积1500多平方米。严肃财经纪律,联合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效力,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明确监督重点,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联合市工商局、地税局、园林局、公安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在全市公园、景区、历史建筑、文体馆所开展拉网式排查。

加大问责惩戒力度。对组织人大代表变相公款旅游的城中区人大常委会等5个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所有违纪款没收上缴国库。查处网络或媒体曝光的市公安局黄某某涉嫌公车扫墓等干部作风问题3件,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单位10名责任人实行纠风警示约谈。

将“畅通渠道”与“化解积案”结合,倡导规范办案

构建信访网络体系。推进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工作,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和办信行为。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的“四访”活动,联合市、县、乡三级信访部门开展“公开大接访”。此外,建设反腐倡廉舆情监控平台,为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奠定基础。

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坚持和完善案件线索“日收集、月排查、季分析”和重要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等制度,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线索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对涉及市管干部案件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对重要信访举报进行集体排查,对排查出的案件线索按照五类处置方式提出处置意见,确保每一个案件线索都得到有效管控。

强化督查问责。市纪委对批转各县区查处的举报信件进行定期检查,对一些线索比较具体的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办。建立查办案件通报督查制度,定期召开查办案件工作通报和讲评分析会,总结交流办案工作情况,对办案进展较慢的县区进行重点督查,促进基层自办案件工作均衡发展。

推行建档包案。制定《柳州市纪委交办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掌握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提高处置质效。制定《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化解信访积案和疑难信访举报问题专项活动方案》,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处理”的思路,要求排查后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数量清、原因清、症结清、责任清,力争在2014年9月前化解积案90%以上。

记者对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周惠峰

记者:去年以来,柳州市纪委聚焦“三转”,不断创新机制和强化举措,办案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请您围绕“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结合柳州实际,谈谈新形势下抓好查办案件工作的思路。

周惠峰:新形势下,腐败行为正逐步扩散到社会各领域,腐败手段更加隐蔽和多样化,社会影响和危害也越来越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分析和把握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做到“三个坚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办案工作的方向不偏。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把查办案件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等因素统一起来,妥善处理各种复杂敏感问题,确保查处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建设廉洁政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区分是非界限,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坚决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关注社会热点和群众呼声,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要坚持突出主业、忠实履职,始终把办案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任何时候都必须抓紧抓好,而且要常抓常新、常抓有效,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涤荡污浊,维护党的队伍纯洁。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惩治力度,尤其加大对大案、要案、窝案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坚决服从上级纪委的领导,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业务上的指导,在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上下联动办案模式,提升各级纪委、纪检组的履职能力和自办案件的能力。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查办案件并不是最终目的,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才是关键。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与教育警示和预防腐败工作相结合,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既抓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又抓治本,以查处案件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防患于未然。尤其是加强办案部门与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和预防腐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对案例进行剖析研究,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实现惩与防的无缝对接和良性互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廖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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