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立”,建立民办学校准入门槛。从2018年起,在襄城县投资兴办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或超过省示范性幼儿园、省示范性高中、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二是“引”,引进优质民办教育资源。规划建设具备一定规模的民办教育园区,致力引进一批国内优质品牌学校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等形式来襄办学。

三是“扶”,扶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并从2018年起,县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支持、激励民办学校发展。

四是“管”,加强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体系,健全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明晰财务管理,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建立民办教育违规失信惩戒机制,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五是“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承担社会义务。纳入主城区规划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县政府与其签订协议,向其购买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总额20%的义务教育学位,以学校为中心,周边500米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该校接受义务教育。

六是“提”,提升民办教育办学质量。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学校培育优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管理,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民办教育品牌,全面提升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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