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核查工作,维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形象,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近年来,格尔木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来电、来信、来访、上级转办、领导批办及其他渠道的转办案件,加大核查工作的力度,既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又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全力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高度重视,部署到位。

分管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局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核查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分析群众投诉举报原因,发现核查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修正、改进核查工作方式方法。同时要求局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要把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核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因案施策,及时办理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办结不合理诉求,严查恶意投诉、不实投诉,全力维护民警、辅警执法权威。

精心核查,处置到位。

局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底线思维,严肃认真核查每一起举报投诉事项,确保核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对于群众投诉民警服务态度不好等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并由被投诉部门领导及当事人向投诉群众赔礼道歉,取得群众谅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能即时办结的,第一时间深入被投诉部门,听取主办民警的办理情况,查看相关案卷及其他有关资料,并询问有关证人;对确有问题存在的案件,依照程序立即立案,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及时调取执法录像及相关材料,固定证据,查清投诉事实,形成核查报告,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确系因群众误解造成的投诉,警务督察支队依法给以维权,并及时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做好解释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群众误解,赢得群众理解。

跟踪回访,沟通到位。

局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对每一起查处的投诉案件都进行全程跟踪。一是跟踪被投诉案件的办理情况,重点查看案件办理人员主体是否合法,案件办理环节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规定,案件办理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民警、辅警是否存在执法不公等问题。二是跟踪被投诉案件的整改情况,查看相关部门领导是否引起了重视,是否查清了具体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三是对投诉群众及时进行回访,询问其对相关部门的办理情况是否满意,是否还有其他诉求,使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和温暖,理解、信任、支持民警、辅警和公安工作,减少了重复投诉和越级投诉。

实事求是,维权到位。

对各种不实投诉在核查事实真相的基础上,警务督察支队均进行有理有据的抗辩,充分发挥好保护民警、辅警执法权威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民警、辅警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一线执法服务民警、辅警及办公地点配备有效的执法记录设备,以此客观地记录民警、辅警在执法执勤时的影像资料,为民警维权提供有力证据,防止遭到不实、恶意投诉时因为没有证据而查证不清。

警示提醒,预警到位。

警示教育能起到引以为戒、防患未然的作用。局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通过手机发送短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PPT、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对民警和执法部门在办案服务过程中的描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采取预警提示,尽量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事件发生前,最大化起到预防作用。同时,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学习、观看公安机关个别部门和地区发生的民警违纪违法的案件汇篇、警示教育视频等资料,用这些反面典型来强化对民警的警示教育,使全体民警深刻感悟到不能越雷池一步,不能跨红线,增强对法纪法规的敬畏之心,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预警问题的发生。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室接到投诉案件10件,现已办结9件,正在办理1件;接上级转办扫黑除恶线索11条,已办结10条,正在核查1条;通报典型案例32起,发送廉提醒短信30余条,制作各类预警PPT30余期;召开学习会27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5次;处理民(辅)警26人。警务督察支队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投诉115起,其中核查22起,督促办理93起;接各级转办扫黑除恶线索14条,已办结14 条;禁闭2人;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7起,依法处理7名侵害民(辅)警执法权威人员。

供稿:警务督察支队 李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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