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理念和资源服务于生态发展,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提高林业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国家林业局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着力加强生态大数据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超强谋划,开创发展新局面

从2014年开始谋划生态大数据的战略研究工作,组织林业专家和信息化专家历时一年多时间,完成了生态大数据的战略研究工作,拟定了建设架构、建设内容和重点工程,开展了内容及关联性的深度分析,合理布局了发展路径。在此基础上,从大生态观的角度,为推动生态大数据能释放出更大的生产力,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了《关于将生态大数据列入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建议》,在2015年国务院出台的《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重点任务分工中,发展生态大数据作为主要任务被明确提出,生态大数据正式列入国家大数据发展规划。为在林业行业进一步推动生态大数据的建设,相继完成了《国家林业局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三年工作方案》,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国林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生态大数据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功能和巨大潜力,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二、创新思路,构建发展新模式

经充分研究沟通,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正式签署《关于联合开展生态大数据应用与研究工作的战略合作协议》,启动共建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国家生态大数据应用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生态大数据中心为主要内容的“一院一室一中心”的建设新模式,政产学研相结合推进国家生态大数据建设。双方成立由国家信息中心与国家林业局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合作研发和沟通交流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理念和资源服务于生态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战略合作。

(一)建设国家生态大数据应用平台

基于国家发改委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中心及国家林业局信息中心各自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建设国家生态大数据应用管理平台,以建立生态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为基础,以提升生态信息服务、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能力为目标,对接中国林业数据开放共享平台,联合开展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和分析应用,提高生态信息资源效益,助力生态“一体化”建设。

(二)建设服务于智慧林业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应用

通过建设生态大数据应用平台、智慧林业决策平台等智慧林业大数据应用核心工程,完善生态安全监测评价体系、生态红线动态保护体系、“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动态决策体系等服务体系,形成生态资源感知化、信息传输互联化、系统管控智能化、体系运转“一体化”、管理服务协同化、综合效益最优化,实现透彻感知、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及深度计算,促进智慧林业发展。

(三)建设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大数据分析应用

以国家林业局“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项目”为支撑,开展三大战略覆盖试点区域生态专题分析应用,通过融合比对包括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资源、生物多样性、林业产业等相关大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可视化展现技术开展专项分析,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

(四)组建“国家生态大数据中心”

依托国家发改委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中心专业技术优势,充分利用国家林业局生态信息资源和大数据应用经验,双方共同组建“国家生态大数据中心”,承担生态大数据项目开发、业务拓展和品牌建设。

(五)建设国家生态大数据应用工程实验室

双方联合申请建设国家生态大数据应用工程实验室,研究和应用生态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和标准规范,展开技术、资金和市场等全方位合作,进行基础技术研究、专项技术集成与工程化推广应用,推出国家生态大数据应用建设成果,确保完成国家工程实验室的目标要求。

(六)组建“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

通过联合高校、院所、企业,组建由专家团队组成的非法人“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通过开展战略规划、行业培训、业务咨询,以国家大数据战略为牵引,以数据共享和整合为基础,致力于培养具有大数据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建成学术研究、人才培育、咨询服务一体化的生态大数据研究智库平台。2016年10月,南海大数据“一院一谷一中心”和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在海南陵水揭牌。

三、顺势而为,对接国家大战略

精准对接国家三大战略,全面启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重点加强生态大数据资源协同平台的建设。

(一)京津冀协同共享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国家林业局与三省(直辖市)政府共同签订的《共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率先突破的框架协议》等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京津冀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促进林业大数据应用,构筑京津冀生态共同体,组织召开京津冀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推进会议,制定发布《京津冀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工作机制》《京津冀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管理办法》。整合梳理京津冀三省(直辖市)林业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包含京津冀林业资源数据库、数据资源建设与更新标准和京津冀信息共享发布系统。

(二)长江经济带协同共享平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促进林业大数据应用,切实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组织召开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推进会议,制定发布《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工作机制》。按照分期推进、试点先行的建设模式,建立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平台,形成国家林业局与长江经济带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数据通路和交换机制,

(三)“一带一路”协同共享平台

为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发展需要,促进“一带一路”区域林业数据资源整合和林业大数据建设应用,按照《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愿景与行动》纲领,制订发布《“一带一路”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平台工作方案》。按照统筹设计、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建设模式,以甘肃、青海、宁夏为试点,开展项目方案制订、数据资源整合和平台开发工作,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共同推动“一带一路”林业信息化协同发展。整合“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地区森林、湿地、荒漠和生物多样性的基础数据,与生态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实现“一带一路”生态大数据的预测和分析应用。

四、创新应用,提升服务新能力

夯实生态大数据发展基础,努力提升生态大数据决策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了五类大数据应用。

(一)生态空间大数据

依托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林业数据分中心,建设了基础环境、数据库管理系统、91个林业数据库、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等。建立国家卫星林业遥感数据应用平台,为森林资源监测、林地年度更新、湿地监测等提供了大量遥感数据产品。

(二)生态产品大数据

打造了“明天去哪儿”和“果子熟了”生态采摘大数据公益服务平台,为森林旅游、林果业等林业产业发展提供大数据支撑,获得“互联网+公共服务”先进单位等奖项。

(三)生态行政大数据

建设了国家林业局出国出访数据挖掘应用示范、中国林业网智慧决策系统等,采用大数据技术对中国林业网站群用户访问数据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分析,精确跟踪用户需求和关注热点趋势变化,全面提升基于网站群数据的决策支撑能力。推出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互联网反响大数据分析报告》《中国-东盟区域生态环境时空特征》《全球大型国际重要湿地的分布和变化特征》等生态大数据专题报告,为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生态共享大数据

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信息资源,建立了数据覆盖范围大、数据内容类型多、数据来源渠道广、数据检索快捷的多功能的生态大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平台,有力推动生态建设智慧共治。

(国家林业局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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